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迁建项目设备采购四成交结果公告
反垃圾邮件产品绿色瞄准光环境标志产品钬激光治疗仪规范编制激光器防火墙燃料跟踪服务金属三通接头安全路由器垂直光纤插口激光纤维信息安全产品膀胱肾孟镜系统CA数字证书膀胱肾盂镜网站恢复产品节能产品备用激光保护镜片监理智能卡COS售后服务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入侵检测系统光纤检测器安全审计产品内窥镜影像系统控制器输尿管肾盂镜迁建设备转接座输尿管纤维软镜碎石术硬件配套软件商务技术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货到就位安全操作系统摄像卡口备品备件接入医院信息系统光纤切割器高清摄像头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激光棒聚焦型导光束安全数据库系统光纤支架线路选择器台车头网络安全隔离卡膀胱肾盂内窥镜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光纤剥皮器激光防护眼镜消毒盒维修保养安装调试信息交换产品清洗刷热线技术支持服务项目管理电子辅助程序原材料超软光纤测漏器
金额
179.7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czc2022-j1-10003-dszb
预算金额180万元
招标公司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龙德胜0770-323212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龙德胜0770-2885698
中标公司扬州三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79.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迁建项目设备采购四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CZC2022-J1-10003-DSZB
二、项目名称: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迁建项目设备采购四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1797000(元) | 扬州三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红平村红十组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迁建项目设备采购四 | 钬激光治疗仪 | 德国LISA | 1套 | 1498250 | Sphinx80 |
2 | 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迁建项目设备采购四 | 膀胱肾盂内窥镜 | 杭州好克 | 1套 | 298750 | DPG-Ⅱ/SD-700B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新初,黄海燕,杨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桂价费〔2011〕55号文件规定(货物类)标准执行。签订合同前,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574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防城港政府采购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 .防城港)。
2.监督部门
名 称:防城港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电 话:0770-6102319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防钦路23号
联系方式:0770-3232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德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港口区西湾广场越秀小区B35号
联系方式:0770-28856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德胜、何婕
电 话:0770-2885698
附件信息:
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迁建项目设备采购四-招标文件(定稿10.11.doc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迁建项目设备采购四-招标文件(定稿10.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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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项目编号:FCZC2022-J1-10003-DSZB项目名称: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迁建项目设备采购四(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广西德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2目录2022年10月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迁建项目设备采购四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六章合同文本73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9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44第三章采购需求22
项目名称: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迁建项目设备采购四项目编号:FCZC2022-J1-10003-DSZB一、项目基本情况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迁建项目设备采购四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7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采购需求:钬激光治疗仪1套、输尿管肾盂镜1套,具体详见采购需求。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1800000.00)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1800000.00)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时间: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根据所竞标产品中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类中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五、开启地点:“政采云”平台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7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0元地点:“政采云”平台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供应商需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谈判文件编制,通过其他方式获取谈判文件的,将有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政采云”平台编制及上传响应文件。
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防城港)、广西防城港政府采购网站。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开标室3时间:2022年10月17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竞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指后缀名为“jmbs”的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5.供应商竞标注意事项电话:0770-6102319名称:防城港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4.监督部门3.竞标保证金:无。
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谈判,否则后果自负。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2)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3)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需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陆“政采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广场越秀小区B35号三楼名称:广西德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杨纯洁,0770-3232123地址:防城区防城镇防钦路23号名称: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采购人: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电话:0770-2885698项目联系人:龙德胜、何婕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770-2885698
供应商须知正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022年10月11日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条款号 | 内 容 |
3 | 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2.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5.1 | 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
6.2 | 不允许分包。 |
7.1 |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指核心产品)的不同供应商最后报价相同时,按照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 |
12.1.1 | 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2年1月至2022年9月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2年1月至2022年9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2021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企业竞标的提供企业信用报告,自然人竞标的提供个人信用报告);供应商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供应商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根据所投产品中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类中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竞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9.除谈判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分公司参加竞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授权,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
12.1.2 | 报价文件1.竞标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
12.1.3 | 商务技术文件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货物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 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对应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格式自拟);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材料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
15.2 | 1.竞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1)货物的价格;(2)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3)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4)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5)安装费用等所有费用。(6)接入医院信息系统费用。(7)仪器设备按规定需要第三方检测、验收的费用。2.如供应商做最终报价时改变原竞标报价的,请在政采云系统最终报价模块附件上传变更后的报价明细。 |
16.2 | 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日。 |
17.1 | 本项目不收取竞标保证金。 |
