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驻渝中区武警巡逻中队营房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渝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中发改[2023]3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渝中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渝中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驻渝中区武警巡逻中队营房建设项目监理
发布时间:2023-03-3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2.1 建设地点:重庆渝中区李子坝A5-16-2/04地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处于李子坝传统风貌区建设控制区范围内,拟建建筑为1栋5层的多层营房综合楼及一2层的半地下车库及设备房,总建筑面积约5606平方米,其中地上约4133平方米,地下约1373平方米。工程拟建场地处于滑坡灾害高易发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大,须严格按照重庆市二零八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提供的《重庆市驻渝中区武警巡逻中队营房建设项目(方案调整后)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要求对拟建工程场地实施治理。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约5628.1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约106.72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其范围包含 但不仅限于:完成本项目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及文明施工、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工作,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5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与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与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房屋建筑工程部分的监理单位,联合体各单位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投标人联合体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同时明确各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责任和权力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④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 | 重庆渝中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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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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