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洼区冬季清洁取暖代家村农村建筑节能项目
金额
445.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45.9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大洼区冬季清洁取暖代家村农村建筑节能项目已经由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备案。以大行审发〔2024〕10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大洼区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中央预算内资金58.00%,区(县)预算资金42.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洼区冬季清洁取暖代家村农村建筑节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洼区大洼街道代家村
    2.工程规模: 工程:  大洼街道代家村393户 居民3.69万m²的农村房屋做外墙保温。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001024352001001
大洼区冬季清洁取暖代家村农村建筑节能项目
大洼街道代家村393户 居民3.69万m²的农村房屋做外墙保温。
41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4.4
    4.工期要求:2024年11月20日 开工至 2024年12月3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 施工企业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且无在建工程,并经过 IC 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 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一年以上(含一年) 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 ,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4)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08日 09: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10月18日 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25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1.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完成交纳。 2.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完成时间以到账时间(或投保完成时间)为准。注: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账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号:299981399093 联系电话:0427-8650032 5.合同估算额:445.9万元 。 6.质量要求: 合格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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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
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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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职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盘锦市大洼区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站前社区
地址:
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南段粮食批发市场院内办公区201
邮编:
邮编:
110000
联系人:
王庄
联系人:
李丹
电话:
18804277770
电话:
024-72687700
传真:
传真:
异议联系人:
李丹
异议联系人电话:
024-7268770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lnhwxmg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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