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盘锦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前突快反、灭火救援攻坚组装备项目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g2024-007-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卞先生1524278011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由春红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盘锦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前突快反、灭火救援攻坚组装备项目更正公告

2024年07月21日 14:2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盘锦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前突快反、灭火救援攻坚组装备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零部件

采购单位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4年07月21日 14:29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2日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1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由春红、付强、薛晓东
项目联系电话024-31679592-8889、8892、8888
采购单位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中路5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卞先生 15242780119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大厦A座12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由春红、付强、薛晓东 024-31679592-8889、8892、8888
附件:
附件103-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盘锦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前突快反、灭火救援攻坚组装备项目-招标文件7.21.doc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G2024-007-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盘锦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前突快反、灭火救援攻坚组装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技术规格偏离表(001-15穿刺式破拆水枪、002-1电动破拆工具组、002-7哈利根铁铤、002-9液压千斤顶、002-12气动起重气垫)变更如下,请各供应商重新下载采购文件。

001-15穿刺式破拆水枪,一、实质性要求(★)

原:★1、产品符合GB 8181-2005《消防水枪》标准,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

修改为:★1、产品符合GB 8181-2005《消防水枪》标准,所投产品需提供省级及以上检测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

002-1电动破拆工具组,一、实质性要求(★)

原:★1、产品符合《消防应急救援装备 液压破拆工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17906-2021)标准、电动工具的锂电池需提供符合GB31241-2022《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锂电池检测报告,报告须印有CMA、CNAS等标识,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

修改为:★1、产品符合《消防应急救援装备 液压破拆工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17906-2021)标准,所投产品需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电动工具的锂电池需提供符合GB31241-2022《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锂电池,所投产品需提供省级及以上检测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

002-7哈利根铁铤,一、实质性要求(★)

原:★1、产品符合《消防应急救援装备 液压破拆工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17906-2021)标准,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

修改为:★1、产品符合GB 32459-2015《消防应急救援装备手动破拆工具通用技术条件》,所投产品需提供省级及以上检测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

002-9液压千斤顶,一、实质性要求(★)

原:★1、产品符合GB/T 27697-2011《立式油压千斤顶》标准,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

修改为:★1、产品符合GB/T 27697-2011《立式油压千斤顶》标准,所投产品需提供省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

002-12气动起重气垫,一、实质性要求(★)

原:★1、产品符合XF 124-2013《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XF 631-2006《消防救生气垫》的标准,提供省级及以上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修改为:★1、气垫符合《救援起重气垫试验大纲》标准、气瓶符合XF 124-2013《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所投产品需提供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中路53号        

联系方式:卞先生 15242780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大厦A座1207            

联系方式:由春红、付强、薛晓东 024-31679592-8889、8892、8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由春红、付强、薛晓东

电 话:  024-31679592-8889、8892、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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