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萧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1
公告正文
为遏止零星作业安全生产事故日益面临多发、高发的严峻态势,尽快推进地方性立法工作进度,我局拟引入立法经验丰富具备业务实力的立法专家团队支撑立法工作开展,加快推进东莞市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立法工作。
  一、项目概况
  聚焦东莞市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研究全国范围内有关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成熟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市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特点,总结目前我市在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在此基础上,提出加强我市零星作业生产管理的建议与对策,主要从定义范围、纳管原则、属地管理职责、行业主管部门职责、主体责任、管理工作程序、惩处与考核等方面进行研究,对零星作业的安全生产进行规范,最终形成《东莞市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暂定名)(地方性法规)立法专家建议稿文本、草案注释稿及相应报审材料并承担后续文本修改完善工作。
  二、采购标的
  序号
  标的名称
  标的数量
  1
  东莞市安全生产地方立法服务项目
  1项

  三、项目服务要求
  形成的《东莞市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暂定名)立法文本及相关报审材料应当符合立法要求,法律依据充分,具备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四、项目服务方式
  法规草案文本及相应报审材料的起草、修改、立法调研、立法论证,以及本次立法工作的相关法律咨询。
  五、项目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项目服务时间及工作安排
  本课题计划于2023年10月正式引入专家团队开展研究活动,至 2024年7月30日向我局提交研究成果,并由我局将课题提交东莞市人大进行审议。
  (一)第一阶段:2023年10月
  1.文献政策资料收集整理;
  2.文献与专业资料初步分析;
  3.确定研究方案与调查内容;
  4.确定调查对象与访谈对象。
  (二)第二阶段:2023年10月-2023年11月
  1.进行市内调研,了解东莞市零星作业现状以及管理实际情况;
  2.到市外代表性城市考察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理立法经验。
  (三)第三阶段:2023年11月-2023年12月
  形成初步法律草案,同时继续开展调研:
  1.选取省外代表性城市,考察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理立法经验;
  2.整理访谈和调研内容,并根据调研情况形成东莞市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立法初步调研方案;
  3.根据实际情况召开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立法听证会。
  (四)第四阶段:2024年1月-2024年5月
  对法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论证。
  (五)第五阶段:2024年6月-2024年7月
  根据各方意见继续完善法律草案形成定稿,向采购人提交课题成果并接受初步验收。
  如后续上级提出修改要求或有其他需要修改的情形,成交人应协助采购人完善相关材料。如因实际工作需要变更相关立法课题及方向,成交人应协助完成新课题的法律草案。
  七、服务费用及支付
  (一)本项目报价方式以固定价格形式,即该报价已包含成交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劳务费、工作人员服务费、税费等相关费用)。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50000元整。(大写:叁拾伍万元整)
  (三)费用支付方式:
  1.采购程序完成后,经采购人确认签订合同,凭等额发票及请款材料,采购人支付20万元。
  2.合同结束后,经采购人确认,凭等额发票及请款材料,采购人支付15万元。
  八、响应人资格及技术要求
  现公开征集本项目供应商,响应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此项要求提供营业证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书复印件。
  (二)响应人应具有地级市以上开展立法服务项目的业绩经验。此项要求提供相关工作业绩佐证材料,如有关合同、证明、验收材料等。
  (三)响应人服务团队应包含两名以上同时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证书、研究生以上学历、与副教授同等或以上职称的服务人员。此项要求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如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明等。
  九、项目保密要求
  (一)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成交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接触的采购人或有关政府部门未向社会公开的全部信息。
  成交人在向政府部门、专家征求意见时进行的合理披露不构成对保密义务的违反。成交人因工作需要确需向其他无关第三方披露有关信息的,获得采购人同意后,不够成对保密义务的违反。
  (二)涉密人员范围:直接或间接涉及本合同技术的有关人员。
  (三)保密期限:长期。
  (四)泄密责任:
  1.成交人违反保密义务的,泄露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有关信息或者对其进行不正当利用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人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成交人因违反保密义务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该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人的实际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十、项目验收要求:
  (一)成交人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书面文件不少于3份,相应电子文档1份 。
  (二)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1.对东莞市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理领域现存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并将其在立法建议中予以反映。
  2.对采购人、采购人下属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因执法而提出的修改需求进行了充分研究,并将合理内容在立法建议中予以反映。
  3.充分借鉴了国内其他城市的先进立法经验,吸收其中适合东莞市立法、执法实践的条款。
  4.立法建议不违反上位法的规定,并有充分的理论或实践经验支撑。
  5.交付的文件成果应当逻辑通顺,条理清晰,排版美观大方。
  (三)验收方法:采购人验收通过。
  十一、投件要求
  (一)投件资料要求
  1.投件资料应包括响应人有关资质条件等商务证明资料。
  2.需提供项目具体研究方案,所有资料一式三份,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所有投件资料一经投出将不予退回。
  (二)投件方式:密封投递。有关投递资料请用信封统一装好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投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三)投件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内东莞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萧先生,联系电话:22229196。
  (四)投件截止日期:从公告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1日17:30截止。邮寄投件的以投件寄出日期为准。投件方式未采用密封投件的或逾期投件的,一律不予接收。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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