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生态岛“三合一”小流域治理项目—引水上山工程水泵设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05010304040550001001、SDJ.CL2023-03)
1、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人民政府的太湖生态岛“三合一”小流域治理项目—引水上山工程水泵设备已经已经苏太管项批[2022]53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请点击下载:新点招投标软件下载、云蜻蜓招投标软件下载)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 苏州汇进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金庭镇 招标类型:专业招标
所属地区:太湖度假区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工程概况:本项目为结合“引水上山灌溉、森林消防用水、泄洪沟生态治理”的综合治理工程,拟新建引水泵站45座、敷设管线89KM、修建蓄水池187座(新建49座)等。
(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太湖生态岛“三合一”小流域治理项目—引水上山工程水泵设备标段,主要内容为新建引水泵站45座(购置水泵86台)的水泵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工程,合同内容包括上述设备由承包人进行的生产制造、组装、包装、保险、运输、装卸货、现场交接、安装指导和试验、试运行及培训、保修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
(4)计划开、竣工时间:交货期55日历天。根据施工进度提供预埋件;2023年04月15日前完成所有设备制作,具备出厂条件;2023年04月30日前分批完成所有设备供货;2023年06月10日之前所有泵站、水池具备调试通水条件。具体交付时间由发包人另行通知,发包人有权适当推迟交货日期,承包人不得因此增加任何费用。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 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 等级要求 |
E3205010304040550001001、SDJ.CL2023-03 |
太湖生态岛“三合一”小流域治理项目—引水上山工程水泵设备 |
779.3565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五年生产过离心泵的泵类生产厂家;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 |
5、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五年生产过离心泵的泵类生产厂家;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
(2)企业承担过类似业绩:投标人2018年02月至今承担过水泵扬程为90m及以上的水泵供货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一体化预制泵站业绩,并成功投入运行。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提供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完)工验收鉴定书等证明材料,以及能充分证明业绩规模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3年02月08日9:00至2023年02月14日17:00;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7、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01日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投标文件;
7.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7.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8、提供与资格审查相关的资料,在投标时提供电子材料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可查信息查询截图。
(3)企业承担过类似业绩:投标人2018年02月至今承担过水泵扬程为90m及以上的水泵供货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一体化预制泵站业绩,并成功投入运行。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提供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完)工验收鉴定书等证明材料,以及能充分证明业绩规模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4)经办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及经办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一年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及网上查询路径。
(5)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的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备注:(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中,投标时均以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点击进入投标人中间库维护页面,在此投标库中维护上传企业基本信息、人员、投标业绩等证明材料,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所有涉及资格审查的内容均以网上上传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应保证其上传的扫描件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9、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0、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1、招标人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
联系人:陆斐 传真:/ 电话:0512-66376343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63号蠡谐大厦506室
联系人:徐明 传真:/ 电话:0512-68250502
13、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张志宇 性别:男 上岗卡号:
职称或执业资格:一级注册造价师 联系电话:0512-68250502
14、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5、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3年02月08日至2023年02月14日
16、(1)招标图纸、分项报价表等请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
(2)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减少人员聚集,从严从紧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此次招投标实行不见面开标,招标文件条款中凡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均取消,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及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的特别提醒通知”:http://www.szzyjy.com.cn:8086/ztzl/028001/20210806/21ffd672-8331-41ff-8fdf-c1b8f09a3bc2.html?fzxname=null
项目法人: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汇进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苏州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