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省公安厅幼犬训练障碍器材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4/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h-202402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辽宁省公安厅
招标联系人梁继尧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乔晓玲024-2285931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辽宁省公安厅幼犬训练障碍器材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H-2024020
项目名称:辽宁省公安厅幼犬训练障碍器材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3.98625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98625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至 2024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方式:携带报名材料及现金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含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含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获取采购文件携带的材料留存备查,不予返还。备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不具资格审核效力,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在项目评审时进行。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公安厅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王滨乡辽宁省公安厅警犬基地
联系方式:梁继尧 024-24752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联系方式:乔晓玲 024-22859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晓玲
电 话: 024-22859316
辽宁省公安厅幼犬训练障碍器材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H-2024020
项目名称:辽宁省公安厅幼犬训练障碍器材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3.98625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98625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至 2024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方式:携带报名材料及现金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含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含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获取采购文件携带的材料留存备查,不予返还。备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不具资格审核效力,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在项目评审时进行。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公安厅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王滨乡辽宁省公安厅警犬基地
联系方式:梁继尧 024-24752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联系方式:乔晓玲 024-22859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晓玲
电 话: 024-22859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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