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低效林林相林分改造(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监理服务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金额
18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9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低效林林相林分改造(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监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被监理项目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低效林林相林分改造项目(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项目地点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被监理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通过间伐后补植套种对深汕特别合作区圆墩林场1219.2亩低效林进行林分改造,林相改善,提升森林生态景观。更新改造范围共分为5块小班,面规划的造林地大部分在海拔20~180米之间的山体,坡度在 20~35度之间。本项目造林地的树种主要为生态功能低下的低效林、无法继续生长的杉木等。林下植被为常见的杂灌杂草。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低效林林相林分改造项目(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预算控制价为189万元。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完成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低效林林相林分改造服务项目(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单位对承建商在项目过程质量、成果质量、进度和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监理单位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审核承建商提出的施工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等;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加强管理,控制项目进度、质量和配置等,进行必要的职业道德和安全生产教育,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制度。      
全面掌握林分改造进度,实际改造面积、造林质量和其他内容,检查施工单位防治作业是否按照作业设计及防治规范实施,确保林分改造造林密度、基肥释放、苗木选择、栽植情况、造林抚育等是按照合同内要求实施。
2.服务要求:(1)采伐监理:协助建设单位加快采伐设计申办进度,检查建设单位采伐申请、采伐设计是否符合规范,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采伐超出红线范围要及时制止,并向采购人汇报。
(2)林分改造监理:确保林地清理、挖穴、回土、栽植等环节以及基肥、苗木规格符合合同要求,林分改造栽植植株一年内成活率达95%,三年内保存率达90%以上,苗木高度1.5米以上,地径2cm以上,郁闭度达0.3以上。栽植后两周内全面检查成活情况,发现有死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补植,并检查补植后植株的成活情况。
3.服务成果:最终确保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低效林林相林分改造项目(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成果达到服务标准,确保造林备耕各项工序质量符合作业设计标准和要求。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防治开工至项目竣工总验收合格,监理服务期限以施工单位实际开竣工时间为准。
2.进度审核:
(1)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项目总进度计划、单位工程月进度计划、采伐设计、造林方案、造林作业设计,对林分改造进度和工期实施目标控制;
(2)督促施工单位按计划进度进行林分改造,对关键环节有相应的保证措施,实行进度的跟踪监控。定期检查实施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距。及时找出原因,制定加快进度的措施,及时赶上计划进度。
(3)协调采购人组织检查验收。及时进行防治量的计量验收,定期向采购人报告防治进度情况。
(4)确保进度计划实施,若发生进度脱节,应提出补救方案供采购人决策,杜绝发生追求进度牺牲质量的现象。协助采购人做好竣工验收。
2.付款方式:(1)供应商按时完成苗木种植监理工作,提交相应的监理报告,并经采购人审查验收通过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的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
(2)供应商按时完成第二年抚育监理工作。提交相应的监理报告,并经采购人审查验收通过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的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3)项目竣工总验收合格后,提交项目监理报告,经采购人审查验收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的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3.其他要求:(1)供应商负责组织1名专业技术人员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低效林林相林分改造项目(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实施全程监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主要监理工程师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供应商应根据国家与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现行有效的技术规范进行相关的工作,并对该工作的质量及其所涉及的技术问题负责。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备广东省林学会颁发的造林绿化监理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丙级或以上资质(含丙级)。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7月7日上午9:00至2023年7月13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cgzhzfj_zczy@szss.gov.cn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仁和楼1栋三楼
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8818300840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报价单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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