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水浸车间建筑工程施工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g230901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志宏13948329431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雯雯0472-266964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3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ZG23090101 项目名称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水浸车间建筑工程施工
发布日期 2023/09/08 报名截止日期 2023/09/13 -- 17: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2023/09/09 -- 08:00 开标日期时间 2023/09/30-- 09:00
项目类别 工程 单价 含税
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水浸车间建筑工程施工,招标人为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ZG2309010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水浸车间建筑工程施工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水浸车间建筑工程施工 240日历天 (注:主体工程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工) 按工程进度付款 40,664,694.00 400,000.00 付款条件: 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且承包人开具相应发票后,发包人于次月根据结算报告审定金额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待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前,累计付款不超合同金额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审核完成后,发包人支付至最终结算报告审定金额的97%。缺陷责任期届满无质量问题后,发包人付清剩余3% 质保金。支付方式:银行承兑。农民工权益保障须执行《北方稀土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管理办法(试行)》、《北方稀土建设工程劳务用工监督管办法(试行)》
项目概况:本项目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水浸车间、后处理A车间、配碳铵库建筑工程施工,主厂房为框排架结构,配电室为现浇砼框架结构。主厂房框排架结构地上一层(局部二层),排架柱钢筋砼预制柱(平台为钢结构)屋架为钢屋架,屋面采用轻型屋面板。工程地点位于内蒙古包头市金属深加工园区。 本工程需投标方创建国家优质奖和鲁班奖。 招标范围:包括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钢结构工程及配套的水、暖、电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格要求:见下表; 3.3业绩要求:见下表; 3.4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可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时间不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0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水浸车间建筑工程施工 1、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和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和近一年(连续12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4、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题,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5、投标人须承诺:投标方创建国家优质奖和鲁班奖。(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具有2019年至今单个类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的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部分(不是全部)发票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3/09/13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3/09/30 09:00:0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等媒介发布。
7.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东壕口村 联 系 人:李志宏 联系电话:13948329431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赵雯雯 0472-2669648 业务部长:李志罡0472-2669645 客服热线电话:0472-2663666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202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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