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海事局智慧立体巡航体系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93.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2-11-04a-2023-d-e21620
预算金额293.4万元
招标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事局
招标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郝钰1730252798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南京海事局智慧立体巡航体系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2-11-04A-2023-D-E21620
项目名称:南京海事局智慧立体巡航体系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293.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3.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南京海事局智慧立体巡航体系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1号楼A座9F901(开评标室4)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2-11-04A-2023-D-E21620
2.项目名称:南京海事局智慧立体巡航体系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293.4万元(含税)
4.最高限价:人民币293.4万元(含税)
5.采购需求:为实现长江南京段的智慧立体巡航,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事局现有无人机部署和建设需求,本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包括:
(1)购置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1台,满足全辖区快速巡航需求;
(2)购置无人自动机库4台,消除目前辖区内重点水域空中自动巡航盲区;
(3)购置单兵多旋翼无人机3台及相应任务载荷,用于执行定制类巡航执法任务;
(4)配套开展无人自动机库联网接电、基座制作、安装部署等工作,购买各型无人机保险、日常运维等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三、现场安装环境条件及要求)。
(5)无人机、机库产品提供接口,主动对接海事局接口平台。
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总工期90日,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90日内完成机库安装部署、通网通电、技术支持、平台对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总工期90日,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90日内完成机库安装部署、通网通电、技术支持、平台对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注: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制造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国家有关规定调整相关网站信息查询渠道的,以最新渠道查询结果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已按要求办理登记并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0日 至 2023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1号楼A座9F901(开评标室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 20日至2023年11 月24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
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投标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
(1)“诚 E 招”注册方式详见【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录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登记”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3.1.1”;“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3.2”。
(2)在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购买招标文件即完成投标登记。
(3)如对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 8:30-17:30(工作日)。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发布公告。相关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等。
四、标书费收取账号:
收款单位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32162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事局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0号
联系方式:刘工025-83520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1号楼A座9F
联系方式:郝钰、袁俊超、黄小斌、张露露gcmcjk@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莉、仇明月、于艳丽
电 话: 17302527986、15651932373
南京海事局智慧立体巡航体系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2-11-04A-2023-D-E21620
项目名称:南京海事局智慧立体巡航体系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293.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3.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南京海事局智慧立体巡航体系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1号楼A座9F901(开评标室4)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2-11-04A-2023-D-E21620
2.项目名称:南京海事局智慧立体巡航体系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293.4万元(含税)
4.最高限价:人民币293.4万元(含税)
5.采购需求:为实现长江南京段的智慧立体巡航,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事局现有无人机部署和建设需求,本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包括:
(1)购置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1台,满足全辖区快速巡航需求;
(2)购置无人自动机库4台,消除目前辖区内重点水域空中自动巡航盲区;
(3)购置单兵多旋翼无人机3台及相应任务载荷,用于执行定制类巡航执法任务;
(4)配套开展无人自动机库联网接电、基座制作、安装部署等工作,购买各型无人机保险、日常运维等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三、现场安装环境条件及要求)。
(5)无人机、机库产品提供接口,主动对接海事局接口平台。
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总工期90日,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90日内完成机库安装部署、通网通电、技术支持、平台对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总工期90日,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90日内完成机库安装部署、通网通电、技术支持、平台对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注: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制造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国家有关规定调整相关网站信息查询渠道的,以最新渠道查询结果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已按要求办理登记并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0日 至 2023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1号楼A座9F901(开评标室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 20日至2023年11 月24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
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投标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
(1)“诚 E 招”注册方式详见【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录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登记”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3.1.1”;“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3.2”。
(2)在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购买招标文件即完成投标登记。
(3)如对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 8:30-17:30(工作日)。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发布公告。相关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等。
四、标书费收取账号:
收款单位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32162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事局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0号
联系方式:刘工025-83520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1号楼A座9F
联系方式:郝钰、袁俊超、黄小斌、张露露gcmcjk@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莉、仇明月、于艳丽
电 话: 17302527986、15651932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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