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ygccg-202201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潘先生1586877475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先生0577-8812990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公用工程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离心球墨管及球墨配件供应商采购(第二次)(其他类)的采购公告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公用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就2022年度离心球墨管及球墨配件供应商采购(第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YGCCG-2022011

项目名称:2022年度离心球墨管及球墨配件供应商采购(第二次)

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为温州市公用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度离心球墨管及球墨配件供应商采购,分为两个标段,标段一:2022年度离心球墨管供应商采购(已完成采购),本次采购的为标段二:2022年度球墨配件供应商采购;具体招标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投标人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且是有生产或销售能力提供采购文件所规定的产品及服务的制造商;

4、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省级(含)以上卫生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批件》或地市级(含)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报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9: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有效,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投标供应商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资料现场递交或扫描件发邮件

现场购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上美小区11栋1单元402室

线上购领:资料扫描发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17967411@qq.com)。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上美小区11栋1单元402室

3、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上美小区11栋1单元402室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从公告在温州国企采购平台上发布的次日起算;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诉。

4、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6、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上美小区11栋1单元402室,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5868774758。

7、根据温州疫情防控需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遵守以下要求,否则不得参与项目投标:

1)投标人代表在进入开标地点前必须出示温州防疫码,且必须显示绿码。如投标人代表的温州防疫码无法正常展示的,视同非绿码。

2)凡来自有报告核酸阳性病例所在地及中高风险所在设区市或县(市、区)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代表。

3)投标人代表若为省外来温、返温人员,在进入开标地点前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有新的省市文件按新的文件执行。

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市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东港路118号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15586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梅宅路上美小区11栋1单元402室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129902,15868774758,15058749791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159207

温州市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9日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公用工程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离心球墨管及球墨配件供应商采购(第二次)(其他类)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公用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就2022年度离心球墨管及球墨配件供应商采购(第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投标人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人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2年11月14日上午11:00前将书面材料签字(盖公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鹿城区梅宅路上美小区11栋1单元402室采购代理公司,或先将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967411@qq.com,并同时将该原件书面寄至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5868774758。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附本项目采购文件

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

采 购 文 件

项目编号GYGCCG-2022011

项目名称2022年度离心球墨管及球墨配件供应商采购(第二次)

采购单位温州市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

目 录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公用工程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离心球墨管及球墨配件供应商采购(第二次)(其他类)的采购公告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公用工程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离心球墨管及球墨配件供应商采购(第二次)(其他类)征求意见公示

第一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 说明

二、 采购文件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 开标和评标

六、 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合同签订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格式

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五部分 评标原则及方法

注:采购文件中加“▲”并加下划线的条款,为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采购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公用工程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离心球墨管及球墨配件供应商采购(第二次)(其他类)的

采购公告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公用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就2022年度离心球墨管及球墨配件供应商采购(第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项目编号:GYGCCG-2022011

五、项目名称:2022年度离心球墨管及球墨配件供应商采购(第二次)

六、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为温州市公用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度离心球墨管及球墨配件供应商采购,分为两个标段,标段一:2022年度离心球墨管供应商采购(已完成采购),本次采购的为标段二:2022年度球墨配件供应商采购;具体招标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投标人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且是有生产或销售能力提供采购文件所规定的产品及服务的制造商;

4、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省级(含)以上卫生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批件》或地市级(含)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报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

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9: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有效,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

2.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a) 投标供应商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b) 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资料现场递交或扫描件发邮件

a) 现场购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上美小区11栋1单元402室

b) 线上购领:资料扫描发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17967411@qq.com)。

4.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上美小区11栋1单元402室

3、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上美小区11栋1单元402室

十、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从公告在温州国企采购平台上发布的次日起算;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诉。

4、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6、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上美小区11栋1单元402室,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5868774758。

7、根据温州疫情防控需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遵守以下要求,否则不得参与项目投标:

1)投标人代表在进入开标地点前必须出示温州防疫码,且必须显示绿码。如投标人代表的温州防疫码无法正常展示的,视同非绿码。

2)凡来自有报告核酸阳性病例所在地及中高风险所在设区市或县(市、区)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代表。

3)投标人代表若为省外来温、返温人员,在进入开标地点前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有新的省市文件按新的文件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市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东港路118号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15586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梅宅路上美小区11栋1单元402室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129902,15868774758,15058749791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159207

温州市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9日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公用工程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离心球墨管及球墨配件供应商采购(第二次)(其他类)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公用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就2022年度离心球墨管及球墨配件供应商采购(第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投标人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人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2年11月14日上午11:00前将书面材料签字(盖公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鹿城区梅宅路上美小区11栋1单元402室采购代理公司,或先将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967411@qq.com,并同时将该原件书面寄至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5868774758。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附本项目采购文件

温州市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9日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项目名称

2022年度离心球墨管及球墨配件供应商采购(第二次)

2

项目编号

GYGCCG-2022011

3

项目性质

国企采购(其他类),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以采购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5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名称:温州市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东港路118号

联系人:潘先生

电 话:0577-88155861

6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梅宅路上美小区11栋1单元402室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129902,15868774758,15058749791

7

采购内容

2022年度离心球墨管及球墨配件供应商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8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投标人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且是有生产或销售能力提供采购文件所规定的产品及服务的制造商;

4、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省级(含)以上卫生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批件》或地市级(含)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报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现场踏勘

t不组织

10

开标前答疑会

t不召开

1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t不允许

12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t否,证书原件除外

13

偏离

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判断,细微偏差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评标时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按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做无效标处理。

