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名称:韶关市曲江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韶关市曲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曲发改投【2018】12号。
4.招 标 项 目 名 称:曲江新城片区改造-安置房及配套工程(四期)
5.招标范围:
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勘察部分: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场地地形测量、地下管线探测、地基检测及超前钻等;②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包括:项目的修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总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图审查、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仅作为控制限额设计的依据,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绿色建筑设计及专家咨询及审图、竣工图编制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③施工部分: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及安置房区域内外的配套工程施工。
6.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1)安置房工程:0QJ040-04-08地块房屋总建筑面积47530.88㎡(含地下室、架空层),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0081.28㎡、不计容建筑面积7449.60㎡(地下室、架空层)。(2)安置房区域内外配套工程:拟建仁和路、明德路2条道路,道路总长2094m,道路面积共约为60899㎡。
项目建设内容:(1)安置房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商住楼房屋建筑物,包括建筑、装饰装修、电气、给排水、消防、弱电、通风空调、人防、防雷、煤气、电梯工程等。(2)安置房区域内外配套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给排水、地坪、人行道、市政网管(供电、供气、通讯)、给排水、照明、监控、绿化工程等。
7.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统筹。
8.招标项目实施地点:韶关市曲江区环城路与曲江大道交叉处,环城路以西、曲江大道以北。
9.招标项目实施期限:自工程具备开工条件起78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约为60日历天,施工工期约为720日历天)内完工。
10.计划总投资:项目立项估算总投资189323.41万元,本次招标建安工程费(含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煤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防雷工程、电梯工程、室外及其它配套设施、绿色建筑工程及安置房区域内外配套工程等)19817.8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1856.16万元、安置房区域内外配套工程费7961.72万元),基本预备费2345.7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39.4万元(不含土地费用、征地拆迁费用)。其中勘察费约为95.83万元,设计费约为656.83万元(其中施工图审查费约为40.09万元)。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投标人企业要求:
1.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承接本工程必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四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投融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④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③+④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
①投融资能力,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含一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或房地产开发资质,以上资质均须在有效期范围内。
②施工资质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③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④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1.3、拟委派担任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在本公司注册的有效的执业专业为“建筑工程”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
注: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工程项目已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本项目截标前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在此期间均视为在建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经查实有以上情形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4、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类”专业中级工程师以上(含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1.5、投标人拟委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
1.6、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
1.7、勘察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1.8、省外建筑企业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1.9、韶关市以外的投标人中标后须一个月内在韶关市曲江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诚信(备案)登记手续。
1.10、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80 万元,必须在截标前24小时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8年 6 月 27 日9时30分从投标人的企业注册地的投标法人开户银行的帐号划出。投标人须在汇款单的用途或备注中详细注明工程名称及用途,否则按无效保证金处理。招标人指定投标保证金划入帐户如下:
账户名称:韶关市曲江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账 号:4471800104001726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曲江支行
注:组成联合体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1.11、在规定的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以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单位须持企业介绍信原件(介绍信写送交单位:“韶关市曲江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号码,介绍信原件不需装订入报名资料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组成联合体时,由具有相应投融资、勘察、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分别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若有)、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公章)领取招标文件。
3.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时指牵头人)或授权委托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时指牵头人)或授权委托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的,或未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的,或所提供身份证不是第二代身份证的,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4.工程款支付方式:
4.1、勘察费支付方式如下(支付给牵头人):
①项目的初勘工作完成并提交初勘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勘察费合同价的20%。
②项目的详勘工作完成并提交详勘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勘察费合同价的60%。
③工程结算审核定案10个工作日内支付勘察费余额。
4.2、设计费支付方式如下(支付给牵头人):
①承包人提供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经招标人确认及有关部门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合同价款的10%。
②承包人提供的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经招标人确认及有关部门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合同价款的10%。
③承包人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图(含基坑支护、二次装修及配套附属工程等)设计,并提交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及消防、人防、防雷等专业的设计审核合格意见书后10个工作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合同价款的20%。
④施工图(含基坑支护、二次装修及配套附属工程等)预算审定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合同价款的20%。
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合同价款的余额。
4.3、建安工程费支付方式如下(支付给牵头人):
①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自2019年5月份开始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必须确保支付进度款前工程的顺利实施建设。
②发包人按经曲江区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价及工程结算价分期支付进度款:
a、施工过程中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每月按单项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含变更及增加工程)申报,截止日为当月25日,承包人必须将《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工程付款申请书》于当月报监理公司核实,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核定后,于申报工程进度款的次月支付。(注:第一笔工程进度款申报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前。)
b、每月的工程进度款按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
c、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
d、措施项目费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按2010年广东省各类工程计价办法执行,支付可参照比例5:3:2(支付基数以区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准),即开工前经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安全监督人员确认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检查合格(含五通一平)即支付50%,工程量完成80%时支付30%,工程完成验收合格支付20% 。发生四级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的,可扣除相当于所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工程管理费用。
e、变更工程造价必须经监理公司核实,并经发包人核定后方可支付。
f、经区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完成后,于次月支付至审定总造价的97%。
g、剩余3%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经保修期满验收合格,若未发现任何重大质量问题,于次月付清余下的全部工程价款(不计息)。
5.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同时在以下网址查询:
5.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5.2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
5.3广东建设报。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
公告时间 |
2018年6 月4 日至2018年 6 月10日共五个工作日 |
2 |
投标报名时间、地点(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和资料) |
2018年6月 4 日至2018年 6 月 10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曲江区马坝镇鞍山路曲江文化中心一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曲江分中心) |
3 |
现场踏勘时间及集中地点 |
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进行现场踏勘,并与招标人联系 |
4 |
书面招标质疑文件递交或传真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
2018年6月 18 日,下午16:30时截止 投标人将有关疑问递交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 |
5 |
书面招标答疑文件截止时间 |
2018年 6 月21日,下午16:30时截止 |
6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
2018年6月 28 日,上午9:00~9:30 曲江区马坝镇鞍山路曲江文化中心一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曲江分中心开标室) |
7 |
开标时间、地点 |
2018年6 月28 日,上午9:30 曲江区马坝镇鞍山路曲江文化中心一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曲江分中心开标室) |
8 |
招标人、联系人、联系方法 |
招标人:韶关市曲江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联系人:梁小姐 办公地址:韶关市曲江区府前中路15号 电话:0751-6688645 |
9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法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巫工 办公地址: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府前西路上伙张新居4号楼107A房 电话:0751-6669096,15914845633;电子邮箱:LD6669096@163.com |
10 |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联系人、联系方法 |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王工 地点:曲江区马坝镇鞍山路曲江文化中心一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曲江分中心) 电话:0751-6690193 |
招标人:韶关市曲江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4 日
联合体协议书
、 、 、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__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 作为投资人除负责本协议第2条的工作外,还负责承担全部工程的 工作;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__________ ____承担 工作、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承担 工作、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承担 工作。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各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三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招标文件四期.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