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29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市江北新区中央商务区建设管理办公室(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江北新区中央商务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品牌形象宣传推广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1、项目编号:ZYSWQ-TG201904
2、项目内容:为南京市江北新区中央商务区建设管理办公室提供专业的主题策划推广、提供专题策划方案服务,通过网页设计展示、视频制作等方式,打造企业宣传的信息化平台,展现企业的相关特色,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1采购预算:55万元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互联网信息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网站建设、网络采编、公关策划)(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接过的相关机构部门、企事业单位信息发布推广、网站设计运维、主题推广策划、视频制作、党建服务案例合同资料(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真实性承诺书: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视为我单位自愿放弃中选供应商资格(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诚信江苏”网站(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4、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不组织。
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请供应商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到代理公司南京市鼓楼区芦席营68号南汽大厦5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方式: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自2019年4月30日起至2019年5月8日为止,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缴纳方式:供应商从本单位基本存款账户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磋商保证金缴纳时应注明项目名称。
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磋商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收款单位: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
账 号:7321410182600025877
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与响应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响应文件中)。
8、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9、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19年5月14日13:30。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5月14日14:00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芦席营68号南汽大厦5楼会议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10、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京市江北新区中央商务区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沈工、韩工
联系电话:58176643、58176607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万科企业公馆9号楼
1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阳
联系电话:025-83223415、13951744203
联系邮箱:jiangsujianwei@163.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芦席营68号南汽大厦5楼
12、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