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竹溪云景项目(雅园新村地块)住宅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
金额
288.6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1/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竹溪云景项目 (雅园新村地块)住宅质量潜
在缺陷保险服务
招 标 人:广州云景建设投灸匀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粤建筑工程咨询有限磐司
日 期:2024 年1月 但叵\{
1
竹溪云景项目(雅园新村地块)住宅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竹溪云景项目(雅园新村地块),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广州云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住宅质量潜在缺陷
保险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竹溪云景项目(雅园新村地块)住宅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
2.1.2 建设地点:广州白云区钟落潭镇大纲领村广从路西。
2.1.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9653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19340 平方米,
总计容建筑面积 61888平方米,其中现状保留建筑面积21054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约
60920 平方米,其中新建计容建筑面积40834 平方米,新建不计容建筑面积约20086 平方
米。建设住宅楼7栋及商业裙楼、地下停车场、公建配套设施,容积率≤3.2。项目按生
态文明建设要求开展建设,如涉及树木迁移,严格按照《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
行)》执行。本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为288,717,660.07元(大写:贰亿捌仟捌佰
柒拾壹万柒仟陆佰陆拾元零柒分)。
2.2招标范围
2.2.1 招标范围及内容:竹溪云景项目(雅园新村地块)住宅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
保险范围包括:广州市缺陷保险的统一必保责任范围内的主险和4个必选附加险(主险为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含溶洞处理工程)、保温和防水工程,附加险为装饰装修工程、
建筑给水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负责提供承保服务、理赔服务、
出险分析、增值服务以及TIS 机构提供的风险管理服务等各项保险服务。
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采取共保模式,共保体由1家主承保公司和不少于2家从
保公司组成,本次招标为共保体中的主承保公司,共保体由中标人按《关于印发广州市
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质(2020〕436号)组
建,共保体之间应以共保协议的形式明确各自在项目上的承保份额、权利义务,并报招
标人审批。
2
2.2.2 服务期限:总保险期间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至保险责任期限届满之日止,保
险责任期根据相关规定及项目实际进度确定,其中:
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两年之日起算,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承保10年,
保温和防水工程承保5年,附加险中的装饰装修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及供暖工程、通
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承保2年。自保险合同签订之日起,若政府主管部门发布文
件更新对保险期限的要求,以新发布的保险期限要求为准。
2.2.3 最高投标限价: /元。
本项目定为投标单位自行报价,对最高限价不做要求,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明确住宅工程质量潜在
缺陷保险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本次提供项目申报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面积资料,
保险合同签订时,先以该面积资料作为保费计算基数,且不低于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部门公布的最近一期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参考造价的90%。”条款约定,暂定价格
为2,886,109.34 元(大写:贰佰捌拾捌万陆仟壹佰零玖元叁角肆分),详见附件:《各栋面
积及缴费初步统计表按20240111 数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需提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
限内;如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法
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法人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3.3 投标人必须为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
和营业,需提供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符合本项目经营许可范围的财产保险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需要提供其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和
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原件扫描件,须加盖总公司公章)(业务范围包括财产保险和责任保
险);
3.4 投标人必须为经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实后公布的符合广州市要求的
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主承保单位,具体以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
布的名单为准;
3
3.5 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7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承诺函》;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
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
3.10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l.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
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注:因联合
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
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4.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4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
件及项目相关资料。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全流程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
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4.3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
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开标时间
5.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5.2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 年 月 日 时 分;
截止时间:2024 年 月 日
时 分。
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月 日 时分至2024年月 日 时分;
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
5.3 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
4
5.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
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5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
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5.6 有关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操作指南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
关栏目下载,路径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系统帮助。
6. 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云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6199927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 886 号安华汇公建楼13层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
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
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
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
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8.2 招标代理费用
本招标项目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
代理机构足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
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
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
5
文规定的“服务类”下浮20%计算。本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云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工、吕工 联系电话:020-86199927、020-86088772-8006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886 号安华汇公建楼13层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粤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工 联系电话:18664824290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鹤慧北街9号7楼722 室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继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花高速公路东侧石井街新镇区地段
监管电话:020-36007723
6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云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继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
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
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
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拟委
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
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
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
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
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
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
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
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
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
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
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
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
o
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7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九、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
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
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
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
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
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8
附件二:
投标人承诺函
致:广州云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我代表(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合同执行期,该投标费率保持不变。
3、若中选,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及我方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的具体规定,
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与招标人签订《保险合同》,并根据投保人出
单指令,按《保险合同》的要求分批次出具各险种保险单。
4、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我方完全接受。
5、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及招投标结束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我方保证不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本次招、投标的任何信息、资料及内容。
6、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
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7、接受并承担本项目保险责任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竹溪云景项目(雅园新
村地块)住宅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保证期结束之日止。并按照最终参与本项目保险的承
保份额承担对应的保险责任。
8、本承诺函与保险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9
敌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