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113-00248
预算金额32.46万元
招标联系人-024-3148957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蒋一鸣024-31489576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26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31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沈北新区道路停车泊位复线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分局
行政区域 沈北新区 公告时间 2022年09月02日 09:3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2年08月19日至2022年08月26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开标至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2年08月31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 ¥32.46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蒋一鸣
项目联系电话 024-31489576、024-81231233转802
采购单位 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央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89862768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56-39号中粮广场F座211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31489576
附件:
附件1 沈北新区道路停车泊位复线工程(终稿)8.19.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北新区道路停车泊位复线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8-19 至 2022-08-26
撰写单位: 辽宁天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沈北新区道路停车泊位复线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北新区道路停车泊位复线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3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13-00248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道路停车泊位复线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24,600.00
最高限价(元):324,600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概况:

按照市创城办要求,创城迎检期间路内停车泊位标志线必须复线,达到清晰、简洁。区交警队通过对主要迎检点位周边主次干路、旅游景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医院、农贸市场、学校等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出有10820个停车泊位存在标线不清、老化等问题,需要重新复线。

1、合同履行期限 :60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服务地点:沈北新区区域内

3、质量标准:合格

4、服务要求:停车泊位复位10820个

项目要求:

质量要求:所需材料必须符合行业标准,质量合格,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成交人须及时处理,4小时内补修完成,不得拖延;

环保道路常温标线涂料技术标准

(一)环保道路常温标线涂料技术标准执行JT/T280—2004标准:

种类

项目

常温溶剂型

普通型

在容器中的状态

应无结块、结皮现象,易于搅匀

粘度

≥120(涂4杯,S)

密度(g/cm3)

≥1.4

施工性能

不填加稀释剂,空气或无空气喷涂(或刮涂)施工性能良好

加热稳定性

涂膜外观

干燥后,应无发皱、泛花、起泡、开裂、粘胎等现象,涂膜颜色和外观应与标准板差异不大

不粘胎干燥时间(min)

≤15

遮盖率(%)

白色≥

95

黄色≥

80

色度性能

(45°/0°)

白色

色品坐标落在实线框内,亮度因数≥0.75

黄色

色品坐标落在实线框内,亮度因数≥0.45

耐磨性,mg(200转/1000g后减重)

磨损失重≤24.5mg(JM—100橡胶砂轮)

耐水性

在水中浸24h应无异常现象

耐碱性

在氢氧化钙饱和溶液中浸24h应无异常现象

附着性(划圈法)

≤2级

柔韧性(mm)

≤4

固体含量(%)

≥60

(二)常温标线涂料稀释剂技术标准

1.稀释剂主要成分:

序号

主要成分

含量(%)

1

丁酯

10~20

2

二甲苯

60~80

3

乙二醇乙醚醋酸酯

10~20

2.性能: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测指标

检测方法

1

外观

清澈透明无杂质

目视

2

颜色

无色

铁-钴比色计

3

溶解力

全溶解

目视

三、停车泊位施划技术要求

3.1 一般规定

停车泊位标线的颜色为蓝色时表示免费停车泊位,为白色时表示收费停车泊位,为黄色时表示专属停车泊位。停车泊位标线的宽度为 10cm。停车泊位标线按两种车型规定尺寸,上限尺寸长为 1560cm,宽为 325cm,适用于大中型车辆;下限尺寸长为 600cm,宽为 250cm,适用于小型车辆,在条件受限时,宽度可适当降低,但最小不应低于 200cm。

3.2 停车泊位技术要求

1)限时停车泊位标线

表示车辆只能在停车泊位内标注的时段停放,其他时段禁止停放。限时停车泊位标线为虚线边框,线宽 10cm,在泊位内标注准许停车的时间,数字高为 60cm。限时停车泊位标线应与限时停车标志配合使用。限时停车泊位标线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实施方案。

2)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标线

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上下车区域应设置黄色网格线,禁止车辆停放其中,其他车辆不得占用残疾人泊位,应在停车泊位标线内施划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路面标记。黄色网格线宽度应为120cm,外围线线宽应为20cm,内部填充线线宽应为10cm,和外围线夹角应为45º,外围线长度应与停车泊位标线长度相同。

3)出租车专用停车泊位标线

出租车专用停车泊位标线宜采用蓝色虚线边框,应在停车泊位内标注“出租车”的文字,可单独设置。出租车专用停车泊位标线分为两种形式:

(1)出租车专用待客停车泊位标线。停车泊位标线为实线,表示出租车专用待客停车泊位。

(2)出租车专用上落客停车泊位标线。停车泊位标线为虚线,仅允许出租车短时停车上落客。

4)专属停车泊位标线

专属停车泊位标线为黄色,在停车泊位内标注专属车辆使用性质的文字,如“警车“物流配送”,文字颜色为白色。

四、环保要求

1.涂料挥发性有机物VOC<400g/L,不允许出现明显刺激性气味。

2.施工过程中,严禁填加其他挥发物。

3.在项目执行期间,如国家出台了道路标线涂料环保标准,须按国家标准执行,并进行必要的检测。如成交人不能达到国家环保标准并无力整改达标的,采购人有权中止项目执行并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维护:成交人全部维修完毕后,在服务截止时间前有责任定期巡检,对巡检过程中发现的破损点须及时维修,不得拖延。

人员配备及其他:成交人必须配备自有工人的维修队伍,维修时不得影响正常交通,并做到不破坏道路其他设施,严格按施工规范操作,避免造成道路破坏等问题发生,并全力配合交管部门工作。维修时,不得影响道路通行及周边环境,维修时所产生的废料、杂物等垃圾,应自行及时清运。维修人员有安全意识,经过安全培训,现场安全员必须随时在场。若在维修环节出现任何伤亡及事故情况,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发生紧急维修的,成交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当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具体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9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8月26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3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3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开标至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办理CA后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投标报名,详情请参考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2.本项目供应商可以自带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报价,也可以在供应商单位自行操作解密报价。
3.本项目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响应文件及填写响应报价。
4.本项目报价解密时限为30分钟(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价解密,按无效标处理。)
5.本项目最后报价时限为30分钟。
6.★本项目不需要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
7.★本项目须提供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1份(U盘),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备注:具体详见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分局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央路
联系方式: 024-898627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56-39号中粮广场F座2114
联系方式: 024-31489576
邮箱地址: lntmzb@126.com
开户行: 光大银行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758301880002099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蒋一鸣
电 话: 024-31489576、024-81231233转802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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