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存资源安全保存、精准鉴定及普查收集资源编目入库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940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12/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tec2022b-30
预算金额2854.6万元
招标公司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招标联系人孙雯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京晶010-85143615
中标公司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作物资源研究所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940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黑龙江省农科院作物资源研究所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山西农业大学农业基因资源研究中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存资源安全保存、精准鉴定及普查收集资源编目入库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CTEC2022B-30(招标文件编号:CTEC2022B-30)
二、项目名称: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存资源安全保存、精准鉴定及普查收集资源编目入库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
中标(成交)金额:94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 | 普查收集农作物种质资源的性状初步鉴定评价及编目入库 | 对各地通过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向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库、粮食作物种质资源中期库、多年生小麦野生近缘植物种质资源圃所移交的水稻、玉米、小麦、大豆、杂粮、食用豆等粮食作物种质资源,按照种质资源描述规范和数据标准等相关标准规范进行编目性状初步鉴定评价,同时繁殖足量种子,经编目后入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长期库、粮食作物中期库、小麦野生近缘植物种质圃保存。 | 详见采购文件 | 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石克强、李静、霍建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双方签订的《采购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采购代理费按照成交金额的1 %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应在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清。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9.4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为该项目第1包中品目1-1的成交结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联系方式:孙雯,联系电话:010-59193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京朝大厦8层,100125
联系方式:李京晶、郭军、巩芹、程子昂、宋飞,联系电话:010-851436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京晶
电 话: 010-8514361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存资源安全保存、精准鉴定及普查收集资源编目入库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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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12月12日 10:58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石克强、李静、霍建平 | ||
总成交金额 | ¥9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京晶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85143615 | ||
采购单位 |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孙雯,联系电话:010-59193186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京朝大厦8层,100125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京晶、郭军、巩芹、程子昂、宋飞,联系电话:010-85143615 | ||
附件: | |||
附件1 | 供应商推荐意见.doc供应商推荐意见.doc | ||
附件2 | CTEC2022B-30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定稿.pdfCTEC2022B-30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定稿.pdf | ||
附件3 | 成交公告1-1.docx成交公告1-1.docx |
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推荐表
项目名称 |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存资源安全保存、精准鉴定及普查收集资源编目入库项目 |
项目编号资格条件 | CTEC2022B-30供应商应满足如下基本要求,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二、前三年内(至谈判之日的前一日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记录或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以分支机构的名义作为供应商。四、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的谈判。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
推荐供应商名单供应商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简介: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是2003年由原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作物育种栽培研究所和原子能利用研究所的作物育种部分,经战略重组成立的国家级作物科学专业研究所。遵循“四个面向”“两个一流”和“一个整体跃升”的总要求,以小麦、玉米、大豆、水稻和杂粮等作物为重点,瞄准世界作物科技前沿,面向国家现代农业发展需求,以资源研究为基础,基因挖掘为核心,品种培育为目标,耕作栽培为保障,开展作物科学基础与应用研究,为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拥有农作物种质资源长期库、中期库和种质圃等保存设施,是农业农村部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心挂靠单位。拥有一支专职从事作物种质资源保护研究的队伍,不仅牵头组织全国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工作,系统开展国家作物种质资源保护政策研究、保护和创新 |
理论技术研发、保护利用基础性工作、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
曾获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奖励。此外还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全国体系
的顶层设计、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等,是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丰富实践
经验的国家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战略科技力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方为,电话:13681031035,邮箱:fangwei@caas.cn。
推荐意见:符合本文件资质要求,业内享有较好口碑。
供应商名称: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作物资源研究所
简介:黑龙江省农科院作物资源研究所始建于1956年,主要承担麦类、
杂粮、杂豆等作物品种选育及相关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国家小麦改良分
中心(哈尔滨)、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测试分中心(哈尔滨)、农业部东北
地区春小麦科学观测试验站设在该所。同时还有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
小麦、高粱、食用豆三位岗位科学家和谷子、大麦两个实验站。全所共
有6个专业研究室和1个职能科室,在编职工52人,具有正高级技术
职称10人、副高级技术职称19人。先后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
600余项,承担国际合作和开发专项24项,审定推广具有不同生态特性
2
的优良品种300多个,累计推广面积10.2亿亩。“十三五”期间我所共
承担国家、省部级等各项科研任务107项,总经费额度为3388.8万元;
审定、登记新品种73个;发表学术论文63篇,主持和参与编著4部;
共获得各级奖项53项,其中黑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项,黑龙
江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1项;同时撰写完成国家、地方农业标准10
项;获得植物新品种权41个。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祥羽,电话:15134569953,邮箱:
112555633@qq.com。
推荐意见:符合本文件资质要求,业内享有较好口碑。
供应商名称:山西农业大学农业基因资源研究中心
简介:山西农业大学农业基因资源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基因资源中心)
前身是1979年成立的山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作物品种资源研究室和1984
年成立的山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2020年6月,更名
3
为山西农业大学农业基因资源研究中心。基因资源中心是国内建立的第
一个省级农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也是目前黄土高原区域唯一从事农作
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评价、创新和利用的专业研究所。中心
