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核建中组件检查仪电气系统及数据跟踪大修改造-招标公告
金额
11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7/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jnf-zbb-zx-2017-005
预算金额110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吉鹏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10/20
公告正文
中核建中组件检查仪电气系统及数据跟踪大修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CJNF-ZBB-ZX-2017-005

二、招标项目:组件检查仪电气系统及数据跟踪大修改造

三、资金来源:公司内部投资

控制价:人民币110

四、交货地点和时间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5个月内。

交货地点:宜宾市宜宾县金沙江北路西段园门街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不能具有倾向性和排斥性)。

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书出售时间2017920日到925日(每日9:00-17:00,最后一日9:00-15:00

本项目招标文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发售。投标人需先注册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账号(免费注册,服务电话:010-88828754)。账号通过审核后,登录系统在左侧: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处,找到本项目进行报名,报名后将招标文件工本费电汇底单传真至招标人。招标人确认电汇底单后,为投标人开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人在本项目报名处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招标工本费、投标保证金等资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七、购买方式:

1、购买标书费用请汇款至招标人指定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金江支行,银行账号:23145085 0902 2100 755,收款单位: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并注明XX招标文件工本费。

2、投标人通过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请将投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和购买标书的工本费银行汇款凭证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招标人。招标人收到传真后将标书发送至投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如招标文件电子版与纸制版有差异最终以纸制版为准。

3、投标人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购买标书的银行汇款回执(汇款凭证)和招标人出具的财务收据以及单位介绍信。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1020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宜宾市宜宾县金沙江北路西段园门街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237办公楼202会议室。

十、联 系 人:张吉鹏

联系电话:0831-8278266 传 真:0831-8278978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273信箱招标管理办公室

邮 编:644000

备注:本招标公告仅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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