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G320花溪青岩至燕楼公路勘察设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12/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52011120240006t8001001
预算金额296.01万元
招标联系人-18051085267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黔程弘景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1518087004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阳市花溪区交通运输局 的G320花溪青岩至燕楼公路勘察设计招标E52011120240006T8001001 已于2024年12月10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评审得分: 93.65
投标报价: 296.01(万元)
质量: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工期(交货期):120
项目负责人:林晓阳
项目负责人资质: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黔高201301340
企业业绩(如需要):1 贵州省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 PPP 项目施工图阶段勘察 设计第 LASJ-2 合同段 2 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昌宁段)勘察设计 3 剑河至黎平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招标第 JLGSKC-01 合同段 4 贵州省道真至武隆(渝黔界)高速公路 PPP 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 5 贵阳经金沙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初步勘察设计招 标 GCCBSJ 标段 6 德江(合兴)至余庆高速公路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 7 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焦作至荥阳段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1、贵州省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 PPP 项目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第LASJ-2 合同段 2、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昌宁段)勘察设计 3、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焦作至荥阳段 4、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 5、贵州省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三都至独山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第二中标候选人: 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工程设计公路行业设计甲级
评审得分: 88.40
投标报价: 297.572(万元)
质量: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工期(交货期):120
项目负责人:左虹俊
项目负责人资质:正高级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GX12021015920
企业业绩(如需要):1 广西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蒙ft至象州段)二期工程 2 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来宾至都安段)№2标段 3 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来宾至都安段)№1标段 4 梧州-那坡公路平南至武宣段施工图勘察设计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1.百色-那坡-平孟公路(那坡至平孟口岸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2.武宣-来宾-合ft-忻城公路№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3.武宣-来宾-合ft-忻城公路№2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4.河池(宜州)西过境线公路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三中标候选人: 陕西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资质甲级
评审得分: 87.91
投标报价: 297.1522(万元)
质量: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工期(交货期):120
项目负责人:李克
项目负责人资质:正高级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0183654
企业业绩(如需要):1 宁陕至石泉高速公路 NS-S1 标段勘察设计 2 眉县至太白高速公路两阶段勘察设计 3 陕西省鄠邑经周至至眉县高速公路项目HM-SJ01 标段 4 临潼(靳家)至西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5 西安至宝鸡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凉泉至苟家岭段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2020.11-2022.2 担任陕西省鄠邑经周至至眉县高速公路项目HM-SJ01 标段项目项目负责人; 2019.7-2021.5 担任眉县至太白高速公路两阶段勘察设计项目项目负责人; 2019.2-2020.1 担任宁陕至石泉高速公路 NS-S1 标段勘察设计项目技术负责人; 2012.06-2015.04 担任临潼(靳家)至西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技术负责人; 2014.03-2016.01 担任西安至宝鸡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凉泉至苟家岭段项目技术负责人。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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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公示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6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应请先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公路局)(电话:0851-85992447) 投诉。

招标人: 贵阳市花溪区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18051085267)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黔程弘景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15180870047)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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