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2024年某村智慧路灯、安防及通信配套采购项目引入合作伙伴遴选公告
本遴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2024年某村智慧路灯、安防及通信配套采购项目引入合作伙伴(项目编号:ZJZT-2024-16693),遴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遴选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遴选条件,现进行公开遴选,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遴选。
1.项目概况
1.1遴选内容: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2024年某村智慧路灯、安防及通信配套采购项目引入合作伙伴。
1.2本遴选项目估算为:684.08万元(含税)。
1.3 服务期: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并通过验收,终验通过后提供不少于三年的质保期,质保期内所涉及所有服务及相关平台维护费用、相关软件的运维和升级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4 地点:嘉兴海宁(采购人指定)。
1.5 项目类型:货物、工程及服务。
1.6 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分包情况如下:
标包 |
采购内容 |
项目预估(万元) |
入选供应商 |
最高含税限价(元) |
标包1 |
货物部分 |
347.7 |
1 |
3477000.00 |
系统集成服务 |
90 |
900000.00 |
||
标包2 |
施工工程 |
246.38 |
1 |
2463800.00 |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1.7 ★本项目为某项目寻找合作伙伴,如未在前向某项目中标,该项目则不再与本项目的入选供应商签订合作伙伴协议。
1.8本项目【设置最高申请限价】,最高申请报价限价详见上表,申请人申请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遴选人和遴选代理机构。
2.2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遴选项目参选。
2.3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本次遴选接受代理商参选。
2.5申请人应承诺入选后向遴选人开具符合遴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6重要技术条款:
标包1申请人响应产品交换机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需提供承诺函)。
标包2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
标包2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通信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1人;
(2)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通信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有效内的注册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市政类或通信与广电类):1人;
(3)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通信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不少于1人。
以上人员均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对应证书复印件、申请人为其缴纳的自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近6个月中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则应为电子注册证书,且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将做无效认定。
2.7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遴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为本遴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为本遴选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遴选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与本遴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遴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遴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遴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其申请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遴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申请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遴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法律法规、遴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申请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8 其他资格条件应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遴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申请人,其遴选将被否决。
4.遴选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4年12月19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20日24时00分,登录电子招标系统https://zjzt.chinaccsscm.cn/(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供应商登录”)进行项目遴选文件下载,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注册免费,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
4.2遴选文件不收费。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遴选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14时30分。
5.2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电信嘉兴分公司(浙江省嘉兴市中环北路522号)云中台2楼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遴选人邀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遴选人不予接收申请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遴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遴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无。
7.申请人注册
申请人须在购买遴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完成供应商注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遴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遴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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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中环北路5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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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5号 |
邮 编:31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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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310014 |
联 系 人:周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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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陆施琦 |
电 话:153057365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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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18457318320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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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lusq@chinaccs.cn |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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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https://zb.chinaccssc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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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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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3110830019310019148 |
9.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lusq@chinaccs.cn
遴选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