招标
福建省节能中心实验室能效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814-2410136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福建省节能中心
招标联系人陈瑾雯0591-8752635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瑾南0591-8781958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福建省节能中心实验室能效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14-24101368
项目名称:福建省节能中心实验室能效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 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格承诺函 :根据《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响应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所投产品制造商必须为中小企业,响应人须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 2、响应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响应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响应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供应商应详列“泵系统能效测试分析仪、电机系统能效测试分析仪”2项采购标的名称及其对应的制造商,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提交的承诺函应为《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8日 至 2024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方式:供应商须在谈判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至招标代理公司缴纳购买谈判文件的费用并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否则视为无效报名。转账报名方式: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至本公司购买标书账户(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账号:6229 0811 7964 0488 19,开户名:廖淑娟)购买招标文件,且须在转账后把报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手机、邮寄地址、公司座机、电子邮箱及银行回执或转账凭证等编制至一张A4纸内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电子邮箱(1054842395@qq.com)并及时致电0591-87819582与项目经办人员确认,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节能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节能大厦1号楼5层
联系方式:陈瑾雯 / 0591-87526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联系方式:林瑾南、张凌璇、黄颖/0591-878195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瑾南、张凌璇、黄颖
电 话: 0591-87819582
福建省节能中心实验室能效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14-24101368
项目名称:福建省节能中心实验室能效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谈判内容 及要求 | 所属行业 |
1 | 泵系统能效测试分析仪 | 1(套) | 125,000 |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 工业 |
2 | 电机系统能效测试分析仪 | 1(套) | 115,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 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格承诺函 :根据《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响应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所投产品制造商必须为中小企业,响应人须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 2、响应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响应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响应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供应商应详列“泵系统能效测试分析仪、电机系统能效测试分析仪”2项采购标的名称及其对应的制造商,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提交的承诺函应为《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8日 至 2024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方式:供应商须在谈判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至招标代理公司缴纳购买谈判文件的费用并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否则视为无效报名。转账报名方式: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至本公司购买标书账户(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账号:6229 0811 7964 0488 19,开户名:廖淑娟)购买招标文件,且须在转账后把报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手机、邮寄地址、公司座机、电子邮箱及银行回执或转账凭证等编制至一张A4纸内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电子邮箱(1054842395@qq.com)并及时致电0591-87819582与项目经办人员确认,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节能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节能大厦1号楼5层
联系方式:陈瑾雯 / 0591-87526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联系方式:林瑾南、张凌璇、黄颖/0591-878195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瑾南、张凌璇、黄颖
电 话: 0591-87819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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