14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90天。

15

投标保证金

t不收取

1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0日 14:30

递交地点: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梅宅路上美小区11栋1单元402室)

17

开标时间

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梅宅路上美小区11栋1单元402室)

18

开评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è开启技术资信标è资格审查è技术资信标评审è开启商务标è商务标评审è提交评标报告

19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按有关规定随机抽取产生。

20

注意事项

1、采购公告、公告附件、采购文件中如有前后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2、本采购文件涉及的时间为“北京时间”;

3、本采购文件涉及的货币为“人民币”;

4、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

一、 说明

1. 适用范围:适用于采购文件载明项目的国企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 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 投标供应商:是响应采购、参加投标竞争的供应商。

4. 投标供应商代表

4.1 指全权代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2 若企业法人代表是外籍人士,无中国身份证,可提供护照。

5. 投标费用

5.1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采购组织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现场踏勘、开标前答疑会

6.1 是否组织现场踏勘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 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等组成。

8. 询问

8.1. 潜在供应商或投标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及采购文件进行解释进行答复。

8.2. 供应商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

9. 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9.1. 在投标截止前的任何时候,采购组织机构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会在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信息平台上发布澄清(更正)公告。如果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后的具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更正公告中的规定为准。

9.2. 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澄清或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任何口头答复均不属于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9.3. 澄清(更正)公告作为采购组织机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或投标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及时关注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信息平台上的相关信息,否则产生不利由其自行承担。

10.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11.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采购的。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 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 投标文件由下列部分组成:

(1)技术资信标

序号

内容

备注

1)

投标函

附件二

2)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三

a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b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c

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

d

省级(含)以上卫生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批件》或地市级(含)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报告

e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3)

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四

4)

承诺书

附件五

5)

根据采购文件中的采购内容及要求以及技术资信评分项目,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附件六

6)

投标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说明:

a) 投标供应商可按评分细则的顺序编制技术资信标。

b) 投标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中对采购内容的技术规格和要求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必须相当于或优于采购文件中提出的相应要求,并使采购单位满意,同时在技术偏离表中作出详细说明。

(2) 商务(报价)标

序号

内容

备注

1)

开标一览表

附件一

12.2 投标文件格式

1) 投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以活页夹形式装订投标文件,须按技术资信标、商务标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密封包装于各自标函袋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 投标文件应有目录以及页码,以便评委检索。

3) 所有投标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等外)应按A4规格制作。

4)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13. 投标报价

13.1本次投标以固定下浮率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供应商应自行考虑产品的供货、税金、包装、运输、验收及其所有税费等全部费用以及供货时间内所供货物的价格浮动因素,投标报价在合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调整。投标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报价。

13.2 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格式”中的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填写,并由投标供应商代表签署。

13.3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13.4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

13.5 采购单位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审,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单位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

14. 投标保证金及赔偿损失金

14.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投标供应商相应的赔偿责任。

14.2 赔偿损失金为人民币贰万元。

14.3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将向其收取赔偿损失金:

1) 投标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 中标供应商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3) 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

4)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技术指标及参数,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属实的;

5) 经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供应商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上述赔偿损失金不能抵偿给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5. 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将被拒绝,其投标无效。

15.2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5.3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单位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16.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0000116.1 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技术资信标、商务标各一式六份的投标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每套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0000116.2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

0000116.3 投标文件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供应商代表在修改和增删处旁签署或加盖投标供应商的单位公章,方才有效。

0000116.4 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或在关键的技术、商务条款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0000117.1 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投标文件的“技术资信标”“商务标”分别单独密封,且在各自的密封袋上标明“技术资信标”和“商务标”字样。封口处贴上封条,启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供应商代表签署。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0000117.2 如果投标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0000117.3 为了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的政策,建议投标文件双面打印,并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内容简洁明了,编排合理有序,与采购文件内容无关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料不要编入投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的递交

0000118.1 ▲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提早半个小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0000118.2 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手持递交以下证明文件,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资格:

l 投标供应商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l 如投标供应商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需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l 如法定代表人委派投标供应商代表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以上证明文件如密封在投标文件技术资信标中,在技术资信标开启后经查验符合要求亦为有效,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19.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0000119.1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要求,应当以原件书面形式并由投标供应商代表签署,或者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方可生效,否则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无效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供应商口头、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0000119.2 投标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的有关澄清、说明、补充、更正投标文件等资料,均应由投标供应商代表签署,或者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

0000119.3 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

20.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0000120.1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0000120.2 未购买采购文件;

0000120.3 未密封或未装订的投标文件及由于包装不妥在送达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0000120.4 以电讯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评标

21.

