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0000g240409001001
预算金额613.43万元
招标联系人史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万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先生0451-8851557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30
公告正文

肇源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0000G24040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肇源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源发改发【2024】16号文件,源发改发【2024】1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肇源县物业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县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万实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肇源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肇源县肇源镇;
2.3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单元门入口台阶恢复40.32m2,路面拆除及恢复5452 m2。给水工程:HDPE塑料复合管DN80:790.94m,给水阀门井(砖砌圆形立式闸阀井):6座。雨排工程:HDPE双壁波纹管DN300:639.59 m,雨水口42座,成品钢筋混凝土雨水检查井42座。污排工程:HDPE双壁波纹管DN300:410.51m,)HDPE双壁波纹管 De160:820.91m,成品钢筋混凝土检查井:36座,钢筋混凝土化粪池(有效容积 50m3)7座,DN100(PVC-U)室内排水管756m。楼户内燃气管道工程:安防表(燃气)159块,安防表更换配套管线维修等。
建筑改造内容:楼梯间粉刷 12388.4平方米,楼梯扶手除锈后粉刷904.44米,楼梯扶手维修加固7项,楼梯间各种箱体除锈刷漆197.82平方米,更换单元门35樘,主楼外墙面粉刷527.64平方米,附属用房外墙面粉刷 2163.02平方米,室外楼梯墙面粉刷 542.55 平方米,室外楼梯、缓台扶手除锈刷漆282.39米,室外楼梯、缓台扶手更换 441.68 米,室外楼梯踏步更换火烧板面层56.07平方米,附属用房更换屋面彩钢板1310平方米,雨棚维修229.44平方米砖围墙粉刷 146.26平方米,新建铁艺围栏13.72米,单元标识牌35个,楼层标识牌193个,采暖管线除锈刷漆2826米,自行车棚维修1个,更换铁艺大门5个。电气改造内容:更换楼梯间LED声控吸顶灯243套,雨棚声控吸顶灯35套,更换照明导线8025.4米,对讲主机35套,对讲分机378套,弱电箱193个,配电箱4个,电力电缆643.53米,监控系统3套,监控箱6台,高清数字网络摄像机12套,光纤352米,车辆高清识别一体机3套。
2.4招标控制价:6134353.96元;
2.5计划工期: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计235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并提供2024年01月至2024年03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于进行核实。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小型、中型、大型)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纪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纪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提供网页截图);
3.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6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7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00时00分至2024年4月1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服务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投标人须于开标时间后30分内(2024年4月30日09时00分至2024年4月30日09时30分)(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全套投标文件电子版PDF格式、工程量清单电子报价文件(按最新版投标工具制作)、投标人代表的姓名及联系电话,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hljwszb@163.com。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09时00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肇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59-8223159
招 标 人:肇源县物业服务中心
地  址:肇源县肇源镇       
联 系 人:史先生
电话:0459—821031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万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2816号C座7层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0451-88515577
邮    箱:hljwszb@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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