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康高速公路水毁处治工程施工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69.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6/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9.5万元
招标联系人闫先生024-8236360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迎024-2256455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6
公告正文

沈康高速公路水毁处治工程施工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CT141-202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沈康高速公路水毁处治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沈康高速公路水毁处治工程,项目位于沈康高速公路,桩号为
K28+479 及 K57+623 处。本次维修方案如下:采用 M10 浆砌片石改造土质边沟;在
K28+479 处被交道路处设置管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康高速公路水毁处治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康高速公路水毁处治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
信誉要求:
资质等级:(1)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或者同时具有“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路基路面养护资质甲级”和“公路养护作业单位
资质证书桥梁养护资质甲级”;
(3)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供应商2021年(或 2022 年,以最新年度的财务报告为准)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
动负债比大于1。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 2020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
少完成过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维修业绩。
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
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且无在建项目,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
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07日08时30分到2023年06月1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6月7日至2023 年
6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请将下述资料(逐页加盖单位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
发送到采购代理LNCTZBDL@163.com 邮箱为“LNCT141 材料+单位名称”,并电话采购代理公
司确认情况,获取采购文件:①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
描件;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
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如法定代表人本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附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③如授权代理人,需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并具
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代理人在供应商单位社保缴费明细”彩色打印件。2.采购文件每套
售价 500 元,文件费采用转账形式支付,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辽宁驰
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账 号:632972816(汇
编凭证需注明项目信息及单位信息)3.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
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
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310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6日09 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310会议室
七、其他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沈康高速公路水毁处治工程施工,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采购人
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辽
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进行询比采
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沈康高速公路水毁处治工程,项目位于沈康高速公路,桩号为
K28+479 及K57+623 处。本次维修方案如下:采用 M10 浆砌片石改造土质边沟;在
K28+479 处被交道路处设置管涵。
2.2采购范围:沈康高速公路水毁处治工程施工。(具体工程量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
2.6 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零死亡。
2.7最高限价:人民币695,094元。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采购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
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统一解答。
3.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6月16日09时30分,响
应文件递交至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310 会议室。
3.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
以拒收。
3.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
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4.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网上发
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纪检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康高速进步收费站院内
联系人:闫先生
电 话:024-823636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系人: 李迎、刘子钰
电 话: 024-22564554
电子邮件: LNCTZBD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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