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2.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人员透露。如果投标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采购组织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23. 开标、评标

23.1 采购组织机构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启“技术资信标”。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配合采购组织机构核验其身份信息,否则视同未派代表参加开标大会,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23.2 参加开标大会的投标供应商应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未参加开标大会,但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的,应补签《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23.3 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供应商代表检查技术资信标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按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技术资信标并清点技术资信标正本、副本数量,由现场工作人员护送至评审地点。

23.4 投标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

1) 资格性审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投标文件所提交证明材料是否能证明符合本项目投标供应商资格的实质性要求。

2) 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中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3.5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对其作无效标处理:

① 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② 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③ 违反采购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④ 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⑤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的;

⑥ 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中主要采购内容、技术标准、技术要求的;

⑦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⑧ 在“技术资信标”中出现投标报价的;

⑨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

⑩ 授权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委托的;

? 投标供应商就所投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 商务标中提供的开标一览表无投标报价的;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他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代表不能在评标现场规定的合理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书面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相关证书、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 评标委员会认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3.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①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② 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④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23.7 ▲不同投标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国企采购公平竞争行为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相关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②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③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④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⑤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⑥ 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⑦ 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23.8 开启商务标

1) 开商务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准时出席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供应商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事后不得对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2) 宣布对各投标供应商有效身份证件等审查结果和技术资信标得分情况。

3) 检查有效投标供应商商务标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开启商务标,宣读开标一览表全部内容。宣读结束后,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对宣读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默许同意。

4) 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原封退回给投标供应商。

23.9 澄清有关问题

1) 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 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供应商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供应商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 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 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条中第1)、2)款规定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3.10 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作无效标处理),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23.11 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3.12 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及标准进行综合评定打分。

24. 确定中标候选人

24.1 本次采购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单位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结果进行最终确认。

24.2 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组织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供应商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25. 采购组织机构对决标结果不做任何解释。

26. 评标细则详见本采购文件《评标原则及方法》。

六、 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合同签订

27.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0000127.1 采购单位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0000127.2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在发布采购公告的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并发出中标通知书,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0000127.3 中标候选人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则取消其预中标资格,采购单位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将下一顺序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并予以公示,或重新组织采购。

0000127.4 各投标供应商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署名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诉。

0000127.5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8. 签订合同

0000128.1 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0000128.2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的供应商签订合同(变更中标候选人需事前公示),也可以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经批准按其他方式执行。

0000128.3 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投标供应商和评委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0000128.4 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

中标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以违约处理。

0000128.5 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采购代理机构备案(邮箱:17967411@qq.com),否则会影响合同款的支付。

29. 采购代理服务费

0000129.1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8000元(中标单位平均缴纳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之前将代理服务费用均摊支付给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000129.2 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转账。

0000129.3 账号信息

户名: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 33050162353500000223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温州分行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由采购人(甲方)与中标供应商(乙方)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甲方:温州市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经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 “项目”指本次采购项目。

1.2 “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文件。

1.3 “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4 “货物”指本次招范围内的货物及技术等。

1.5 “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指导、测试、调试、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质保期外的维护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1.6 “检验”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其他组织收货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的检测与验收。

1.7 “质量验收报告”指甲乙双方共同签署或甲方组织的验收小组成员签署的其它格式的货物最终验收确认书。

1.8 “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合同材料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资料。

1.9 “质保期”指自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乙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合同材料正常运行的时期。

1.10 “第三人”是指本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11 “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公)约的有关规定。

1.12 “报价资料”指乙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和投递,并最终被甲方接受的投标文件。

2.1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如有);

2.2本合同;

2.3中标通知书

2.4询标记录(如有);

2.5投标文件;

2.6采购文件的澄清、补充文件(如有);

2.7采购文件。

、交货期及分配份额: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向不同的乙方(中标候选人)采购货物。采购的种类及数量由买方根据需求确定。

3.1合同价格

3.1.1球墨配件:内衬为水泥的各规格型号产品的综合单价以如供货前一个月的(以采购人下单日期为准)的《浙江造价信息》期刊的信息价(含税价)基础上下浮 %结算,内衬为环氧树脂的各规格型号产品的综合单价在此下浮后的价格上每吨加价1500元。

3.2合同期限:暂定12个月。合同期满后,在甲方未完成新一轮采购前,双方继续按本合同履行,直至甲方完成新一轮采购。

3.3交货期: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天内将产品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3.4分配份额:由采购人有权根据服务态度、供货时间、产品价格及质量等因素进行采购。

货物技术规范要求,按国家规定和采购文件执行。

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者其中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人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的起诉。

6.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合长途运输和装卸,且具有防潮、防腐、防震等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和装卸,如因包装原因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2货物包装上应注有相应标记,以便验货。

6.3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

7.1乙方负责安排运输工具,将货物运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货物运输、装车费用由乙方承担,卸货由甲方承担。

7.2材料错发到货地点,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有关费用。

7.3货到现场后,乙方应派员到现场清点,属乙方漏发的,由乙方补齐。

8.1 材料到达到货地点后,如因包装不当造成质量下降或破损、缺件等,乙方承担质量责任,如运输部门造成的破损、缺件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并出面协调处理及解决。

8.2货物全部运达指定地点后,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进行开箱检验。如乙方不能按时到达现场,又无函电通知时,甲方有权开箱检验,并对缺件、质量损坏等作出记录,乙方必须认可并负责处理。

8.3但甲方的检验并不解除制造商对所有产品在制造质量上应负的全部责任。

9.1本项目按各规格型号的实际需求进行结算。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材料合同价格按乙方的投标综合单价执行;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乙方应把下列单据提交给甲方,甲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

(1)有关运输部门出具的证明(如有);

(2)发票;

(3)装箱单;

(4)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

(5)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人出具的验收证书、数量证明书。

9.2 合同价格

序号

材料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综合单价

1

9.3合同生效后7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贰拾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合同范围内货物到达指定到货地点,并经甲方初验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100%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15天内按月向乙方付款至到货材料款的100%。甲方在最后一批货物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无息退还。

交验货物时,乙方应将每种货物的完整技术资料、质保单和售后服务承诺书等材料交给使用单位,技术资料、质保单和售后服务的承诺书应与报价资料相一致。以上材料构成乙方是否正确履行合同的依据之一。

