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2 |
招标人 |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3 |
招标代理机构 |
/ |
1.4 |
项目名称 |
上海振华重工就上海港机重工库存积压物资处置招标 |
1.5 |
项目编号 |
ZPMC(NH)-ZB2024-11-148 |
1.6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招标人,100% |
1.7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þ经评审的最高投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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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招标范围 |
此项目为一批积压紧固件、电气件、液压件型材等的处置招标,该批积压物资经公司领导报批后进行招标处置。该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打包、装卸、场地清扫、运输、人工、处置等全部费用。 |
2.2 |
交货期/工期 |
工期: 合同签订后7个自然日内处置完毕。 计划开始交货日期:预计2024年12月20日(计划合同签订日期) |
2.3 |
交货/施工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汇技路298号 |
2.4 |
质量标准/目标 |
/ |
2.5 |
质保期及质量保证金 |
质保期:/ 质量保证金:/。 |
2.6 |
付款方式 |
中标方提货前,需提前将全部货款支付给招标方,以银行转账(现金)为主(按吨报价的标段以实际过磅重量进行结算)。 |
2.7 |
包件信息 |
本项目分 5 包件。 具体信息:
各标段推荐一家中标单位。 |
3.1.3 |
具体业绩要求 |
¨无 þ有,要求:近1年类似项目成功有效业绩证明 |
3.1.7 |
行政许可资质要求 |
þ无 ¨有,要求: |
3.1.8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þ无 ¨有,要求: |
3.1.10 |
其他要求 |
¨无 þ有,要求: (1)投标单位如果是利用单位的则要提供其营业执照、环评等证明主体资格 和技术能力的材料;如果投标单位是收集单位则需要提供最终利用单位的证明材 料;如果要跨省利用的需要办理或配合办理备案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2)上海市环保主管机构需要提供的相关处置计划备案资料,具体包括: ①收集、利用/处置单位营业执照(应包括各级收集单位); ②收集、利用/处置单位环评场地环评批复(收集单位如从产废单位直接运输至利用单位,收集单位可不提供); ③一般工业固废利用方式说明; 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备案承诺书; ⑤ 固废收集、利用/处置合同(应包括收集转运单位与下一级利用、处置单位合同); ⑥ 固废运输合同(应包括收集转运单位与下一级利用/处置单位运输合同); ⑦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如废钢跨省转移处置,必须办理一般工业固废跨省转利用备案并通过后(备案必须真实,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它处罚措施)方可进行装货。 ⑧市内处置需提供贮存场地相关环保手续,如排污许可证、场地环评批复、及废钢销售处置利用合同等。投标单位如为收集方,只能直接与最终接收单位签订合同,不可再次转售其他收集单位,并提供合同和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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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接受联合体投标 |
þ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保证金全部由牵头单位提交;2.如若最终的中标单位为联合体,履约保证金全部由牵头单位提交,若在履约过程中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或者履约不及时等状况的,各联合体成员负有连带责任;3.预审通过后不允许再更换联合体成员,如要更换的需在资格预审前(即报名截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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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4.1 |
资格审查方式 |
þ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
4.3 |
资格审查资料中近年年份要求 |
2023年-2023年 |
5.1 |
报名截止时间 |
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设置时间为准 |
6.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设置时间为准 |
7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管琦 地址: 振华重工总部 电话: 021-31191642 邮箱: guanqi@zpm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