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三煤矿二水平东一B组煤采区地面瓦斯治理井工程一标段
(招标文件编号:GCZX-CS-24040069-1)
中标候选人公示
1.开标时间:2024年4月25日08:30
2.中标候选人: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一一九勘探队(联合体成员: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煤田地质局一五六煤田地质勘探队)
3.投标报价:179256059.25元
4.工程质量:合格
5.工 期:1220日历天
6.项目经理:唐助云
地质矿产专业/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地质矿产勘查专业副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202241205050200001591G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02590461U
8.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9.评标情况: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10.投标文件否决情况:
序号 | 公司名称 | 否决原因 |
1 | 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清单不一致。 |
2 | 定边县华诚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清单不一致。 |
3 | 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司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清单不一致。 |
4 | 陕西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清单不一致。 |
5 | 陕西凯德实业有限公司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清单不一致。 |
6 | 陕西煤田地质油气钻采有限公司 | 未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 |
11.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4月29日 17:00,公示期满,中标单位到招标服务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12.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或者评分存在错误的,有权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服务单位提出异议,招标服务单位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做出答复。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集团公司战略投资部投诉。异议或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或投诉应以书面材料形式实名提出,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或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三)被异议人或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四)具体的异议或投诉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七)异议人或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和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签字并加盖公章;
(八)提起异议或投诉的具体日期。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或投诉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或投诉不予受理:
(一)异议人或投诉人不是被异议或被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被异议或被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二)提出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具体,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提出异议或投诉,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投诉书未署具异议人或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或投诉的,书面材料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五)异议或投诉材料不完整的;
(六)超过异议或投诉期限的;
(七)已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提出的异议或投诉没有新的证据;
(八)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而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投诉电话:0554-7623990,0554-7622877
建设单位:淮南矿业集团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服务单位: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服务中心
日期: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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