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鹤峰县新型城市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58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3/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86万元
招标联系人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誉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杨0718-89896063
中标联系人刘元双
公告正文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标段编号:ESHF-202302QT-001001001
一、招标概况
    鹤峰县新型城市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施工监理于2023年02月16日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3年03月09日在鹤峰县开标室二开标,并于2023年03月09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湖北兴鹤客运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同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武汉金龙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星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5860000.00 5800000.00 4880000
质量(如有)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天)
1080日历天,其中监理服务期自该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最终验收保修期满为止。 1080日历天,其中监理服务期自该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最终验收保修期满为止。 1080日历天,其中监理服务期自该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最终验收保修期满为止。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刘元双 黄建 吕学斌
证书名称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 00233894 00665503 00547475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3年03月11日至2023年03月13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湖北兴鹤客运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鹤峰县容美镇襄阳大道还建房A-1-16层1号-4号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传真):15027212808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誉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欣华理想城6号楼2单元1601室
    联系人:刘杨
    电话(传真):0718-8989606
    3.行业主管部门: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中坝路11号(长友大厦)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传真):0718-5296221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鹤峰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地址:鹤峰县后坝路16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传真):0718-5283158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誉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23年03月1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