19 | 本项目不接受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
20.1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
24.1 | 谈判小组的人数:3人。 |
25 |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首次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 |
26 | 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最后报价相同时,按节能、环保产品累计金额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推荐;节能、环保产品累计金额也相同时,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的顺序:带“▲”的实质性要求正偏离项数多的优先、均无正偏离或者正偏离项数一致时负偏离项数少的优先、保修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推荐。 |
26 | 商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项。技术要求评审中带“▲”的参数及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不带“▲”的参数及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1项。 |
28.1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29.1 | 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 |
31.2 |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德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防城港市分公司,联系电话:0770-2882899,通讯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广场越秀小区B35号三楼。业务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6时 00分。 |
32.1 | 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如下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以成交金额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5.1条规定的货物类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下浮30%收取,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取。 |
33.1 | 解释: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谈判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
33.2 | 1.本谈判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谈判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本谈判文件所称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是指经“政采云”平台认可的CA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为表现形式的印章,可用于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谈判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责人,本谈判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18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4.本谈判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5.本谈判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定义1.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适用范围一、总则
2.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6“售后服务”是指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须承担的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和其他类似的义务。2.5“竞标”是指按照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规定的方式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
2.13“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竞标报价。2.12“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1“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0“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情形;2.9“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条款。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联合体竞标竞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谈判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4.竞标费用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7.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竞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谈判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参加报价评审;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其他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7.特别说明6.3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6.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允许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该工作需要行政许可的,如该工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如供应商不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必须采用分包的方式,但分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行政许可。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6.转包与分包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7.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7.4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2如果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7.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7.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3)采购需求;(2)供应商须知;(1)竞争性谈判公告8.谈判文件的构成二、谈判文件(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10.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9.供应商的询问(6)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5)合同文本;(4)响应文件格式
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2.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三、响应文件的编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14.竞标的风险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谈判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3.计量单位12.1.3商务技术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2报价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3.1供应商的竞标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5.3竞标报价要求15.2竞标报价的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1竞标报价应按谈判文件中“竞标报价表”格式填写。15.竞标报价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
16.竞标有效期15.3.3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15.3.2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项目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项目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
18.1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17.竞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竞争保证金。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6.2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
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在线编制生成且后缀名为“bfbs”的文件,是否接受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详见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8.5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或者加盖公章或者加盖电子签章。响应文件因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导致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4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及公章一致,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身份证姓名及签名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签字、盖章(具体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或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为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8.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
21.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21.1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方式可登陆“政采云”平台,进入“服务中心”中查看“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0.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20.1供应商必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提交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政采云”平台。20.响应文件的提交
24.谈判小组成立四、评审及谈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3.截止时间后的撤回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2.响应文件的退回
