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康县人民法院办公办案双系统定制终端采购项目(代客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3/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sdylycggs2023032701
预算金额77.4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0939-8260190
中标公司北京迅安网络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兰州四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康县人民法院办公办案双系统定制终端采购项目(代客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 采购公示编号: | GSDYLYCGGS2023032701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23-03-28 08:00:00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23-03-30 18:00:00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2023年康县人民法院办公办案双系统定制终端采购项目(代客采购)(项目编号:【2023】GS01233号)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康县人民法院委托陇南电信分公司采购办公办案双系统定制终端,N8PRO终端120台,M40终端6台,预估价为774060元(含税)。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授权其所下属独资公司北京迅安网络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所有与警务专用手机相关的商务、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工作;北京迅安网络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兰州四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为甘肃法院系统双系统警务手机、平板电脑唯一代理商;康县人民法院委托陇南分公司采购兰州四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双系统终端,办理康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双系统服务采购项目,符合《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 版)的通知》(中国电信采供〔2021〕11 号)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 “非工程建设项目适用情形14:DICT 项目中已确定供应来源的产品或服务”,故建议本项目采用事前公示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兰州四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定向谈判。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兰州四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A1] (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3月30日,共3天。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公司 电话:0939-8260190 邮箱:18993910323@189.cn 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油橄榄基地电信大楼 邮编:74600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仅适用于电子采购]】/【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传统纸质采购]】[A2]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公司 日 期:2023年3月27日 [A1]本次修订点 [A2]本次修订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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