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丁香镇石泉村夏秋茶综合利用技改扩规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次)(第2次)(重新发包第1次)CZS42020039-A2成交公告
金额
166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0/06/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s42020039-a2
预算金额166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书记
招标代理机构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程思1775664186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丁香镇石泉村夏秋茶综合利用技改扩规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次)(第2次)
项目编号:CZS42020039-A2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7日
采购日期:2020年06月03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衢州市绿峰工贸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岑一路12号
成交金额:16600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
刘陶
范进根
周红燕
采购人名称: 石台县丁香镇人民政府
地址:石台县丁香镇丁南街4号
联系人:王书记
联系方式:0566-6542161
采购机构名称: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池州市百牙路与长江路交叉口汇安楼6楼
项目负责人:程思
联系电话:17756641866
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皖价服(2011)70号文规定的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收费金额:2.34万元
公告期限:2020年06月03日至2020年06月05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池州市百牙路与长江路交叉口汇安楼6楼,联系电话:1775664186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同级财政部门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

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

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第二名:浙江高远机械有限公司,第三名:衢州市昌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03日

附件:
石台县丁香镇石泉村夏秋茶综合利用技改扩规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三次稿).pdf
二轮报价.JPG
分项报价1.JPG
分项报价2.JPG
中小企业承诺1.JPG
中小企业承诺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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