26.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谈判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采购代理机构依托“政采云”平台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解密失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和解密24.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基于“政采云”平台抽(选)取评审专家。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4.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6.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6.3谈判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6.2商务/技术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1谈判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规定的评审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照评定成交的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最后报价相同时,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顺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6.5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采购人同意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27.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第3.7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谈判文件一并保存。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线下签订纸质合同: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29.1签订电子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电子采购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9.签订合同28.2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负。28.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8.履约保证金
29.7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29.6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5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谈判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谈判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9.4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而放弃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可追究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2签订合同时间: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对可以质疑的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谈判文件之日;31.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1.询问、质疑和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3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2.1代理服务收取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32.其他内容31.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费率金额 | 货物类 | 服务类 | 工程类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1000~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5000万元~1亿元 | 0.25% | 0.1% | 0.2% |
1~5亿元 | 0.05% | 0.05% | 0.05% |
5~10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10~50亿元 | 0.008% | 0.008% | 0.008% |
50~100亿元 | 0.006% | 0.006% | 0.006% |
100亿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150-100)万元×1.1%=0.55万元100万元×l.5%=1.5万元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或者暂定价为15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注: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33.3本谈判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1本谈判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合计收费=1.5+0.55=2.05(万元)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第三章采购需求依据本谈判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条款。(3)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范围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授予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1)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说明:
一、评审程序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5.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谈判文件,不得仅将谈判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竞标响应。3.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的情形。供应商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替代。
一、项目需求 | ||||
项号 | 标的的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钬激光治疗仪 | 1套 | 工业 | 一、系统功能要求: 1、用于肾结石、输尿管结石、膀胱结石等体内结石的治疗;2、用于软组织,如良性前列腺增生、膀胱肿瘤、肾脏肿瘤、输尿管及尿道狭窄等的切除、剜除、汽化、凝固及止血等治疗。二、系统配置要求:1、钬激光治疗仪主机系统及附件;2、配有应用于不同手术的重复使用的光纤。三、技术参数要求:(一)钬激光治疗仪1、主机激光系统Ho:YAG脉冲固体激光器;2、激光等级:四级;3、激光波长:2.1µm±5%;4、功率:≥80W,可调;5、具备大功率激光棒设计,每个激光棒最高功率可达50瓦,两个激光棒激可达到100W,匹配为80W:要求激光器结构简单、稳定性好、噪音低、故障率低、维修成本低;6、任何功率时踩下脚踏开关,激光脉冲均应无延迟激发现象;▲7、脉冲能量要求: 针对不同性质和硬度的结石,以及切割、汽化软组织的不同需要,要求脉冲能量≥4.5J;8、脉冲频率:≥30Hz,可调;▲9、提供最新型脉波宽度(脉宽)可调钬激光,为确保粉碎各种硬度结石,确保切割软组织时的止血效果及粉末化碎石,要求脉宽可调节范围:短脉宽≤250µs 长脉宽≥800µs;10、脉宽数值在操作面板上可调节并显示;11、峰值功率≥30KW;12、具备绿色瞄准光,区别于血液的红色,可快速、准确对准出血点止血,以保障手术的安全性;13、冷却方式要求:风冷+水冷,压缩机集成制冷,以保证制冷效率高,设备长时间持续能量输出不停机;14、要求机壳设计简洁化,一体化,人性化,以确保共振小,噪音低;15、控制台可旋转≥270°,便于不同方位操作;16、具备高亮显示屏,较远距离也能清晰辨认;菜单简单易懂;17、具备声音提示功能;具备记忆程序,可存储≥50个治疗方案;18、具备垂直光纤插口,便于光纤连接,对光纤接触面不易损伤,具备可伸缩的光纤支架,确保光纤自高处引导到手术区域,保护光纤并便于操作;19、设备电源供应需满足:电压400V(380V),50/60Hz,电流16A,3~/N/PE(三相电);20、提供可重复消毒使用的激光纤维,要求激光纤维长度≥3m,芯径型号≥5种;21、用于输尿管纤维软镜碎石术的超细超软光纤,应具备可承载最高单脉冲能量≥3.5J,功率≥30W,以粉碎高硬度结石;外径≤0.42mm/1.3Fr.,最小弯曲半径≤15mm;22、配备光纤切割器和光纤型号对应的剥皮器。四、钬激光治疗仪招标配置要求:1、钬激光治疗仪主机:1台;2、内芯径273μm可重复使用光纤维:1根;3、内芯径550μm可重复使用激光纤维:1根;5、光纤剥皮器:2个;6、光纤切割器:1个;7、备用激光保护镜片:1个;8、光纤检测器:1个;9、激光防护眼镜:1副。 |
2 | 膀胱肾盂内窥镜 | 1套 | 工业 | 一、膀胱肾盂内窥镜1、视向角:0°;2、视场角:110°;3、景深:5- 50 mm;4、尖端部外径:7.2Fr;5、尖端部设计:锥形头端;▲6、插入部外径:8.5 Fr;7、工作长度:670 mm;8、弯曲角度:上弯275°,下弯275°;9、图像质量:高清画质;10、使用范围:尿道、膀胱、肾脏,为可重复使用软镜。二、配置清单:1、膀胱肾孟镜系统包括:膀胱肾盂镜3条、器械/灌流接头3只、金属三通接头2只、清洗刷3把、消毒盒2件;2、内窥镜影像系统包括:控制器1台、转接座1只、测漏器1只、高清摄像头1只、聚焦型导光束1支、摄像卡口1只、台车头1台。 |
二、商务要求 | ||||
交付的时间和地点 | 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2.交付地点:广西防城港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
合同签订时间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日内。 | |||
付款条件 |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且项目具备支付条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给成交人(成交人为中小企业的,支付合同款的50%),自设备安装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供应商开具货款全额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发票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的合同金额给成交人(不计利息)。 | |||
售后服务 | 1、保修期: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使用后,保修期不少于1年。2、产品按国家规定实行“三包”,保修期内一切因生产厂制造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供货方免费负责维修;保修期满后若设备出现故障,需更换配件的,只收取配件费,免收其余费用;若不需更换配件,则免费维修。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和未使用过的产品,随机技术资料要齐全(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免费送货上门(包括全程运输、装卸、搬运以及货物运送到采购单位后的接货、装卸、搬运),免费安装调试合格。4、故障或技术支持应急维修响应时间:接到故障通知后,在2小时内响应,一般故障在2小时内可通过远程方式解决,遇到大的故障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维修,48小时维修完毕;如故障72小时不能解决,提供备用机器替换顶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5、维修保养:定期派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常规检查维护及跟踪服务,每年不少于2次以上不定期巡回检测服务,质保期和保修期终生维修服务、保养,保证设备始终处于最佳的运行状态。6、热线技术支持服务:保持24小时电话及电子邮件技术支持。7、培训要求:供应商应配置专业技术人员对采购人的使用设备人员免费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及维护。使用培训为验收要件之一,没有经过培训,视为没能完成验收。8、备件要求:供应商应存入所有必须的备件,保证必要时可以及时供应。 | |||
包装和运输 | 货物必须按照出厂原包装,并附加货物运输必要外包装,运输过程采用公路专用物流车辆运输。 | |||
验收标准 | 1.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产品。交货前不允许提前开箱、调试;货物备齐后通知采购人对货物进行清点、核实,由采购人、成交人双方派代表当场开箱验货,并按合同条款逐条检验签收后,双方代表签字,否则不予验收。如供货时出现有设备停产的情况,须提供具备与原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相同或高于原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的替代产品,并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更换。2.交货时,所有产品均严格按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成交供应商响应和承诺的技术参数及性能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验收,达不到实质性要求的视为产品验收不合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处罚。3.成交供应商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包括硬件、配套软件)为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成交供应商还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须赔偿该损失。4.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项目进行验收,单次验收费用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供应商在进行报价时应将验收费用考虑在内。成交人承担因多次验收而产生的验收费用。 | |||
