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定点直购成交公告
金额
860.00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zqdw-2024-512086
预算金额860.00元
招标联系人聂宇15248345662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述
项目编号:ZYZQDW-2024-512086
项目名称: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
采购单位: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所属区域:内蒙古自治区本级
预算金额(元):860.00
项目开始时间:2024-11-15 10:56:20
采购人联系方式:聂宇 15248345662
采购计划备案书/批准书编号:NZC2024-A03-XY-60900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定点服务)
二、需求明细
编号 项目需求 数量 计量单位
1 公务车行车记录仪及储存卡 2

三、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服务需求(一)服务机构及人员配备投标人应设立负责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供7*24小时专人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一旦出现人员变动,应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中心。1.至少指派1名项目经理,负责按照本协议的有关内容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供承保、理赔及其他各类保险服务,包括必要的组织与协调工作。2.至少配备2名客户服务专员,分别作为项目专职承保人员、专职核赔人员,协助项目经理提供保险服务。(二)承保服务1.投保服务每月按照双方约定,投标人根据提供的车辆清单,派专人提供上门服务,协助完成所有投保事宜,并按要求及时将保单和保费发票提供给投保人,同时投标人应按采购中心要求于15个工作日内出具本项目政府采购结算单。2.出单投标人应在续保车辆保险到期一个月前为投保人直接办妥续保手续,不得委托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办理,同时将保单和保费发票按要求及时提供给投保人。3.变更投标人保证在接到车辆变更通知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应退保费退还投保人。1.接报案(1)设立7*24小时保险服务专线电话,可全年365天随时接受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2)被保险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报案,投标人应认可被保险人事后出具的书面说明,并视同为及时报案。2.现场查勘(1)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设定本项目免现场查勘标准。(2)接到报案后,投标人需要或应被保险人要求进行现场查勘的,应指派专人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到达事故现场。(3)如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应以被保险人提供的现场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说明、修理发票及其他证明材料作为赔付理算依据。如被保险人当时无法拍照,可不提供现场照片。3.拖车服务(1)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如被保险人需要,应免费提供拖车服务,并且五环内(含五环)拖车应在2小时之内、五环外拖车应在4小时之内到达事故现场。(2)如无法或不能及时提供拖车服务,被保险人可自行联系拖车服务,并向投标人提供的符合物价和公安部门标准执行的拖车服务发票。4.定责定损(1)接到被保险人赔偿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在30日内核定,对于不属于保险事故责任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拒赔通知书》。(2)接到被保险人报案后,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应当按照以下约定及时定损:A.对于常见车型,在接到报案后(涉及人身伤害事故的除外):预估车辆损失金额在人民币10,000元以内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确定损失金额;预估车辆损失金额在人民币10,000元-50,000元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确定损失金额;预估车辆损失金额在人民币50,000元以上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损失金额;B.对于特殊车型,应会同被保险人共同确定损失金额;C.当和被保险人就赔偿结果无法达成一致时,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应选择具有国内保险公估营业许可的双方认可的公估公司进行损失理算,并由投标人负担有关公估费用;(3)如未按约定时间定损,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应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5.车辆修理(1)受损车辆的维修以修复为原则,但涉及车辆行车安全的关键零部件(如:刹车系统、转向系统),投标人应同意一律予以更换。受损车辆更换零部件应为主厂件、原配件。(1)受损车辆在被保险人自选的定点维修厂,或投标人推荐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对于属于保险赔偿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提供完整的索赔资料后,无需先行支付修理费用,由投标人与修理厂进行结算;涉及双方或多方事故的,按照被保险人要求直接向三者支付赔款。6.索赔材料递交(1)接到被保险人索赔材料后应立即审查核实,若认为有关证明或材料不完整,应以书面方式一次性通知被保险人需要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或材料。若在接到索赔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未给予有关审核意见,则视为认可索赔资料的完整性。(2)对于无人伤的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可提供现场照片、情况说明作为事故证明材料,向投标人进行索赔。

四、报价明细
成交供应商:经济技术开发区众鑫汽车服务店(个体工商户)
成交金额:860.00,大写(人民币):捌佰陆拾元整。
名称 数量 单位 供应商报价(元) 是否中标
公务车行车记录仪及储存卡 2 860.00

采购单位: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1月21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