11.1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的、无假冒、伪劣并完全符合采购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且标有产品品牌标识(logo)。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行,在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11.2甲方在货物到达规定地点后,不定批次、不定期的进行随机抽取检测,如发现货物检测不通过的的,甲方有权退货,并由乙方双倍赔偿买方的损失。(服务期内总体随机抽取检测次数不超过6次,相关检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货物质量应按有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包括采购文件中的技术条款)进行验收。

11.3在货物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如甲方使用不当和保管不善造成的问题,乙方应配合解决,但费用由甲方负责。

12.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及时派出现场服务人员处理有关物质量问题。

12.2货物质量由乙方承担责任。

12.3现场服务人员食宿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乙方自理。

13.1所有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最终验收后至少1年(技术参数中有特殊说明的除外,货物上标明或卖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超过以上规定期限的,以标明或承诺的最高质量保证期为准),乙方应对由于材料运行产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

13.2质保期之内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或故障,甲方并不承担任何后果。

13.3上述内容以外的质保和售后服务内容为乙方在报价资料中所承诺的内容。

14.1如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可以终止执行本合同。

14.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给另一方。

乙方在无不可抗力因素的情况下,未按合同规定时限提供货物,乙方每天应向甲方按合同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

16.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6.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

乙方如有下列违反合同的情况,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损失额:

●违反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在合同规定的质保期内未对售出商品予以质保而造成的损失;

●售出的货物质量不合格又未及时退换造成的损失;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造成的损失;

●其他严重违反合同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

乙方两次以上出现下列违约行为,甲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向使用单位出售假冒、伪劣货物;

●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售后服务义务;

●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

19.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9.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9.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双方同意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效力的有关条款。

20.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因货物质量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进行质量鉴定,对于鉴定结果,双方应当接受。

20.2 如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必须进行诉讼,应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21.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可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21.1.1 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履行合同义务的;

21.1.2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或标的物验收不合格的;

21.1.3乙方未能提供本单位出具的与其名称相符的正规税务发票;

21.1.4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21.2 如果根据上述约定解除了本合同,甲方将另行选择材料供应单位。

22.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

22.2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22.3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格式

(封面格式)(仅供参考)

商 务 标

开标时启封

项目名称:

标 段: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

投标供应商地址:

日期: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内容

投标报价(下浮率)

球墨配件

内衬为水泥的各规格型号产品的综合单价以如供货前一个月的(以采购人下单日期为准)的《浙江造价信息》期刊的信息价(含税价)基础上下浮 %,内衬为环氧树脂的各规格型号产品的综合单价在此下浮后的价格上每吨加价1500元。

说明:

1、投标报价以固定下浮率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供应商应自行考虑产品的供货、税金、包装、运输、验收及其所有税费等全部费用以及供货时间内所供货物的价格浮动因素,投标报价在合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调整。投标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报价。

2、球墨配件中内衬为水泥的各规格型号产品的综合单价下浮率不得低于30%(百分三十),即报价范围为30%至100%,否则投标无效。

3、例:如下浮率为80%,产品为二折;如下浮率为40%,产品为六折。

▲不提供要求此表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其投标无效。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封面格式)(仅供参考)

技 术 资 信 标

开标时启封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

投标供应商地址:

日期:

评分索引表

序号

评分项目

查阅指引

见第 页

见第 页

见第 页

见第 页

见第 页

见第 页

见第 页

说明:

1、 建议此表放在技术资信标封面后第一页,方便评委打分。

2、 格式可自拟。

附件二

投 标 函

温州市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我方   (投标供应商名称)作为投标供应商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包括如下内容,并已分别单独密封装袋:

(一)按“投标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技术资信标【正本 份,副本 份】;

(二)按“投标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商务标【正本 份,副本 份】

我方己完全明白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一) 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二)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我方满足以下条件:

l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l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l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l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l 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l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采购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23.6款 “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中任意情形之一,不存在采购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23.7款 “不同投标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国企采购公平竞争行为”中的任意情形之一。

(五) 我方已详细研究了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书(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六) 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七)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八) 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可向我方收取赔偿损失金。

(九) 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不与采购单位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十) 所有与本次投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不提供此函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其投标无效。附件三

资格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温州市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授权代表: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黏贴处

说明:

1、投标供应商:若投标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

2、若投标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单位名称

电 话

主管部门

企业负责人

职务

地 址

传 真

企业性质

授权代表

职务

单位简介

及机构

单位优势

及特长

单位概况

职工总数

各人员构成情况

上一年主要 经济指标

指标名称

实际完成

总产值

万元

总产值

万元

流动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万元

实现利润

万元

实现利润

万元

银行贷款

万元

主要业绩

固定资产

原值 万元

净值 万元

资金性质

生产性

万元

非生产性

万元

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省级(含)以上卫生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批件》或地市级(含)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盖公章)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温州市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填写具体份数) 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2.查询结果:①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时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时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时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的,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内 容

采购文件

规定要求

投标文件

对应条款

偏离情况

偏离说明

技术规格

商务条款

说明:

1.如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

2.如出现偏离,投标供应商务必如实填写此表,“投标文件对应条款”栏不得复制粘贴,所投内容必须对照采购文件要求详细填写说明,否则存在的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不提供此表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