检测 | 验收时,采购人如对成交人提供的产品有异议的,有权委托第三方对成交人提供的产品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成交人支付。供应商在进行报价时应将检测费用考虑在内。如成交人所供产品检验结果不符合采购参数及其响应参数要求的,将依法解除采购合同,并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成交人将承担赔偿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 | |||
进口产品说明 | 本项目的第1项货物所涉及的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竞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供应商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竞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 |||
其他要求 | 1.竞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1)货物的价格;(2)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3)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4)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5)安装费用等所有费用。(6)接入医院信息系统费用。(7)仪器设备按规定需要第三方检测、验收的费用。2.如供应商做最终报价时改变原竞标报价的,请在政采云系统最终报价模块附件上传变更后的报价明细。3.采购需求中带“▲”标注的技术参数有任意一项负偏离的,竞标无效;不带“▲”标注的技术参数有2项(含2项)及以上负偏离的,竞标无效。“商务条款”有1项以上(含1项)负偏离的,则竞标无效。4.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第 1 项产品“ 钬激光治疗仪”。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谈判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评审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报价相同的,按最终报价低的优先,最终报价也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竞争性谈判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5.以上竞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根据所投产品中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类中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竞标无效。 | |||
采购预算 |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180万元,供应商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报价无效。 |
(1)查询渠道:“政采云”平台“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链接入口。注:谈判小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2.1响应文件开启后,谈判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2.资格审查由谈判小组确认谈判文件。1.确认谈判文件
(1)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谈判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审查。(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查询,截图另存为电子文档作为评审资料保存。(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符合性审查2.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本章3.7条规定除外)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4)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3)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2)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3.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异常情况处理:如遇无法正常使用线上发送澄清函的情况,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的情况下,谈判小组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3.3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澄清函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已电子回函形式按照谈判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谈判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谈判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加盖电子签章。3.2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1谈判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竞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3.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5)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4)商务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3)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无效;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或者出具的身份证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1)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商务技术评审
11)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谈判小组认定无效的;10)技术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9)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的情形的;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谈判小组认定无效的;6)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2)报价评审16)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5)未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14)谈判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响应文件拟分包的;13)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谈判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2)谈判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时,供应商提供了备选(替代)竞标方案的;
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项目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谈判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4)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项目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谈判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项目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项目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项目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谈判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文件中规定的“竞标报价表”的;
4.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4.1谈判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符合谈判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谈判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谈判,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谈判的,视同放弃参加谈判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谈判程序3.8除本章3.7条规定的情形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谈判环节,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7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第四条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3.6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谈判小组从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5.最后报价4.7除本章第3.7条外,对谈判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6谈判小组应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4.5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4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以回函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谈判,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3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谈判小组及时以电子澄清函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5.6最后报价统一开启后,谈判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5.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谈判,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5.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5.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提交最后报价。5.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提交最后报价,除本章第3.7条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应当重新采购。
