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5年度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计监测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1.00元
招标联系人刘女士1850989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度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计监测
采购方式:低价中标法
预算金额:61.00元/支
最高限价:61.00元/支
项目需求:为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提供2025年度放射工作人员的外照射个人剂量当量。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5.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6.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7.具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个人剂量监测资质证书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甲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官网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及报价一览表(密封)现场递交至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8号楼117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8号楼11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85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18509893113
八、本项目采购最终解释权为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所有。
附件:2025年度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计监测报价一览表(2).docx
 
项目需求
 
1、服务需求:为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提供2025年度放射工作人员的外照射个人剂量当量。
2、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
3、服务期限:期限为一年。
4、服务项目总额:按实际监测支数付费。
5、付款方式:半年一结。乙方将两季度报告交付甲方且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等额发票后,甲方一个月内一次性结清半年款项。
6、工作进度:甲方在每监测周期内送检一次(监测周期平均90天),全年共监测4次。甲方向乙方交付个人剂量监测笔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报告书,并向甲方提交电子版报告以及纸质版报告书2份。由检测报告书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2025年度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计监测服务合同
    
甲方: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招投标程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
1.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2025年度放射工作人员的外照射个人剂量当量。
2.服务期限: 一年 。
二、合同金额、支付方式及时间
1.合同金额:按实际监测支数付费。
2.支付方式及时间:半年一结。乙方将两季度报告交付甲方,甲乙双方确认无误后且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等额发票后,甲方一个月内一次性结清半年款项。
3.乙方账户信息
收款人:
账号:
开户行:
乙方收款账户以本合同约定为准不予更改,否则造成的迟付、错付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工作进度
甲方在每监测周期内送检一次(监测周期平均90天),全年共监测4次。乙方应在甲方交付个人剂量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报告书,并向甲方提交电子版报告以及纸质版报告书2份。由检测报告书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每季度应准时向乙方提供个人剂量计、人员名单。
2.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规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服务费。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提出意见或建议,乙方应立即整改。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于其他个人或单位,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5.甲方因工作需要或政府政策性调整等原因可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准时向甲方提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标准的正式的检测报告书,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可信可行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乙方每个监测周期(平均90天)给甲方出具的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检测报告书应符合甲方的要求。
3.乙方对甲方检测数据具有保密义务。
4.乙方免费提供甲方放射工作人员佩戴的个人剂量计,并按时到甲方单位收取个人剂量计。并在收到个人剂量计15个工作日内按时给甲方出具检测报告。
5.乙方应在监测周期内及时出具检测报告,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检测应在周期内通知甲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如果不能按期支付合同价款,每延误一日,应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如果不能按期按时交付报告书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100 元/天的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所受的损失费用。如乙方逾期 7 天仍不能交付报告书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承担 1.5万元的违约金,同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进行赔偿。
3.如乙方出具的检测报告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 1.5万元的违约金。
4.乙方出具的检测报告书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重做,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或重做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除按约定支付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1.5万元的违约金,同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进行赔偿。
5.如因乙方故意、间接泄露甲方检测数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六、争议解决
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合同生效及合同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甲方(公章):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详情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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