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东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度物业管理劳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1.6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zdl-nb-202411021
预算金额21.6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工022-2466155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闫旭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7
公告正文
河东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5 年度物业管理劳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MZDL-NB-20241102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河东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河东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5 年度物业管理劳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1.6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东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5 年度物业管理劳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东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5 年度物业管理劳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东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5 年度物业管理劳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 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3)供应商须提供 2024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 据凭证;注:纳税说明:①季度纳税的企业可提供最近一季度纳税证明并提供季度纳税说明。 ②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③依法免 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社保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纳税 社保相关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 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需提供承诺书; (5)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 格证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被授 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5日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1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电汇方式(开户名: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新 技术产业园区支行、银行账号:12001650472052502173)购买磋商文件,如采用电汇方式, 付款后将付款凭证发至招标代理邮箱(qqb@mzba.net.cn),注明所投项目及联系方式,并联 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人:闫旭,联系方式:022-23611619-801)。文件费售价 500 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 223(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 七、其他 1、服务内容河东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度物业管理劳务,具体要求详见磋 商文件。2、服务地点:天津市河东区顺达路原东局子小学旁。3、服务期限:2025年1月1 日至2025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顺达路原东局子小学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22-24661555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 223 联系人: 闫旭 电 话: 022-23611619-801 电子邮件: qqb@mzba.net.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βb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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