5.9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项目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1)供应商不确认的(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采取在线确认);5.8修正后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5.7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3.4条的规定修正。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竞标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对供应商的竞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价,即评审价=竞标报价×(1-20%)。6.2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6.1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6.最后报价政府采购政策性扣除5.11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5.10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评审价相同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最后报价相同时,由谈判小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6条规定的顺序推荐),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7.成交候选人推荐二、评定成交的标准6.5除上述情况外,评审价=最后报价。6.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资格证明文件电子响应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年月日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注: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
序号 |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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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在“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填“无”。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在“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填“无”。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注: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序号 |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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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致:(采购人名称):竞标声明年月日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
(2)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补遗文件(如有);(1)将按谈判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2.我方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响应谈判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
□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此承诺。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开户银行:帐号/行号:电话/传真:电子邮箱:7.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
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二、报价文件格式年月日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
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文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标报价表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2.报价文件目录年月日
3.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加盖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供应商的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以上竞标报价表中“货物名称、数量及单位、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原产地、参数性能、指标及配置”必须如实填写完整,品牌、规格型号没有则填无,填写有缺漏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注:单位:元
项号 | 标的的名称 | 数量及单位①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原产地 | 参数性能、指标及配置 | 单价② | 竞标报价③=①×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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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 )竞标货物中,属于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总值为¥ (具体明细详见附表,附表格式自拟),占本竞标报价的比例为 %;属于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总值为¥ (具体明细详见附表,附表格式自拟),占本竞标报价的比例为 %。 |
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4.谈判文件中列明采购专用耗材的,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耗材量或者按耗材的常规试用量提供报价。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商务技术文件电子响应文件
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2.商务技术文件目录年月日供应商名称:
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竞标报价,或者在竞争性谈判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年月日供应商(电子签章):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年龄:职务:姓名:性别:地址:
(如有委托时)授权委托书注: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年月日供应商(电子签章):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者电子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现授权(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致:(采购人名称):
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年月日供应商(电子签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
1.说明:应对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商务要求逐条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注:项目谈判文件商务要求供应商的响应偏离说明交付的时间和地点合同签订时间付款条件售后服务包装和运输检测验收标准进口产品说明其他要求……项目谈判文件商务要求供应商的响应偏离说明交付的时间和地点合同签订时间付款条件售后服务包装和运输检测验收标准进口产品说明其他要求……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2.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
项目编号:货物配置清单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谈判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
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以上货物配置清单中“货物名称、数量及单位、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原产地、参数性能、指标及配置”必须如实填写完整,品牌、规格型号没有则填无,填写有缺漏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货物名称、数量及单位、品牌必须与“竞标报价表”一致,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备注:项目名称: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原产地 | 参数性能、指标及配置 |
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技术要求偏离表日期:年月日
序号 | 名称 | 谈判文件要求 | 竞标响应 | 偏离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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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4.如技术要求偏离表中的竞标响应与佐证材料不一致的,以佐证材料为准。3.供应商认为其竞标响应有正偏离的,请在技术要求偏离表中列明,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竞标产品的彩页或国家认可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技术参数说明证明作为佐证,以上佐证材料均需加盖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附生产厂家授权资料)公章。2.供应商应根据竞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谈判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1.说明:应对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逐条实质性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他文书、文件格式日期:年月日
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函(格式)
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成交结果□采购过程□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质疑事项:
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事实依据:
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
地址:邮编:供应商: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书(格式)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被投诉人1:邮编:地址: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相关供应商:……被投诉人2: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地址:
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项目的名称: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三、质疑基本情况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代理机构名称:
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请求: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投诉事项2法律依据: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文本第六章合同文本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计划号:供应商(乙方):采购人(甲方):合同编号:
第二条标的质量第一条合同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乙方投标(竞标)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合同类型:买卖合同(备注:货物采购一般为买卖合同)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商标品牌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 量 | 单位 | 单 价(元) | 金 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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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
