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磐安服务区路面修补、标线划定工程项目直接采购结果公示
金额
17.1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公示内容
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磐安服务区
采购项目名称:路面修补、标线划定工程采购项目
拟成交供应商名称:浙江聚源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大桥北路107号三楼
成交金额:171821元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
2、异议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异议书,但异议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异议人名称、地址、有效联系人、联系电话;②与异议事项有关的当事人的名称;③异议的具体事实、具体理由;④相关请求和主张;⑤有效的证据材料;⑥提起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提出异议的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其它内容
拟成交供应商公示时间:2023年7月13日-2023年7月14日。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依法确定拟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四、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磐安服务区综合部
地址:浙江省磐安县上亨堂村诸永高速磐安服务区
电话:0579-84693533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磐安服务区
地址:浙江省磐安县上亨堂村诸永高速磐安服务区
联系人:杨雄卫
电话:0579-84693533
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磐安服务区
采购项目名称:路面修补、标线划定工程采购项目
拟成交供应商名称:浙江聚源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大桥北路107号三楼
成交金额:171821元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
2、异议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异议书,但异议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异议人名称、地址、有效联系人、联系电话;②与异议事项有关的当事人的名称;③异议的具体事实、具体理由;④相关请求和主张;⑤有效的证据材料;⑥提起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提出异议的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其它内容
拟成交供应商公示时间:2023年7月13日-2023年7月14日。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依法确定拟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四、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磐安服务区综合部
地址:浙江省磐安县上亨堂村诸永高速磐安服务区
电话:0579-84693533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磐安服务区
地址:浙江省磐安县上亨堂村诸永高速磐安服务区
联系人:杨雄卫
电话:0579-8469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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