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局芙蓉区2022年公务车辆燃油采购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金额
0.25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6/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rcg-2024040200132
预算金额1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伟林
公告正文

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局芙蓉区2022年公务车辆燃油采购续签合同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3日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FRCG-GK-202404020013-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金石润滑油贸易有限公司金诚加油站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芙蓉区2022年公务车辆燃油采购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FRCG-20240402001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芙蓉区2022年公务车辆燃油采购 其他服务 芙蓉区2022年公务车辆燃油采购 1 0.25
 合计金额小写: 0.25
 合计金额大写:贰角伍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柴油、汽油,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年度预算:1000万元/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3-29 —— 2025-03-29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芙蓉区金诚加油站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履约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加油供应商开展的所有油品促销活动和政策,长沙市芙蓉区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均可无条件享受,如加油站早加油日有其他优惠政策,按当日最低优惠价格执行。即:加油价格=当日市场价-成交优惠价(当日市场价=加油机标注价格-加油站当日优惠价格)。

4.2 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人民东路支行(长沙金石润滑油贸易有限公司金诚加油站:431657000018010032257)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供应商所经销油品必须全部从国家正规炼油厂、国有石油公司采购,定期将燃油送检或接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抽检,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确保燃油质量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加油机作为加油计量设备,按规定定期由计量部门鉴定,保证供油数量准确。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责任

6.1.1甲方向乙方提供全部车辆、工程机减、设备的牌照和编号明细,以便双方确认及乙方供应油料时核对。车辆、工程机械、设备发生变更时,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1.2甲方向乙方提供定制的盖有甲方油票公章的加油单据原件,以便双方确认及乙方供应油料时核对。

6.1.3甲方还将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不定期抽查,并随时根据用户举报对乙方产品进行检验。

6.1.14如遇特殊情况,甲方驾驶员未提供加油单据,经甲方代表(后勤保降室负责人)电话授权,驾驶员可抵押现金方式进行加油,于次日提供油单据,乙方向驾驶员退还抵押现金。

6.2乙方责任6.2.1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油料的技术规范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标准及相应技术规范要求,保证足量供应。

6.2.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相应服务令甲方满意,并负责赔偿由于油料的质量缺陷、加错油品种类而造成用户车辆维修(经双方协商指定厂家)的全部费用。

6.2.3乙方必须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保加油车辆、工程机械、设备的安全。因安全生产措施不力,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6.2.4及时向甲方通报各种油品价格变化等方面的情况。24小时提供加油服务,节假日照常营业。

6.2.5建立甲方车辆、工程机域、设备油料供应档案,并妥善保管。

6.2.6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加油明细表,作为对张依据。

6,2.7乙方必须严格依据加油票和加油单据对照牌照号或编号供应油料,严禁以任何方式向甲方驾驶员返还现金(本合同约定除外)。如遇实际加油量低于票据加油量,乙方按照实际加油量进行登记,甲方驾驶员签字认可。

6.2.8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油料供应紧张,油料短缺时,乙方必须优先保障甲方每日油料供应。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加油时存在短斤少两等情况的;

7.5在协议期内乙方拒绝接受甲方或监管单位对履约情况的检查或监督;

7.6油品质量未符合国家规定或本协议中未明确事项但属乙方责任而发生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

7.7未及时反馈驾驶员违规加油情况的。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4年3月29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加油供应商应将所辖关蓉区内全部加油站全部确定为本次采购加油站,并在响应文件中列明所辖加油站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提供的意油种类及加油站位置图,最终加油站点由采购人确定。

11.2、加油供应商须成立长沙市芙蓉区政府用车加油服务团队,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配备满足服务需求的队伍。须指定专人负责加油信息维护,做好加油卡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加油电子档案(包括加油卡编号、加油单位、加油车牌号码、加油地点、加油时间、加油量、加油油品、折扣金额)。

11.3、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及加油站信息必须明确,便于主管部门、用油单位与其进行联络。

11.4、按月及时核销油量,不得以任何理由色延核销上月数据(采购人自身责任除外)。

11.5、油品质量技术规范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布的标准及相应技术规范要求。

11.6、配合采购人对本单位作业车辆加油进行管理、监督、考核。

11.7、配合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进行日常考核(具体考核细则另行制定)。

11.8、积极制定配套工作措施,每周报送加油数据情况。

11.9、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制定配套加油措施。

11.10、优先满足环卫作业车辆的出入方便,不能影响交通安全管理。

11.11、服务期内,如服务团队人员及加油站信息发生变化的,供应商需在30日内向长沙市芙蓉区政府提交正式书面报告。

11.1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11.13、购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结合用户体验、日常考核对成交供应商所属加油站点进行考核验收,实行动态管理。

11.14、投标总价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凡投标文件中承诺或涉及的或者是完成本项目必需的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总价中。所投产品应包括在验收合格投入正式使用前的一一切费用。

11.15、优惠折扣声明: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列出所有优惠条件,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11.16、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政策调整,按调整之后的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终止合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189号芙蓉区政府大院11楼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乡自然村
法定代表人: 邓波 法定代表人: 解红艳
委托代理人: 刘伟林 委托代理人: 黄波
电话: 0731-84683351 电话: 0731-82227302
传真: 0731-84683351 传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