承 诺 书

1、我公司承诺,中标后在供货时球墨管的管壁厚度在国家标准规定范围内,如低于此厚度的,采购人可不收此批货物,其中造成的损失由我公司负责。

2、我公司承诺,中标后在供货时全部货物均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保证货物安全无损运抵采购人指定现场和装卸,如因包装、运输和装卸原因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我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3、如果出现三次及以上未能按照要求进行供货,第一次采购人可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第二次采购人可扣除40%的履约保证金,第三次采购人可扣除全部的履约保证金,视情节严重的可与我公司解除合同,并对造成的损失予以全部赔偿。

注:中标供应商未按照以上承诺书中的承诺履行的将被列入采购单位黑名单,并不得再参加采购单位组织的采购活动。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不提供本《承诺书》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附件六

根据采购文件中的采购内容及要求以及技术资信评分项目,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注:以下内容格式自拟。

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1. 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全部条款。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货物技术规格应符合本采购内容及要求的所有要求。如投标供应商没有以书面形式列出与本采购内容及要求所规定的规格间的差异,则认为:提供的货物是完全符合本采购内容及要求的要求。

2. 所涉及产品的产品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如有新的标准应采纳新标准,如是国外相应标准应得到采购人认可。

3. 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如涉及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均视为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符合了工业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节能环保产品认证等强制认证规定的,但中标供应商须在采购单位人对上述产品验收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资料(上述货物相关强制认证的证明文件参与投标时不需提供),否则按验收不能通过处理。

9. 实物样品

a、投标供应商需按下列目录要求提供实物样品,样品包装上注明投标供应商名称;

序号

品名

要求

1

球墨管配件

一只DN200全承四通(水泥内衬)

b、中标供应商的实物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供货验收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实物样品在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且费用自理。

c、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有权对投标样品进行质疑,并进行各种检测性、破坏性测试以证明所用材料与采购文件的符合性。

d、样品递交要求

投标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实物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内送达到实物样品递交地点,否则视为未递交实物样品,评分时实物样品分为零分。

实物样品递交时间: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实物样品递交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参加递交的人员必须为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允许出行的人员,须佩戴好口罩,出示温州防疫码(需为绿码),经体温测量正常和信息登记后方可进场。如不符合上述防控要求所导致未能参加本采购活动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项目名称

选定家数

分配说明

2022年度球墨配件供应商采购

2家

1、分配份额:由采购人有权根据服务态度、供货时间、产品价格及质量等因素进行采购。

2、最终采购数量根据采购单位实际需要确定,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须考虑可能承担的风险费用。

一、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本项目中采用的DN100—DN1000球墨管配件的有关技术要求。本部分内容提供的所有技术标准及技术规程若已更新,均以更新后的标准及规程为准执行。

二、技术要求

2.1管件必须符合GB/T13295—2019国家标准

三、引用标准:

3.1GB/T3672.1-2002橡胶制品的公差第1部分尺寸公差;

3.2GB/T3672.2-2002橡胶制品的公差第2部分几何公差;

3.3GB/T17219-1998生活饮用水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

3.4GB/T17459-1998球铁管沥青涂层;

3.5GB/T17671-1999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IDT ISO679、1989);

3.6产品的生产、质量、检验均应符合《水及燃气管道用球墨铸铁管、管件和附件》(GB/T13295-2019)国家标准

四、技术要求

4.1内衬为水泥的球墨配件的技术要求:

4.1.1球墨铸铁的原材料要求含磷≤0.1%、含硫≤0.015%,否则应有脱磷、 脱硫措施。

4.1.2熔炼的铸铁铁水,再以电炉提高铁水温度达1550℃左右。

4.1.3随之添加镁、钙、铈等碱土金属或稀土金属的球化剂,使含在铸铁中的石墨组织从片状变成球状;

4.1.4添加球化剂后的铁水应以光谱仪快速检验铁水中主要化学元素的含量及金相分析。

主要化学元素含量应符合要求(碳3.6~3.75%;硅1.8~2.1%;锰≤0.4%;磷≤0.05%;硫≤0.02%;镁0.03~0.05%;稀土元素0.01~0.03%)。

按GB9441-2009标准进行金相检验,要求球化等级以二级为主;球化率大于80%;石墨大小为6~7级(在400倍视场下,球径为1.5~4mm),石墨球数达600~800个/mm2;渗碳体≤1%;小口径管铁素体≥90%,大口径管为85%左右(珠光体控制在8~12%内)。

4.1.5上述快速检验合格后,则铁水在10~15min内倒入模具中铸造成管坯。

4.1.6管坯必须热处理后成可延性的球墨铸铁管(DN≤1000mm的离心管材伸长率应≥10%,若壁厚级别超过K12时,伸长率应≥7%;DN1100-1200mm的离心管材伸长率应≥7%;管件、非离心球铁管伸长率应≥5%)。

4.1.7根据国标的要求,球墨铸铁管的力学性能指标为:抗拉强度≥420MPa;当DN≤1000mm,伸长率≥12%时或DN>1000mm,伸长率≥10%时,允许屈服强度270MPa,否则屈服强度≥300MPa;布氏硬度≤230HB(管件、非离心球铁管的布氏硬度≤250HB)。

4.1.8外观要求:

管件表面应平整、光洁,毛刺、锐边打磨,不允许有重皮、裂纹、砂眼、冷隔、缩孔等缺陷;承、插口密封工作面不应有连续的轴向沟纹;不允许管件进行补焊,一旦发现,将立即终止合同,由厂家承担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的责任。

4.1.9强度要求:

铸件抗拉强度和伸长率应符合下表:

