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用房统一租赁项目”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6.58万元
招标公司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锦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5368774030
中标公司云南玉溪百信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基本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标题:
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用房统一租赁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7-29
行政区划:
玉溪市
预算单位:
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是否PPP项目社会资本合作者采购:
否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云南玉溪百信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4号
单一来源所属情形:
3.公开招标失败或废标,符合专业条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经评标委员会出具了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论证意见的
品目:
房屋租赁服务;
行业划分:
其他房地产业
预算金额:
156.5828 万元
项目概况:
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开展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用房租赁招标,所租赁的办公用房由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联、市邮政管理局等3家单位使用。 租赁的办公用房须座落在玉溪市红塔区中心城区范围内,同一个院落同一个地址,环境适合作为办公场所,具备互联网,且具备搭建“玉溪市智慧政务协同工作平台”的条件。占地面积不少于2813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4735.18平方米。院落内需配备办公电梯2部,提供地下停车车位不少于38个使用面积不少于1800平方米。
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点击 次数:
11
公告正文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名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用房统一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开展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用房租赁招标,所租赁的办公用房由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联、市邮政管理局等3家单位使用。 租赁的办公用房须座落在玉溪市红塔区中心城区范围内,同一个院落同一个地址,环境适合作为办公场所,具备互联网,且具备搭建“玉溪市智慧政务协同工作平台”的条件。占地面积不少于2813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4735.18平方米。院落内需配备办公电梯2部,提供地下停车车位不少于38个使用面积不少于1800平方米。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56.5828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于2023年7月19日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招标公告,至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7月26日17:30,参加报名的供应商只有1家。经组织符合资格要求的专家评委对本项目进行论证,对招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未发现限制性、排他性等不合理条款。本项目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3项的规定,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云南玉溪百信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4号
三、公示期限
2023-07-31至2023-08-04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现予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
联系电话:13887767626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玉溪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地址: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南路66号
联系电话:0877-2039820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云南锦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玉溪市高新区凤凰路街道办事处葫芦社区居委会秀山路18号咏和小区二单元3楼
联系电话:1536877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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