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街遗址保护展示贯通提升工程-御道外侧工程[菏泽寺街(包含菏泽寺街)至滨河南路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42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洛直工服招标(2023)0730号
预算金额42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0379-603596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7
公告正文
天街遗址保护展示贯通提升工程-御道外侧工程[菏泽寺街(包含菏泽寺街)至滨河南路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天街遗址保护展示贯通提升工程-御道外侧工程[菏泽寺街(包含菏泽寺街)至滨河南路段]工程监理,经相关部门批复,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天街遗址保护展示贯通提升工程-御道外侧工程[菏泽寺街(包含菏泽寺街)至滨河南路段]工程监理;
2、项目编号:洛直工服招标(2023)0730号;
3、服务地点:洛阳市;
4、项目概况:天街遗址保护展示贯通提升工程-御道外侧工程[菏泽寺街(包含菏泽寺街)至滨河南路段]工程监理,主要工程内容为:景观、绿化、室外给排水、室外景观照明、百戏棚、大望楼、夯土墙、坊门施工等。
5、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室外给排水、室外景观照明、百戏棚、大望楼、夯土墙、坊门施工等的监理服务(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
6、预算金额:420000.00元;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规定;
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拟派文保专业工程师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 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为联合体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 2 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按规定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人名义获取。
(7)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上传、开标解密等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除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联合体成员方资料的内容,其他内容均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资料即可。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11月06日至2023年11月10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9时35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六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24号瑞博大厦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15225508877
代理机构: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永泰街38号正大国际西区7号楼609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9-60359666
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监管部门联系人:谢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5996908
2023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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