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盘锦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前突快反、灭火救援攻坚组装备项目更正公告
2024年07月21日 14:2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盘锦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前突快反、灭火救援攻坚组装备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零部件 | ||
采购单位 | 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1日 14:2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21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由春红、付强、薛晓东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31679592-8889、8892、8888 | ||
采购单位 | 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中路5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卞先生 15242780119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大厦A座1207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由春红、付强、薛晓东 024-31679592-8889、8892、8888 | ||
附件: | |||
附件1 | 03-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盘锦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前突快反、灭火救援攻坚组装备项目-招标文件7.21.doc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G2024-007-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盘锦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前突快反、灭火救援攻坚组装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技术规格偏离表(001-15穿刺式破拆水枪、002-1电动破拆工具组、002-7哈利根铁铤、002-9液压千斤顶、002-12气动起重气垫)变更如下,请各供应商重新下载采购文件。
001-15穿刺式破拆水枪,一、实质性要求(★)
原:★1、产品符合GB 8181-2005《消防水枪》标准,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
修改为:★1、产品符合GB 8181-2005《消防水枪》标准,所投产品需提供省级及以上检测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
002-1电动破拆工具组,一、实质性要求(★)
原:★1、产品符合《消防应急救援装备 液压破拆工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17906-2021)标准、电动工具的锂电池需提供符合GB31241-2022《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锂电池检测报告,报告须印有CMA、CNAS等标识,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
修改为:★1、产品符合《消防应急救援装备 液压破拆工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17906-2021)标准,所投产品需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电动工具的锂电池需提供符合GB31241-2022《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锂电池,所投产品需提供省级及以上检测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
002-7哈利根铁铤,一、实质性要求(★)
原:★1、产品符合《消防应急救援装备 液压破拆工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17906-2021)标准,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
修改为:★1、产品符合GB 32459-2015《消防应急救援装备手动破拆工具通用技术条件》,所投产品需提供省级及以上检测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
002-9液压千斤顶,一、实质性要求(★)
原:★1、产品符合GB/T 27697-2011《立式油压千斤顶》标准,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
修改为:★1、产品符合GB/T 27697-2011《立式油压千斤顶》标准,所投产品需提供省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
002-12气动起重气垫,一、实质性要求(★)
原:★1、产品符合XF 124-2013《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XF 631-2006《消防救生气垫》的标准,提供省级及以上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修改为:★1、气垫符合《救援起重气垫试验大纲》标准、气瓶符合XF 124-2013《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所投产品需提供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中路53号
联系方式:卞先生 15242780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大厦A座1207
联系方式:由春红、付强、薛晓东 024-31679592-8889、8892、8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由春红、付强、薛晓东
电 话: 024-31679592-8889、8892、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