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泰县2024年千人以下农村水源地排查监测技术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用端0591-6228867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对永泰县2024年千人以下农村水源地排查监测技术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询价,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永泰县2024年千人以下农村水源地排查监测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根据《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巩固提升农村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成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永泰县2024年完成58个村(65个水源点位)千人以下农村水源地问题排查,对永泰县农村水源地水质实施监测,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2024年人工取样监测1次,监测项目29项,出具纸质水质检测报告。
三、资质要求
1.报价单位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3.团队实力:报价单位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拟派出的团队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上技术人员1名,同时报价单位具有水质监测相应资质和相关工作经验;
4.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以上报价单位对其报价的真实、合法、有效性负责。
四、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项目服务内容、交通费、人员费用、食宿费用、税费、管理费、专家咨询费、技术评审会务费等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相关材料每页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送达递交地点,递交报价时同时递交“资质要求”中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报价控制价不高于10万元。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9月20日下午18:00前提交。
2.递交或邮寄地点: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龙头新村28-16号)。   
联系人:刘用端            联系电话:0591-62288672 
六、其他事项
1.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资金申请预算价,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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