围绕种质资源学科开展种质资源课题的收集、保存、鉴定、利用研究;并在大豆、燕荞麦、谷子糜子、食用豆、玉米、小麦等领域开展资源评价、种质创制和新品种选育等研究。主持和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农业部种质资源保护专项子课题、科技部七大作物育种专项等国家级课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秦慧彬,电话:15834053491,邮箱:nkyqhb@163.com。推荐意见:符合本文件资质要求,业内享有较好口碑。本人与上述推荐的供应商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及其它利益关系,即:(一)前3年内与供应商不存在劳动关系;(二)前3年内没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前3年内不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无利(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害关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系承(五)与供应商没有其它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诺书关系。特此承诺! | 围绕种质资源学科开展种质资源课题的收集、保存、鉴定、利用研究;并在大豆、燕荞麦、谷子糜子、食用豆、玉米、小麦等领域开展资源评价、种质创制和新品种选育等研究。主持和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农业部种质资源保护专项子课题、科技部七大作物育种专项等国家级课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秦慧彬,电话:15834053491,邮箱:nkyqhb@163.com。推荐意见:符合本文件资质要求,业内享有较好口碑。本人与上述推荐的供应商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及其它利益关系,即:(一)前3年内与供应商不存在劳动关系;(二)前3年内没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前3年内不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无利(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害关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系承(五)与供应商没有其它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诺书关系。特此承诺! | 围绕种质资源学科开展种质资源课题的收集、保存、鉴定、利用研究;并在大豆、燕荞麦、谷子糜子、食用豆、玉米、小麦等领域开展资源评价、种质创制和新品种选育等研究。主持和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农业部种质资源保护专项子课题、科技部七大作物育种专项等国家级课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秦慧彬,电话:15834053491,邮箱:nkyqhb@163.com。推荐意见:符合本文件资质要求,业内享有较好口碑。本人与上述推荐的供应商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及其它利益关系,即:(一)前3年内与供应商不存在劳动关系;(二)前3年内没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前3年内不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无利(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害关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系承(五)与供应商没有其它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诺书关系。特此承诺! |
评审专家(签字): | 日期:2022年12月5日 |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存资源安全保存、
精准鉴定及普查收集资源编目入库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CTEC2022B-30
项目类别:政府购买服务
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5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京朝大厦8层,100125
电话:010-85143615传真:010-85143646电子邮箱:ctec811@163.com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一、总则
二、采购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五、谈判及评审的程序
六、签订合同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八、采购代理费
九、保密和披露
十、其它
第三章:谈判与评审办法
一、概述
二、谈判小组
三、评审与谈判
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采购需求
第五章:合同及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1:报价函
格式2:服务价格表
格式3:响应分项报价表
格式4:服务要求对比表
格式5:商务要求对比表
格式6:资格证明文件
格式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格式9: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格式10:履约能力证明材料
格式11: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格式12:项目经理及管理技术人员一览表
格式13:供应商前三年内重大违法记录情况说明
格式14: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格式15: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I
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存资源安全保存、精准鉴定及普查收集资源编目入库
项目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
项目编号:CTEC2022B-30
1、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农业农村部
种业管理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存资源
安全保存、精准鉴定及普查收集资源编目入库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进行采购。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
2、被邀请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8日上午09:00
—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本采购文件每份售价为
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国内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采购代理机构在
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个工作日内寄送。受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聚集,本
项目报名方式采用非现场报名,供应商须通过公对公电汇方式非现场购买采购文
件,采购代理机构将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
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由于部分地区疫情影响,
本项目参照《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
库〔2020〕29号)采用通过视频程序线上方式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谈判,
供应商谈判前将密封好的所有响应文件递交至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通知
的指定地点。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收到响应文件后,进行消毒、封存。邮
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京朝大厦8层811室中国乡镇企业有限
公司,李京晶收,15901022160。逾期送达的为无效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谈判日期:2022年12月9日下午13:30时开始。
谈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丰管路16号,北京西国贸大酒店三层300B会
议室。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京朝大厦8层811室,100125
联系人:李京晶、郭军、巩芹、程子昂、宋飞电话:010-85143615
传真:010-85143646邮箱:ctec811@163.com
开户名称: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87205022200201018726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建国门支行
银行地址:北京市建外大街21号国际俱乐部一层,100020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该表是关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内容的具体资料,是对本章“供应商须
知”有关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具体采用情况请参照下表,所有与本次竞争性谈
判采购有关的事宜,以本资料表规定的为准。
条款号 | 内容 |
一、总则 | 一、总则 |
1.1 | 采购人名称: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地址及邮编: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项目联系人:孙雯,联系电话:010-59193186 |
1.2 |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京朝大厦8层811室,100125联系人:李京晶、郭军、巩芹、程子昂、宋飞电话:010-85143615传真:010-85143646邮箱:ctec811@163.com开户帐号:87205022200201018726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建国门支行银行地址:北京市建外大街21号国际俱乐部一层,100020 |
2.1 | 出资人: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
3.1 | 批复文件号:财办库采〔2022〕623号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854.6万元。其中普查收集农作物种质资源的性状初步鉴定评价及编目入库预算940万元;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存种质资源安全保存预算1285万元;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库保存种质资源精准鉴定预算629.6万元。(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报价高于项目预算金额的,不能参加谈判。 |
4.2 |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及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中规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及其它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凡是经查询在被列入失信被执 |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
4.6 | 供应商资格的其它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
16.2 | 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日期起90天内有效。 |
18.1 | 谈判保证金1.交纳金额:人民币100000元整。2.交纳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3.凭证交纳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随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4.缴纳方式:应当以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接受其它如现钞及现金支票等形式的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非在京供应商递交的任何形式的支票。 |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
20.1 | 响应文件提供:正本1份,副本3份。响应文件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 |
20.2 | 本次采购要求提供电子文本的响应文件(电子U盘一个,并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内容)。 |
22.1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9日下午13:30时开始(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丰管路16号,北京西国贸大酒店三层300B会议室。 |
