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142020000245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联系人谢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28-8391230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5101142020000245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档案馆2020年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成都红宸档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中利路169号5栋1单元813号
中标(成交)金额 文书档案整理:4.18元/件,机读目录录入:0.27元/条,数字化扫描:0.375元/页。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服务类):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外包服务;服务范围: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机读目录著录和全文数字化服务外包工作(包含文书档案整理、全文数字化,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按照要求进行文书档案规范化整理、机读目录著录、分(拆)卷、页码校核、全文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半成品质检及存储、档案分件、机读目录页数校核及修正(生产库)、数据入库、挂接、机读目录上载(上载库)、全文上载(上载库)、全文数据质检并提供质检报告(上载库)服务。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加工成果是与控制目录(“文档一体化管理系统”及“数字档案馆应用软件系统”机读目录)完全一一正确对应的机读目录成品库和全文文件成品库。供应商需提交保存级和浏览级两套全文成品数据,成品图片保持档案原貌,不去底。其中浏览级的全文数据必须达到以下第4条所述质量控制技术指标。保存级:采用300dpi分辨率扫描,存储格式为双层PDF(采购人提供移动存储介质,供应商代为转储)。浏览级:采用300dpi分辨率扫描,存储格式为真彩24位JPG(供应商提供光盘介质),压缩方式JPG。提供光盘介质1式2套、移动硬盘介质1套,且数据在采购人的相关服务器上线运行(可能会有局域网、党政网、公众网3套服务器,按不同要求分别上载,由采购人指定)。根据国家档案局最新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17)要求,本项目数字化成果必须采用计算机自动检验的方式,对成品全文文件进行100%机检,机检指标的合格率应为100%。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应尽合同义务,并交采购人验收、使用。服务标准:满足国家档案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1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17)。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马莉(采购人代表)、黄岩(SC0114008)、罗红霞(SC0107265)。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约定收费金额:12000.00元。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2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预算金额:600000.00元。政府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C020399其他数据处理服务。2、成交通知书发放地点: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1909室,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详见本公告。3、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成财采[2019]17号”)。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9396791。
  • 附件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新都区档案馆
    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香城南路60新都区文广中心5层
    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028-839521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1911室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刘女士;联系电话:028-83912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刘女士
    电话: 028-8391230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附件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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