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1
【交通】2022-2023年长韶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长韶娄高速公路养护施工YHSG1(重新招标)[重新招标]
剩余: 0天 0小时 0分钟 0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
招标公告发布 | 2022-11-21 | 2022-12-19 |
投标文件递交 | 2022-11-26 | 2022-12-20 |
2022-2023年长韶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YHSG1标段(重新招标)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2023年长韶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已由湖南长韶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湖南长韶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长韶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湖南省长沙至韶山至娄底高速公路起点位于赤江枢纽互通与长潭西线高速公路相接,依次向西经莲花、花明楼、金石、灰汤,歧山、壶天、小碧、桥头河,终点到龙塘互通与二广高速公路相连,全长140.772公里,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全线路面结构以沥青混凝土路面为主,载重标准为公路Ⅰ级。本项目设有花明楼、湘乡、桥头河三对服务区,项目于2014年12月31日建成通车。
为确保道路安全通行,更好的服务于广大群众,湖南长韶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对2022-2023年长韶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范围为高速公路及配套房建工程的日常养护、预防性养护、专项养护、应急养护工程,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沿线附属房建工程(机电工程除外)等养护工程和相关变更工程的施工。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其标段划分、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工程类别 |
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里程长度 (Km) |
工程内容 |
养护工程 |
YHSG1 |
2022-2023年长韶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 |
140.772 |
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沿线附属房建工程(机电工程除外)等养护工程和相关变更工程的施工。 |
本项目养护工程招标工期为1年,实体工程部分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2个月,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5年,房建工程保修期自竣工之日起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知附录1要求的资质、具有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3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及以下的投标人投标。
3.6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流程参见网址:http://www.hunca.com.cn/infoDetails.html?articleId=29)。投标人在办理CA数字证书时,自行填写利益相关企业,由电子招投标系统根据投标人填写的利益相关企业情况,在网上报名时自动提醒利益相关企业已报名(如利益相关企业报名数超过相应招标工程类别可投标段数的,自动禁止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如因企业未如实填写利益相关企业导致利益相关企业自动分配到同一标段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2办理完成CA数字认证后,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nsdzjy.com/tpbidder/gcjsLogin),选择所投类别进行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完成报名。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本次招标所有的招标文件下载、澄清、补遗、异议等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按规定从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投标文件(U盘或设置密码的压缩文件形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20日9:00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下列两种方式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原件等资料送达:本次招标实行网上解密和开标,投标人可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解密和收看开标现场。开标过程中因招标文件规定的原因导致解密失败时,招标人可在开标现场直接导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不加密的投标文件(U盘或设置密码的压缩文件形式)进行开标。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将投标保函原件(如有)、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如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封套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号、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采用邮寄方式最晚于开标之日前一日下午17:00时前交招标人签收(以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222号御邦国际广场712室(联系人:黄飞,联系电话0731-84434718)。若投标人自愿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的,应当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不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U盘备份)及投标保函原件(如有)、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如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见一楼电子显示屏)交招标人签收;投标人在原件等资料递交完成后,请在三楼休息区、一楼办事大厅休息,禁止进入不见面开标室或在门口、过道聚集。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也可以按时远程登陆“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网上开标,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工作,参与网上开标的投标人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若投标人在现场解密,则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笔记本电脑并自备可靠的网络连接,全程做好防护,戴好口罩,并按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50 万元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湘府路支行
账 号:607058452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 fgw.hunan.gov.cn/)、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http://jtt.hunan.gov.cn)、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nsdzjy.com)、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dtz.net/)上发布。
8.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件3:项目概况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长韶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含浦街道大坡村长韶娄高速办公楼
邮政编码:410006
联 系 人:石先生
电 话:0731-8532225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金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222号御邦国际广场712室
邮政编码:410004
联 系 人:黄先生 朱先生
电 话:0731-84434718
邮 箱:277347357@qq.com
监督部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长沙市湘府西路199号
电 话:0731-88770095(基本建设处)