22.2 |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到时间和地点:同22.1 |
五、谈判与评审 | 五、谈判与评审 |
27.1 | 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只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被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按时提交响应文件、签到的供应商可以参加谈判。 |
27.4 | 谈判时间:2022年12月9日下午13:30时之后,具体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丰管路16号,北京西国贸大酒店三层300B会议室。 |
28.2 | 评审办法:本次采购采用最低评审价法。 |
成交标准: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 | |
六、签订合同 | 六、签订合同 |
32.2 | 采购数量变更幅度:≤10% |
33.1 | 履约保证金:无 |
八、采购代理费 | 八、采购代理费 |
37.1 | 采购代理费: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双方签订的《采购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采购代理费按照成交金额的1%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应在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清。 |
十、其它 | 十、其它 |
41.1 | 与本采购文件有关的函电和通讯地址:采购代理机构: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京朝大厦811室,100026联系人:李京晶、郭军、巩芹、程子昂、宋飞电话:010-85143615传真:010-85143646电子邮箱:ctec811@163.com |
41.2 |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无 |
注:所有要求材料如未注明原件,则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一、总则
1.定义
1.1采购人,指本项目的委托人,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2采购代理机构,指受采购人委托,承担本项目采购过程中相关事宜
的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3承接主体,也称“供应商”:指具备承担本次采购项目的能力,并向
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报价、谈判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4成交供应商:指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
商确定、并获得成交通知书的供应商。
1.5采购文件,指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也称谈判文件。
1.6甲方,指本项目的委托人及最终使用单位,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1.7乙方,指成交供应商,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1.8服务,指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必须承担的服务内容,包括技术协
助、人员培训以及安装、调试、校准、验收等其它类似的服务。
2.项目出资人/主管部门
2.1本项目的出资人/主管部门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3.资金来源
3.1采购人已从本项目的出资人获得一笔资金,用于采购“采购内容及采
购需求”所列服务。
4.承接主体资格要求
4.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
法》(财政部74号令)、《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须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资
金、财务状况的企业法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4.2承接主体必须具备:(1)年检合格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2)前三年内(至谈判之日的前一周止)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记录或重
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4.3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为本次谈判采购的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
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相关联的所属机构;
4.4除联合体外,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
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2)彼
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4.5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的服务均应是来源于本
国的;
4.6“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5.谈判采购费用
5.1不论谈判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竞
争性谈判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采购文件
6.采购文件的组成
6.1采购文件的内容组成如下: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谈判与评审办法
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采购需求
第五章:合同及合同条款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7.谈判公告:本项目采用谈判专家推荐供应商的方式,不发布谈判公告。
8.询问或质疑
8.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在法定日期内以
书面形式(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其
中,技术方面的内容向采购人提出。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提交
质疑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相关证明材料。
9.采购文件的修改
9.1采购人需要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修改的,将在采购文件要
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
件的收受人。该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9.2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但至
少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将变更时
间书面通知所有已获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该通知后须立即予
以签收并回传。
10.采购文件的澄清
10.1供应商应当认真审核采购文件的各项具体内容和要求,如发现具体
内容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供应商必须在收到采购文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应
以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
其中,技术方面的内容向采购人提出。否则,视为供应商认可采购文件无误、
合理。
10.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购买本次采购文件的
供应商(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该澄清的内容为采购
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1.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要求和
商务条件后,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写提交完整的
响应文件。如果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全部资料,没有对
采购文件中必须满足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
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11.2对采购文件中必须满足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指供应商必
须对采购文件中标明必须满足的要求和条件的服务内容、合同主要条款及其
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11.3响应文件必须按顺序编制好页码,原则上要求响应文件厚度不超过
3厘米。
12.报价
12.1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
12.2报价指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必须承担的服务内容,包括满足服务
格式13:供应商前三年内重大违法记录情况说明
供应商前三年内重大违法记录情况说明
供应商应当对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2及《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定义
的内容和所述范围。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前三年内(至谈判之日的前
一周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等情形的,应书面出具《前三
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不用填写《前三年内重大违法记录说明表》;
存在上述情形的,请填写《前三年内重大违法记录说明表》。
格式13.供应商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
我方具有履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类似合同的良好记录,且我方在前三年内(至谈判
之日的前一周止)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出现重
大经济纠纷,没有出现商业贿赂,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受
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没有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重大
违法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属于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
我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所在的单位没有被列入失信相关人和
失信企业的失信行为。
附件:
1.在“信用中国”中检索的有关我方“信用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检索
的有关我方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
起的法律责任和一切不良后果。
特此郑重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格式13.供应商前三年内重大违法记录说明表
前三年内重大违法记录说明表
序号 | 发生时间 | 简要情况说明 | 证明材料索引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格式14: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防止发生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营造
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的良好声誉,保护国家、
