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泉市国有林场石鼓山林区管护用房配套设施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31.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ycz2023-lq055号
预算金额31.8万元
招标联系人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南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潘先生0578-712965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南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龙泉市国有林场的委托,就其龙泉市国有林场石鼓山林区管护用房配套设施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采购编号:NYCZ2023-LQ055号

.采购项目:龙泉市国有林场石鼓山林区管护用房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备注

龙泉市国有林场石鼓山林区管护用房配套设施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1

31.8万元

详见采购需求

▲六.询价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需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 《监狱企业证明》。

2.2供应商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釆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2.3供应商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询价通知书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报名基本情况表;(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发售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3127上午9点30日前,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报名/发售地址:龙泉市中山东路83号2幢5楼

5.询价通知书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提示: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27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址:南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龙泉分公司开标室(龙泉市中山东路83号2幢5楼

十一.询价时间:2023127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十二.询价地址:南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龙泉分公司开标室(龙泉市中山东路83号2幢5楼

、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询价通知书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询价通知书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询价通知书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询价通知书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采用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响应截止时间未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龙泉市国有林场

项目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13857052512

质疑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3454322020

址:龙泉市剑川大道55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南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578-7129658

质疑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0578-7129658

址:龙泉市中山东路83号2幢5楼

龙泉市国有林场

南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31129

附件信息:

  • 报名基本情况表.docx

    12.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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