铸件类型

最小抗拉强度ób/Mpa

最小伸长率δ5/%

DN40-1200

DN40-1200

管件、非离心球铁管

420

5

4.1.10密封要求:

参照GB/T13295—2019相关内容执行(如下表)。

DN/mm

最小试验压力/Mpa

非离心球铁管和管件

所有厚度级别

40-300

2.5

350-600

1.6

700-1200

1.0

4.1.12防腐要求:

铸件出厂时,应涂富锌涂料加终饰涂层。涂覆后内外表面应光洁,涂层均匀,粘附牢固,不因气候冷热而发生异常;给水管配件终饰涂层采用黑色,内防腐采用硅酸盐水泥砂浆,污水管配件终饰涂层采用红色,内防腐采用高铝水泥砂浆,内衬水泥砂浆应符合GB/T17457-1998标准。

4.2内衬为环氧树脂的球墨配件的技术要求:

4.2.1球铁管件壁厚级别:K12。

4.2.2管口对接形式:T形滑入式柔性接口或法兰式接口,法兰压力等级1.0MPa。

4.2.3管件严禁采用手工砂型工艺。

4.2.4每一只管件必须进行水压试验,不得作任何修补或焊补。最小试验压力:DN 80mm~300mm,2.5Mpa;最小试验压力下至少保压10秒,试验时无渗漏或其他缺陷。

4.2.5管件力学性能必须符合:拉伸强度≥420Mpa,伸长率≥5%,布式硬度值≤250HBW。

4.2.6管件内外表面防腐处理。

4.2.7内防腐技术要求:

4.2.7.1管件内防腐采用静电喷涂环氧树脂工艺:

符合GB/T34202,管件内金属表面应先喷丸处理至近白级(Sa 2 1/2),涂覆前应清理管件内表面,去除所有外来物、松散铁鳞或其他任何可能损害金属与内衬间良好结合的物质,并在 6 小时内完成加温静电粉末喷涂,以保证管件内涂衬的质量。

静电喷涂采用无毒环氧树脂粉末,涂层厚度不低于 250μm,喷涂均匀,颜色水蓝色。管件必须有省级或省级以上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4.2.7.2外防腐技术要求:

(1)管件外防腐为富锌涂料加终饰防腐涂层,满足GB/T17456.2。

(2)外涂沥青漆应符合标准GB/T17459, 表面应干燥、无灰尘、无任何附着不牢的颗粒或外来物质,如油或脂。

涂层材料应满足下表所列要求:

性 质

沥青涂料要求

挥发余物的软化点(环或球)

≥100℃

挥发余物在 25℃的针入度,以 0.1mm 计

≤10

闪点

≥21℃

表面干燥时间

≤2h

固体份

≤65%(质量分数)

灰份

40%~50%(质量分数)

4.3结构形式及尺寸

按照GB/T13295-2019标准(表1 T型接口公称尺寸)。设备尺寸应能与相同公称直径的管道或管件连接。

4.4与饮用水接触的部件的材质不应对水质产生有害影响,应符合GB/T17219的规定。要求提供省级以上(含)卫生管理部门颁布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批件》或地市级(含)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据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报告。

4.5产品标识

管件应有清晰持久的标记,标记至少有以下内容:

4.5.1 制造商名称或商标

4.5.2公称口径DN

4.5.3产品批号

4.6产品出厂时应附有产品质量证明书,证明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4.6.1 企业名称和商标

4.6.2 产品名称规格

4.6.3水压试验数值

4.6.4力学性能数值

4.6.5执行标准

4.6.6内、外防腐涂层记录数据

五、产品单重表:

名称

规格

单重(kg)

名称

规格

单重(kg)

球墨铸铁甲管

DN100

9.1

球墨铸铁乙管

DN100

9.6

球墨铸铁甲管

DN150

14.2

球墨铸铁乙管

DN150

15.6

球墨铸铁甲管

DN200

20.5

球墨铸铁乙管

DN200

22.5

球墨铸铁甲管

DN250

30

球墨铸铁乙管

DN250

32

球墨铸铁甲管

DN300

37

球墨铸铁乙管

DN300

43

球墨铸铁甲管

DN400

55

球墨铸铁乙管

DN400

64

球墨铸铁甲管

DN500

78

球墨铸铁乙管

DN500

94

球墨铸铁甲管

DN600

108

球墨铸铁乙管

DN600

133

球墨铸铁甲管

DN700

144

球墨铸铁乙管

DN700

179

球墨铸铁甲管

DN800

189

球墨铸铁乙管

DN800

226

球墨铸铁甲管

DN900

262.5

球墨铸铁乙管

DN900

272

球墨铸铁甲管

DN1000

328.3

球墨铸铁乙管

DN1000

328

名称

规格

单重(kg)

名称

规格

单重(kg)

90度双承弯

DN100

11.4

45度双承弯

DN100

10.1

90度双承弯

DN150

20.5

45度双承弯

DN150

17.4

90度双承弯

DN200

33

45度双承弯

DN200

27

90度双承弯

DN250

48.5

45度双承弯

DN250

38.5

90度双承弯

DN300

68

45度双承弯

DN300

53

90度双承弯

DN400

129

45度双承弯

DN400

89

90度双承弯

DN500

204

45度双承弯

DN500

139

90度双承弯

DN600

303

45度双承弯

DN600

202

90度双承弯

DN700

436

45度双承弯

DN700

282

90度双承弯

DN800

595

45度双承弯

DN800

378

90度双承弯

DN1000

1045

45度双承弯

DN1000

635

名称

规格

单重(kg)

