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越溪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及良好水体保护工程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发布时间:2022-12-08 15:5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威远县越溪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及良好水体保护工程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威远县越溪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及良好水体保护工程项目(一期)已由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威发改投【2022】1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江市威远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江市威远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威发改投【2022】19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威远县越溪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及良好水体保护工程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2.2 建设地点:越溪镇、小河镇。
2.3 招标范围:
2.3.1设计工作:本项目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
2.3.2施工总承包: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软硬件设备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等全部内容。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1)生态缓冲带工程:在小河镇场镇段-黄龙桥断面段建设生态缓冲带,平均宽度为10米,建设总长度3km,总面积约30000m2。含乔灌木带、草地过滤带、挺水植物带和生态滤沟。
(2)河道水质净化生态修复工程:小河镇镇区段种植沉水植物,该段长约2.4km,布置沉水植物群落24000m2。
(3)支流生态治理工程:在响滩子岔河(响水村段)建设生态河道900m2,设置一级天然浅滩湿地500m2、二级天然浅滩湿地400m2、生态滤坝2座。
2.5 计划工期:(含设计周期30日历天) 360 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并审查通过。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验收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1.2资质等级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1.3业绩要求:
3.1.3.1 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环保工程设计业绩或环境卫生工程设计业绩或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3.1.3.2 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环保工程施工业绩或环境卫生工程施工业绩或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注:以上业绩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证明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其中合同中须体现建设标准、建设规模等关键信息,否则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或其他客观证明材料能证明建设标准、建设规模等信息(须业主加盖鲜章及含业主联系方式)。
3.1.4主要人员要求:
(1)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2)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社保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5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施工的服务能力。
3.1.6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3.1.7 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
3.2 本次招标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交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12月09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网址http://ggzy.neijiang.gov.cn/)“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入口”,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月5日09时30分, 地点为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与兰桂大道交汇处川南电商中心主楼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http://ggzy.neijiang.gov.cn/
)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江市威远生态环境局
地 址:威远县严陵镇环卫路137号
邮 编:642450
联 系 人:曾明科
电 话:13440108818
招标代理机构: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振兴路99号兴普中心A座7楼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8-87749899
2022年12月7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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