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
规和政策的规定,在参与贵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
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我单位
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
一款第(五)项所称的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二、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
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
报。
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
取成交。
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其他参与政府采购活
动的供应商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
五、不与采购单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
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六、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成交,积
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七、如获成交,将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
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人的利益,
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
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
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九、若出现违反本承诺书的行为,自觉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因违
法、违规行为给其他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按规定予以赔偿。
十、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名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签署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格式15:中小企业声明函
(仅适用于中小型企业,非中小型企业不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
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
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格式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仅适用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名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 |
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 |
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 |
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 |
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 |
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 |
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 |
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 |
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 |
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 |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
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 |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 |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 |
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
企业。 |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 |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
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 |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
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 |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 |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
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 |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
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 |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 |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 |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 |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
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 |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
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 |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 |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 |
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
业。 |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 |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 |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 |
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 |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 |
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 |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 |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 |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 |
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 |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 |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 |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
企业。 |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
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 |
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 |
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 |
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 |
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 |
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 |
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
二、项目名称: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存资源安全保存、精准鉴定及普查收集资源编目入库项目一、项目编号:CTEC2022B-30成交结果公告普查收集资源编目入库项目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存资源安全保存、精准鉴定及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四、主要标的信息中标(成交)金额:940万元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供应商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三、中标(成交)信息
服务类 |
服务名称:普查收集农作物种质资源的性状初步鉴定评价及编目入库服务范围:对各地通过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向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库、粮食作物种质资源中期库、多年生小麦野生近缘植物种质资源圃所移交的水稻、玉米、小麦、大豆、杂粮、食用豆等粮食作物种质资源,按照种质资源描述规范和数据标准等相关标准规范进行编目性状初步鉴定评价,同时繁殖足量种子,经编目后入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长期库、粮食作物中期库、小麦野生近缘植物种质圃保存。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本公告为该项目第1包中品目1-1的成交结果。八、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七、公告期限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双方签订的《采购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采购代理费按照成交金额的1%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应在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清。五、评审专家名单:石克强、李静、霍建平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孙雯,联系电话:010-59193186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名称: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1.采购人信息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项目联系方式邮箱:ctec811@163.com联系电话:010-85143615,传真:010-85143646联系人:李京晶、郭军、巩芹、程子昂、宋飞,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京朝大厦8层,100125名称: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
1.采购文件十、附件电话:010-85143615项目联系人:李京晶、郭军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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