名称

规格

单重(kg)

22.5度双承弯

DN100

9.3

11.25度双承弯

DN100

8.9

22.5度双承弯

DN150

15.9

11.25度双承弯

DN150

14.8

22.5度双承弯

DN200

24

11.25度双承弯

DN200

22

22.5度双承弯

DN250

33.5

11.25度双承弯

DN250

30.5

22.5度双承弯

DN300

44.5

11.25度双承弯

DN300

40.5

22.5度双承弯

DN400

74

11.25度双承弯

DN400

65

22.5度双承弯

DN500

111

11.25度双承弯

DN500

96

22.5度双承弯

DN600

157

11.25度双承弯

DN600

134

22.5度双承弯

DN700

248

11.25度双承弯

DN700

216

22.5度双承弯

DN800

331

11.25度双承弯

DN800

286

22.5度双承弯

DN1000

550

11.25度双承弯

DN1000

473

名称

规格

单重(kg)

名称

规格

单重(kg)

全承三通

DN 100/80

14.8

全承四通

DN 100/80

17.2

全承三通

DN 100/100

16.1

全承四通

DN 100/100

19.8

全承三通

DN 150/80

21.5

全承四通

DN 150/80

22.6

全承三通

150/100

23.5

全承四通

150/100

26.6

全承三通

150/150

28

全承四通

150/150

33.6

全承三通

200/80

30

全承四通

200/80

31.9

全承三通

200/100

32

全承四通

200/100

34.4

全承三通

200/150

37

全承四通

200/150

41.7

全承三通

200/200

48

全承四通

200/200

51.8

全承三通

250/80

40.2

全承四通

250/80

44

全承三通

250/100

42.8

全承四通

250/100

46.4

全承三通

250/150

51.1

全承四通

250/150

57.9

全承三通

250/200

55.9

全承四通

250/200

64.2

全承三通

250/250

64.1

全承四通

250/250

77

全承三通

300/80

59.4

全承四通

300/80

62.5

全承三通

300/100

61.1

全承四通

300/100

65.2

全承三通

300/150

67.2

全承四通

300/150

73

全承三通

300/200

75.5

全承四通

300/200

84.6

全承三通

300/250

84.1

全承四通

300/250

97.9

全承三通

300/300

97.6

全承四通

300/300

120.2

全承三通

400/80

76.1

全承四通

400/80

76

全承三通

400/100

82.2

全承四通

400/100

79.6

全承三通

400/150

96.7

全承四通

400/150

90.1

全承三通

400/200

102

全承四通

400/200

103.5

全承三通

400/250

116

全承四通

400/250

117

全承三通

400/300

126

全承四通

400/300

140.4

全承三通

400/400

150

全承四通

400/400

164.5

全承三通

500/80

110

全承四通

500/80

103.1

全承三通

500/100

115

全承四通

500/100

109

全承三通

500/150

137

全承四通

500/150

120.4

全承三通

500/200

141

全承四通

500/200

136.4

全承三通

500/250

161

全承四通

500/250

152.7

全承三通

500/300

174

全承四通

500/300

177.8

全承三通

500/400

199

全承四通

500/400

202.8

全承三通

500/500

234

全承四通

500/500

246.1

全承三通

600/80

165

全承四通

600/80

145.2

全承三通

600/100

169

全承四通

600/100

145.2

全承三通

600/150

185

全承四通

600/150

160.9

全承三通

600/200

188

全承四通

600/200

179.5

全承三通

600/250

215

全承四通

600/250

198.3

全承三通

600/300

231

全承四通

600/300

223.7

全承三通

600/400

258

全承四通

600/400

254.1

全承三通

600/500

296

全承四通

600/500

299.7

全承三通

600/600

343

全承四通

600/600

355.4

全承三通

700/100

224

全承四通

700/100

250

全承三通

700/150

241

全承四通

700/150

270

全承三通

700/200

259

全承四通

700/200

290

全承三通

700/250

277

全承四通

700/250

312

全承三通

700/300

297

全承四通

700/300

335

全承三通

700/400

337

全承四通

700/400

447

全承三通

700/500

380

全承四通

700/500

520

全承三通

700/600

430

全承四通

700/600

607

全承三通

700/700

486

全承四通

700/700

712

全承三通

800/100

287

全承四通

800/100

338

全承三通

800/150

307

全承四通

800/150

370

全承三通

800/200

330

全承四通

800/200

405

全承三通

800/250

352

全承四通

800/250

468

全承三通

800/300

374

全承四通

800/300

488

全承三通

800/400

420

全承四通

800/400

535

全承三通

800/500

472

全承四通

800/500

615

全承三通

800/600

526

全承四通

800/600

778

全承三通

800/700

586

全承四通

800/700

878

全承三通

800/800

655

全承四通

800/800

939

全承三通

1000/80

433

全承四通

1000/80

510

全承三通

1000/100

443

全承四通

1000/100

527

全承三通

1000/150

474

全承四通

1000/150

562

全承三通

1000/200

502

全承四通

1000/200

595

全承三通

1000/250

533

全承四通

1000/250

630

全承三通

1000/300

564

全承四通

1000/300

665

全承三通

1000/400

626

全承四通

1000/400

746

全承三通

1000/500

690

全承四通

1000/500

870

全承三通

1000/600

758

全承四通

1000/600

980

全承三通

1000/700

831

全承四通

1000/700

1213

全承三通

1000/800

913

全承四通

1000/800

1355

全承三通

1000/900

1000

全承四通

1000/1000

1693

全承三通

1000/1000

1096

名称

规格

单重(kg)

