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前太保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期商品区1#地块、2#地块项目销售案场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6/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卢兵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星辰0311-8095239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7
公告正文
业主单位: | 石家庄市裕惠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 | 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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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6-26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7-17 09:30 |
前太保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期商品区1#地块、2#地块项目销售案场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前太保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期商品区1#地块、2#地块项目销售案场物业服务已由 /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裕惠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裕惠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前太保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期商品区1#地块、2#地块项目售楼处建筑面积约1178㎡,室外广场面积约2532㎡ 服务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赵佗北路以南,友谊大街以西,前太保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期商品区售楼处内; 服务周期:案场服务期限2年,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合格,并符合招标人要求 2.2招标范围:案场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案场的大堂、展厅、书院、样板间、吧台、办公区/室、卫生间、背景音乐、照明、导示牌、门前临时停车场及公共绿地等公共区域所需综合管理服务、环境保洁管理服务、秩序维护服务、客户服务、日耗品采购(保洁物资、秩序物资、客服物资)、消防管理、档案管理、仓库管理及配合营销单位的销售、宣传与推广工作,配合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组织;本地企业须在石家庄市物业管理系统信息登记准确完好,信用良好;外地企业需提供注册地物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违规证明》;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开标当天由招标人查询(未查询到视为没有)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26至2024-07-01,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02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7-17 09:30,地点为 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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