3.履行方式2.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期限):第三条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投标(响应)文件的承诺。1.乙方所提供标的的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内容必须与乙方投标(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相一致,且满足项目实施要求。
3.货物的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质量合格证、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包装内。2.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水、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投标(响应)文件承诺的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第四条包装方式(2)交货方式: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1)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的运输方式:。
4.乙方应当按照投标(响应)文件的承诺对甲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时间:;培训地点:。3.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2.安装要求:。安装地点:。1.安装时间:;第五条安装和培训
(2)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1)采购标的的价格;3.合同价款包括:2.合同价款:。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第六条合同价款及支付
第七条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5.资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4.付款进度安排:采用分期付款方式,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且项目具备支付条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给成交人(成交人为中小企业的,支付合同款的50%),自设备安装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供应商开具货款全额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发票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的合同金额给成交人(不计利息)。(5)安装、检测、验收等所有费用。(4)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3)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
4)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项目进行验收,单次验收费用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供应商在进行报价时应将验收费用考虑在内。3)成交供应商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包括硬件、配套软件)为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成交供应商还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须赔偿该损失。2)交货时,所有产品均严格按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成交供应商响应和承诺的技术参数及性能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验收,达不到实质性要求的视为产品验收不合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处罚。1)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产品。交货前不允许提前开箱、调试;货物备齐后通知采购人对货物进行清点、核实,由采购人、成交人双方派代表当场开箱验货,并按合同条款逐条检验签收后,双方代表签字,否则不予验收。如供货时出现有设备停产的情况,须提供具备与原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相同或高于原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的替代产品,并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更换。(1)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和方法
4)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采购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并列明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小组、甲方和乙方共同签署。甲方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项目验收的,其验收结果以第三方机构出具验收书结论为准,甲方和乙方共同签署确认。3)本项目验收由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对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2)甲方收到乙方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逾期不验收的,视同验收合格。甲方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项目验收的,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1)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书面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2)验收程序及方法:5)符合采购文件参数要求及响应参数要求。
2.交付标准和方法②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①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7)验收结论不合格的,乙方应自收到验收书后日内及时予以解决。经乙方对验收结论不合格的货物进行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6)验收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受托第三方机构一份(如有)。5)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2.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投标(响应)文件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第八条售后服务(2)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乙方转移至甲方,货物交付给甲方之前所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1)除售后服务验收外,验收结论合格的,乙方应自收到验收书后日内向甲方交付使用。
第十条违约责任4.不予退还的情形:签订合同后,如乙方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3.履约保证金退付的方式、时间及条件:履约完毕(质保期过后),由乙方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提供《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及《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2.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1.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金额的1%。【根据《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工作方案的通知》(防政办发[2021]1号)文件精神,如成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免收履约保证金】。
3.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合同价款(报酬)的1.5%。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款(报酬)的10%。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乙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货物的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致合同货物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合同价款(报酬)的1%;(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合同价款(报酬)的0.5%;2.乙方未能按时交付货物的,应向甲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6.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5.因某一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该方应当对另一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4.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响应)文件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价款(报酬)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1.5%。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1%;(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0.5%;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2.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或者终止(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下列(2)方式解决: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4.采购文件及更正公告(澄清或补充通知);3.投标(响应)文件;2.中标(成交)通知书;1.政府采购合同第十四条合同文件构成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权利。如合同货物涉及知识产权,则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合同货物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2.除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甲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权。1.甲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乙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其知识产权属于甲方。第十五条知识产权和保密要求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者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6.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者补充的,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后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它6.乙方保证将要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者任何合同条款、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者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4.如果甲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以甲方名义并在甲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甲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如果乙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8日内未作表示,甲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5.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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