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庆油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牡丹江分公司2024年第五批煤炭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080.00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jzb2024-1061
预算金额1080.00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1369468171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业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29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JZB2024-1061

2.项目名称:大庆油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牡丹江分公司2024年第五批煤炭采购招标项目

3.最高限价:1080元/吨,到厂含税、含运费(税率13%),一票制。

4.入围供应商(投标人)数量:投标人数量在5家(含5家)以下的,入围供应商数量为2家;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上10家(含10家)以下的,入围供应商数量为3家;投标人数量在10家以上的,入围供应商数量为4家。

4.1 入围供应商(中标人)按本次招标评标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招标人与评标分数最高的入围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如合同履行异常或因入围供应商原因没有达到招标人实际履行要求,则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按评标分数排序与下一顺位入围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以此类推。

4.2 评分标准:100%价格评分。如出现同等价格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金额为优先排名的标准。(如相同最低价格、相同最高评标分数、营业执照注册资金金额相同,则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最终名次,并按排名名次签订合同。)

4.3 入围供应商签订合同前,需向招标人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50万元,并在七个工作日内按招标人要求履行合同签订事宜(如中标方与招标人存在账务往来,可在双方往来账款中等额扣除,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5.招标数量及供货期限、时间:

5.1招标数量总量约25000吨;实际供货数量以招标人实际要求数量为准。

5.2 供货期限:中标通知书下发三日内与买受人签订供货合同,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供货,供货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0日,合同履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

5.3供货时间:入围供应商按招标人要求发货,须达到以下要求:

5.3.1 每天到货量不少于400吨或周到货量不少于3000吨。除不可抗因素(道路封道、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等)或招标人实际通知外,发货不允许出现间断。

6.质量标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 5500 KCal/kg;

(2)收到基水分:原煤:Mar≤8.0%(全年允许值);洗煤:Mar≤10.0%(环境最低温度在5℃以上允许值);

(3)空气干燥基水分:Mad≤1.5%;

(4)空气干燥基挥发分:22%≤Vad≤27%;

(5)空气干燥基灰分:Aad≤23%;

(6)空气干燥基全硫:St.ad≤0.60%;

(7)空气干燥基固定碳:FCad≥48.5%;

(8)焦渣特性≥5号;

(9)粒度≤30mm。

7.供货地点:招标人(大庆油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牡丹江分公司)指定地点。

8.检验标准:检验数量和质量(以招标人检斤数量、检验方式及结果为准并作为结算依据。如入围供应商对招标人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可双方联合取样后以招标人的复检结果为最终结算依据。)

9.结算标准:

1)不允许夹带杂物,否则按杂物的占比进行扣吨。原煤粒度超出部分按所占比例相应扣除。

2)水分、热值以合同为标准,月加权平均值结算。

(一)月加权平均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5500 大卡,按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二)5400大卡≤加权平均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500大卡,让步接收。结算方法为:中标单价&div ide;5500大卡×实际加权平均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0元/吨;

(三)5300大卡≤加权平均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400大卡,让步接收。结算方法为:中标单价&div ide;5500大卡×实际加权平均收到基低位发热量-80元/吨;

(四)当批次(每天到货量)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300大卡拒收,不予结算;

3)空气干燥基水分、灰分、挥发份、固定碳与热值数值计算相关联,不做为考核项。

4)以质论价按合同执行。

5)首先煤碳供应商按公司要求送样检测各项指标必须合格。

6)进厂煤首批及后续进厂经检测必须合格,质量保持稳定,否则停止进厂。

10.付款方式:

采取先货后款的付款形式。货到检验合格后,凭招标人验收数量及结算依据,通知出卖人(入围供应商)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批发票入账后招标人于12月内分批次向出卖人(入围供应商)支付货款。付款方式为财企直连。

11.因供货数量终止合同的条件:

11.1 入围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如出卖人(入围供应商)未按招标人要求在规定的供货时间内达到招标人要求的供货数量的90%,属出卖人(入围供应商)违约,招标人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12.因供货质量终止合同的条件:

12.1 入围供应商签订合同后,首日(400吨≦进厂数量≦800吨)进厂煤质量没有达到质量标准(以招标人实际检验结果为依据),则招标人终止合同,招标人在6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出卖人(入围供应商)。

12.2 首日进厂煤质量达到质量标准后可继续履行合同连续供货,在供货期间内,如连续两次或不连续三次出现进厂煤质量没有达到质量标准(以招标人实际检验结果为依据),则招标人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结算标准按第9条执行。

12.3 如进厂煤质量满足不了招标人实际生产要求(以招标人实际生产质量、工艺等数据为依据),则招标人终止合同并扣除50%履约保证金,剩余50%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在60日内退还给出卖人(入围供应商)。结算标准按第9条执行。

12.4 不得掺入俄煤。一经发现,招标人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结算方法为:中标单价&div ide;5500大卡×5300大卡-80元/吨。同时将出卖人(入围供应商)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终身取消投标资格。

13.因11、12条原因招标人终止合同,招标人有权在本次招标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范围内,按招标评标分数由高到低选择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条款以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或重新进行招标。

14.如因招标人实际需求发生变化或煤炭市场价格出现波动,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招标人在6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出卖人(入围供应商)。

15.因质量体系认证,做放射性试验所发生费用由出卖人(入围供应商)承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此次招标的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102号业杰招标

3.方式:现场获取,3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出不退。(获取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代理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一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102号业杰招标一楼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庆油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牡丹江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水泥街道永安街9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136946817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业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102号

联系方式:(0453)698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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