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公众号运营服务询价公告
金额
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5/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2024年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公众号运营服务服务
二、项目内容:提供公众号宣传及运营服务
三、采购预算:5万元
四、资质要求:
询价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询价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其询价将被拒绝。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领取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六、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5月31日,报名时可获取询价单。
七、询价单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下午17点(北京时间)。
八、地点: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B103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藏龙岛科技园藏龙大道28号)。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27-81320002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4年5月29日
二、项目内容:提供公众号宣传及运营服务
三、采购预算:5万元
四、资质要求:
询价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询价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其询价将被拒绝。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领取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六、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5月31日,报名时可获取询价单。
七、询价单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下午17点(北京时间)。
八、地点: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B103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藏龙岛科技园藏龙大道28号)。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27-81320002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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