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黄兴镇干杉片区河道保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详见服务标准
二、相关标准:
1、负责对河道两岸进行砍青除杂、打捞河道中和河堤两岸保护范围内的垃圾、杂物、树枝、畜禽,所有杂物必须按照生态治理要求进行填埋或清除处理,防止二次污染。保证河面清洁、无垃圾、无杂草落叶、水葫芦等漂浮,水生植物及时打捞且不影响行洪,水生植物残体须及时打捞。
2、负责堤坝道路、堤坡绿地人工清扫保洁,确保服务区域内无白色垃圾。
3、河床无大量淤积,暴雨过后应及时清除大型漂浮物、倾入河内的各类障碍物,确保行洪畅通;河中无影响水流畅通的障碍物、构筑物。
4、河岸迎水坡面清理整洁,无垃圾和卫生死角。
5、垃圾应倾倒在规定地点,不得乱堆乱放,及时运至垃圾中转站或处理场,做到日产日清;不得焚烧垃圾、树叶,病死动物尸体等需做好无害化填埋处理。
6、及时发现河道水面受污染情况,阻止人为对河道及河堤进行破坏、堆弃废弃物、乱倒渣土、非法取砂、违章建筑、非法排污等一切侵占河道水事违法行为,查找破坏源,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7、对主河道内由镇级管理的闸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清理闸门前杂物、树枝、畜禽,并进行清除处理。
8、对区域内河道设施及其范围内的配套设施进行检查,及时阻止一切对河道运行不利的行为,如有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9、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河道岸线有坍塌等影响运行安全稳定的现象及时上报,切实保证安全。
10、保洁人员着装规范,身着救生衣等设备,注意自身安全。
三、技术规格:
详见相关标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暂定为2023年12月25日-2025年8月24日,具体服务期以实际签订时间为准。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项目服务过程中所需物料、工具、机械设备及人员工资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2、成交供应商每天作业时间内需在河道不间断进行保洁工作,保证保洁人员在岗在职,并及时反馈保洁照片。
3、日常保洁工作时间每天7点半至11点半,13点至17点,由项目负责人制作每日保洁台账,节假日确保有人在岗。
4、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5、成交供应商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所有工作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
6、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有考核要求,具体详见“考核细则”,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7、本项目服务期限暂定为20个月,服务期内,如遇上级政策调整,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就合同事项进行协商,成交供应商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对合同进行调整或终止,采购人不对因上级政策调整对成交供应商做出相关赔偿。
8、本项目服务期间,成交人团队成员应遵守采购人工作时间要求和工作规定,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及时响应。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长沙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发[2022]3号)的规定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或使用单位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或使用单位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无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详见服务标准
二、相关标准:
1、负责对河道两岸进行砍青除杂、打捞河道中和河堤两岸保护范围内的垃圾、杂物、树枝、畜禽,所有杂物必须按照生态治理要求进行填埋或清除处理,防止二次污染。保证河面清洁、无垃圾、无杂草落叶、水葫芦等漂浮,水生植物及时打捞且不影响行洪,水生植物残体须及时打捞。
2、负责堤坝道路、堤坡绿地人工清扫保洁,确保服务区域内无白色垃圾。
3、河床无大量淤积,暴雨过后应及时清除大型漂浮物、倾入河内的各类障碍物,确保行洪畅通;河中无影响水流畅通的障碍物、构筑物。
4、河岸迎水坡面清理整洁,无垃圾和卫生死角。
5、垃圾应倾倒在规定地点,不得乱堆乱放,及时运至垃圾中转站或处理场,做到日产日清;不得焚烧垃圾、树叶,病死动物尸体等需做好无害化填埋处理。
6、及时发现河道水面受污染情况,阻止人为对河道及河堤进行破坏、堆弃废弃物、乱倒渣土、非法取砂、违章建筑、非法排污等一切侵占河道水事违法行为,查找破坏源,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7、对主河道内由镇级管理的闸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清理闸门前杂物、树枝、畜禽,并进行清除处理。
8、对区域内河道设施及其范围内的配套设施进行检查,及时阻止一切对河道运行不利的行为,如有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9、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河道岸线有坍塌等影响运行安全稳定的现象及时上报,切实保证安全。
10、保洁人员着装规范,身着救生衣等设备,注意自身安全。
三、技术规格:
详见相关标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暂定为2023年12月25日-2025年8月24日,具体服务期以实际签订时间为准。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项目服务过程中所需物料、工具、机械设备及人员工资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2、成交供应商每天作业时间内需在河道不间断进行保洁工作,保证保洁人员在岗在职,并及时反馈保洁照片。
3、日常保洁工作时间每天7点半至11点半,13点至17点,由项目负责人制作每日保洁台账,节假日确保有人在岗。
4、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5、成交供应商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所有工作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
6、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有考核要求,具体详见“考核细则”,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7、本项目服务期限暂定为20个月,服务期内,如遇上级政策调整,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就合同事项进行协商,成交供应商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对合同进行调整或终止,采购人不对因上级政策调整对成交供应商做出相关赔偿。
8、本项目服务期间,成交人团队成员应遵守采购人工作时间要求和工作规定,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及时响应。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长沙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发[2022]3号)的规定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或使用单位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或使用单位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无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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