邮政编码:410004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湖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综合二类甲级资质或具有根据《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2号)规定取得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桥梁养护甲级、隧道养护甲级以及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其中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从业范围应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补充说明第3.5.1项的要求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财 务 要 求 |
1、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不大于75%。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若超过75%的,需提供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针对本标段的不少于最高限价10%的银行信贷证明,且时限应满足整个施工期需要。 2、最近一年为盈利。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补充说明第3.5.2项的要求在“财务状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最近一年指2021年。 |
类型一:适用于高速公路
类别 |
业绩要求 |
养护工程YHSG1标段 |
近5年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具有满足以下条件的养护工程施工业绩: 连续五年独立完工过累计合同结算价不低于3500万元的高速公路小修(日常养护)工程、中修(专项养护)工程(不含大修、改扩建工程)业绩(联合体业绩不计,同一路段不同年度的业绩不重复计算)。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补充说明第3.5.3项的要求在“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业绩金额以合同结算价为准。 4.业绩日期以项目交工验收之日为截止期。 5.联合体业绩不予认可。 |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情形之一,且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及以下信用等级。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4项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补充说明第3.5.4项的要求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1)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最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担任过一个高速公路小修(日常养护)工程、中修(专项养护)工程(不含大修、改扩建工程)施工合同段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职务。 |
无在岗项目(根据湘交基建规[2019]17号文件要求,在“湖南省交通建设项目从业人员监管平台”被锁定的人员不得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补充说明第3.5.5项的要求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得处于暂定执业处罚期内,且未被取消资格。 3.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 4.投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进场,否则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5.提供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近六个月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
项目总工 |
1 |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路桥、道路、桥梁、桥隧、隧道、道路桥梁、公路与城市道路建设(含市政道路)、土木工程(路桥方向)、城市道路、林业道路、公路桥梁与隧道、道路桥梁隧道工程等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最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担任过一个高速公路小修(日常养护)工程、中修(专项养护)工程(不含大修、改扩建工程)施工合同段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总工职务。 |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1年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
||||||||||||||||||||||||||||||||||||||||||||||||||||||||||||||||||||||||||
|
||||||||||||||||||||||||||||||||||||||||||||||||||||||||||||||||||||||||||||
|
||||||||||||||||||||||||||||||||||||||||||||||||||||||||||||||||||||||||||||
|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7] |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X 名通过详细评审。(应不少于3名,最高不超过10名)。投标人数量取值为a。当3≤a≤6时,X数量为a;当6<a≤12时,X数量为a/2 3,四舍五入取整,当a>12时,X数量为10名通过详细评审 |
||||||||||||||||||||||||||||||||||||||||||||||||||||||||||||||||||||||||||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5.2项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且其评标价低于理论成本价时,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理论成本价的确定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1目规定计算。 |
||||||||||||||||||||||||||||||||||||||||||||||||||||||||||||||||||||||||||||
|
||||||||||||||||||||||||||||||||||||||||||||||||||||||||||||||||||||||||||||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2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2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3.2.5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1]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5.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g.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h.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i.电子投标文件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1]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4.2项和第3.4.3项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3.4.2项和第3.4.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3.4.2项至第3.4.4项内容不适用。
附件3 项目概况
一、项目说明
1.项目位置:湖南省境内
2.主要工程内容:高速公路及配套房建工程的日常养护、预防性养护、专项养护、应急养护工程,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沿线附属房建工程(机电工程除外)等养护工程和相关变更工程的施工。
二、建设条件
湖南省长沙至韶山至娄底高速公路起点位于赤江枢纽互通与长潭西线高速公路相接,依次向西经莲花、花明楼、金石、灰汤,歧山、壶天、小碧、桥头河,终点到龙塘互通与二广高速公路相连,全长140.772公里(东延线K0+000-K1+621,主线K0+000-K124+209,韶山支线K0+000-K14+942),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全线路面结构以沥青混凝土路面为主,载重标准为公路Ⅰ级。本项目设有花明楼、湘乡、桥头河三对服务区,项目于2014年12月31日建成通车。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高速公路及配套房建工程的日常养护、预防性养护、专项养护、应急养护工程施工。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2.主要工程量: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本项目养护工程招标工期为1年。实体工程部分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2个月,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5年,房建工程保修期自竣工之日起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
- 友情提示:
-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