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水毁桥梁恢复重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沙河市水毁桥梁恢复重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沙河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沙审批审[2023]138号,核准文号沙审批招标核[2023]26号文件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 由沙河市行政审批局(批准机关名称) 以 沙审批审[2023]19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沙河市地方道路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沙河财政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沙河市地方道路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沙河市水毁桥梁恢复重建工程施工 2.1.1建设地点:沙河市(招标人指定地点),共涉及5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分别为:蝉房乡、刘石岗镇、綦村镇册井镇、柴关乡、桥东街道办事处。 2.1.2建设内容:沙河市水毁桥梁恢复重建工程位于沙河市,共涉及5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分别为:蝉房乡、刘石岗镇、綦村镇、册井镇、柴关乡、桥东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均在原路上复修,不涉及新增用地。改建及维修加固桥涵共11座。 2.1.3计划工期:12个月 2.1.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施工标段。
2.2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审定施工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财务能力、设备、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内(2020年11月0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条/段)桥梁工程施工或公路工程含桥梁工程业绩; 3.1.3财务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 1 年(2022 年11月0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或桥梁工程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或桥梁工程合同被解除;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岗项目(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具有近两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项目总工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结构相关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岗项目(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具有近两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 标人允许中 /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24 00:00 至 2023-11-30 23:59 ,登录 “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14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沙河市地方道路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沙河市人民大街91号 | 地址: |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双创科技中心C区4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段丽刚 | 联系人: | 徐丽菊 |
电话: | 0319-8788595 | 电话: | 0319-5251103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ebeigaoda@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帐号: | . | 帐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