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谷城县第三水厂的取水趸船及其附属机电设备
金额
82.9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8/1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y2018110936
预算金额82.93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孝文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谷城县第三水厂的取水趸船及其附属机电设备

项目编号:

XY2018110936

挂牌日期:

2018-11-09

项目名称:

谷城县第三水厂的取水趸船及其附属机电设备

挂牌价:

82.93万元

所在地区:

襄阳市谷城县

行业类别:

国有

联系人:

周孝文

联系电话:

0710-3341571

谷城县第三水厂委托,现将谷城县第三水厂的取水趸船及其附属机电设备公开挂牌转让,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物简况:

此次转让标的为谷城县第三水厂所有的取水趸船及附属机电设备。该标的位于谷城县汉江格垒嘴村七组(第三水厂取水处)。

船舶概况:船舶为无动力趸船。所有权证号330804000044,造成时间为2004年6月8日,正式启用时间为2004年12月24日。造船厂为襄阳市造船厂。船总长30米,型宽1.5米,总吨位385吨,净吨115吨,主机种类为内燃机,推进器种类为螺旋桨。

设备基本情况:详见设备清单。

本次转让的标的证件齐全,标的资产目前闲置,资产无租赁、抵押、担保等情况

二、披露事项

本次转让标的的船舶证件齐全,部分证件已过年检有效期。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次报名须交纳保证金25万元到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指定账户,不接受他方代付。(挂牌截止日16:30前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

2、此次标的以现状整体转让。目前船舶停靠在谷城县汉江格垒嘴村七组(第三水厂取水处),意向买受人在报名前须自行前往查勘标的,对标的情况须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

3、意向买受人一旦交纳项目保证金和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经完成了对转让标的的充分尽职调查了解,完全知悉并接受转让标的的所有风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机电设备故障、评估报告有差异等)。成功受让后不得以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为由要求退款,不得因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4、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产生的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5、由于船舶入籍登记相对特殊,请买受人自行了解船舶入籍登记管理政策。标的成交后由于船舶无法入籍、转籍等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成交后,因拆除搬迁标的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并在拆除前要与转让方事先沟通,在拆除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事故,均由买受人承担负责。

7、标的成交后,买受人负责自行办理船舶产权证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办理产权变更、过户等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8、意向买受人需认可湖北弘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鄂弘评报字【2018】5017号 )且对内容无任何异议。

9、意向买受人被确认为买受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清全部款项,转让方配合提供相关资料,自行办理过户手续。

10、挂牌截止后,如仅征集到一个意向买受人,则采取协议的方式转让,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不足部分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意向买受人,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各意向买受人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买受人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款项一次性付清。未竞得转让标的的意向买受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11、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将直接从其交纳保证金中先扣取按约定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买受人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在被确定为最终买受人后放弃受让的;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意向买受人未按要求网络竞价被确认为买受人后放弃受让的;③被确认为买受人后,未按照付款要求付款的。

四、资产评估结果:

此次转让的资产评估值依据湖北弘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鄂弘评报字[2018]5017号),截止评估基准日2018630日,评估总值为829224.00元。其中船舶评估值623370.00元,机电设备评估值205854.00元。

、行为批准情况:

此次资产转让经谷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谷城县人民政府文件(收1818号),并经谷城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核准(谷国资发[2018]34号)。

、受让方向交易机构提出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在公司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资产受让申请表》,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近期经审计过的财务报告、股东会决议(收购)、公司章程等。如需授权办理的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自然人:在公司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资产受让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如需授权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以上所需资料应将原件与复印件同时提供,如是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方为有效(提交资料纸张以A4幅面为准)。

、转让程序:

1由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依法发布转让信息。公告期限:20181109日至201811221630时。
2请有买受意向者自行查勘标的,并201811221630时前,将项目保证金25万元交纳至我公司账户,并持交款凭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不成交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交易保证金应由意向受让方直接支付,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户 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 号:4200 1648 5080 5300 2976
开户行:建行襄阳紫贞支行

公告期:

20181109日到20181122

1、意向买受人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保证成交款能一次性付清。

2、意向买受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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