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津滨高(挂)2023-1、2023-2地块项目全过程开发代建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zk2024-4-25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天津海泰永信置地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安然022-58702339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阳022-2826230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津滨高(挂)2023-1、2023-2地块项目全过程开发代建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K2024-4-25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津滨高(挂)2023-1、2023-2地块项目全过程开发代建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天津海泰永信置地有限公
司、天津海泰恒诚置地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津滨高(挂)2023-1、2023-2地块项目全过程开发代建服务位于位于天津滨海
高新区华苑科技园,其中:(1)津滨高(挂)2023-1号地块四至范围:东至空地地界,南
至海泰华科五路绿化带,西至规划支路二,北至空地地界,用地面积为38469.1平方米(2)
津滨高(挂)2023-2号地块四至范围:东至海泰华科七路绿化带,南至海泰华科五路绿化
带,西至地界,北至地界,用地面积为38469 平方米。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为津滨
高(挂)2023-1、2023-2地块项目全过程开发代建服务。中标人为招标人提供专业的全过
程项目开发代建服务,进行开发建设,品牌使用和产品营销三方面的专业服务,具体内容详
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津滨高(挂)2023-1、2023-2地块项目全过程开发代建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津滨高(挂)2023-1、2023-2地块项目全过程开发代建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
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
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
年度三年中任意连续两年度的财务报告扫描件B.开标前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
描件。注:A、B两项均提供;
(3)投标人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2024年5月-2024年7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
险缴费证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
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16日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2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可采用现场领取或网上领取招标文件。现场领取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人将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询比采购代理网上
领取具体要求如下:(1)请将标书费由单位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至代理公司的
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
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东楼支行,开户行
账号:0302060209039096091,开户行行号:102110000365。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后,请投标
人将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料扫描件(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承担法律责任,查询日期在公告期内)、汇款单截图、开票信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
人、联系电话、身份证以邮件形式发送84633060@qq.com 邮箱;(3)邮件主题为:单位名
称+项目名称+包号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注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招标
文件在收到邮件后回复领取通知及领取表格,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泛亚公司二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泛亚公司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1、管理服务期限:
(1)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两年缺陷责任期结束(以项目集中交付业主之日起算
两年缺陷责任期,分批交付的分批计算),销售服务期以达到销售目标的约定为准。管理服
务期限届满,中标人有权终止管理服务工作并撤出全部管理团队,招标人应予以配合并完成
交接工作。(2)根据项目开发建设的需要,应招标人要求并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协商一致
后,可延长项目服务期,届时根据延长期间的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签订书面合
同约定具体的服务内容及取费方式。2、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可依
据项目具体实施计划调整)
3、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
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海泰永信置地有限公司、天津海泰恒诚置地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海泰大厦8楼
联系人:安然
电 话:022-5870233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
联系人: 李阳、李雪、齐佳伟
电 话: 022-28262307
电子邮件:8463306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灬(盂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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