名称

规格

单重(kg)

双承大小头

150*100

13.8

球墨双承套筒

DN100

9.9

双承大小头

200*100

20.5

球墨双承套筒

DN150

15.9

双承大小头

200*150

21

球墨双承套筒

DN200

23

双承大小头

300*100

39

球墨双承套筒

DN300

41

双承大小头

300*150

39.5

球墨双承套筒

DN400

64

双承大小头

300*200

39.5

球墨双承套筒

DN500

93

双承大小头

400*200

67

球墨双承套筒

DN600

129

双承大小头

400*300

64

球墨双承套筒

DN700

172

双承大小头

500*300

100

球墨双承套筒

DN800

225.7

双承大小头

500*400

94

球墨双承套筒

DN1000

357

双承大小头

600*300

152

双承大小头

600*400

142

双承大小头

600*500

131

双承大小头

700*400

206.7

双承大小头

700*500

194

双承大小头

700*600

178

双承大小头

800*400

285

双承大小头

800*500

272.2

双承大小头

800*600

252

双承大小头

800*700

229

双承大小头

1000*500

469

双承大小头

1000*600

476

双承大小头

1000*700

446.3

双承大小头

1000*800

392

注:▲投标供应商如若中标,其实际供货产品单重不得低于对应规格产品单重的97%。

六、其他

如采购人要求产品运输框(样式见图片,尺寸:100*80*85)循环利用,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执行。

图片1.png

第五部分 评标原则及方法

一. 总 则

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标。择优选用,确保项目质量,节约投资,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对落标单位,评标委员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评标工作由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全过程由有关部门指导监督。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然后对合格投标供应商的技术资信标进行评审;技术资信标评审结束后公布投标供应商技术资信得分情况,之后开商务标;对商务标评审后,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提交评标报告。

四、评标办法

1、本项目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即投标供应商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中标候选人:

l 若有效投标供应商大于等于4家时,得分前2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l 若有效投标供应商少于4家时,本项目废标,重新组织采购。

2、根据采购要求,总分设定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标60分(技术权值60%),商务标(报价)40分(价格权值40%)。

3、当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同时,按商务(报价)评分中评分内容的顺序得分高的排名。若得分均相同时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认排名。

1、 技术资信分的评定(60分)

各评委成员按下列评分项目进行评定,每人一张评分计算表,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评定打分并记实名。如任何一张表的一项评分内容分值超过规定的范围,则该张表无效。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供应商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分的合计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为各投标供应商技术资信分得分(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1

企业综合实力

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每项得1分,最高3分。

2.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通过的实验室认证证书的得3分。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待查。

0-6分

2

产品情况

1.质量检测报告: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家级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各规格管件检验报告,每种规格得0.5分,最多5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待查。

2. 提供静压铸造生产线的得2分(提供静压铸造生产线的采购合同及发票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0-7分

3

生产能力

投标供应商球墨配件的年生产能力:年生产能力≥3万吨的得3分,年生产能力≥2万吨<3万吨的得2分,年生产能力≥1万吨<2万吨的得1分,年生产能力<1万吨不得分。

注:以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

0-3分

4

主要原材料情况

根据主要原材料的来源、综合参数指标等进行评分;需提供主要原材料进货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A档:5-3.1分,B档:3-1.1分,C档:1-0分。

0-5分

5

产品相关证书

1.获得球墨管件实用新型专利或发明专利证书(外观专利不得分)的1个得1分,共3分;

2.生产企业获得ISO4179(或GB/T17457)&ISO8179(或GB/T17456)球管内外表面防腐认证证书得2分;

3.产品通过ISO2531(国际标准),EN545(欧洲标准)产品质量认证,并获得了有效证书的,每获得一种得1分,最高得2分。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待查。

0-7分

6

生产工艺、技术指标等

根据投标产品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的先进性、产品的质量检测、技术指标的先进性(包括产品性能指标、防腐技术、在线检测技术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A档:7-5.1分,B档:5-3.1,C档3-0分。

0-7分

7

样品

根据投标样品的外观、材质、质量、内衬等指标进行横向比较打分。

A档:10-7.1分,B档:7-4.1,C档4-0分。

0-10分

8

业绩

1.投标供应商2019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含)以上的球墨配件销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6分。

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合同中没有具体金额的,可提供业主证明、发票等作为佐证材料;如合同中金额为美元的,按1美元=6.5元人民币进行换算;如合同中金额为欧元的,按1欧元=7.7元人民币进行换算),原件待查。

0-6分

9

质保期

质保期少于12个月的不得分,承诺12个月以上的每增加6个月加1分,满分为2分。

0-2分

10

服务的完善程度

1、根据服务网点设置、服务标准、维修响应时间等保障措施等进行横向打分:A档:3-2.1分,B档:2-1.1分,C档:1-0分。

2、取得国家标准GB/T27922《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售后服务五星级认证证书的,得1分。

0-4分

11

质量保障措施

供货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案和措施承诺。

A档:2-1.1 分,B档1-0分。

0-2分

12

优惠条件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且值得信任的承诺,由评委综合打分。

0-1分

说明:

(1)技术资信评分标准中,A档一般以该分项方案/措施的表述详尽、科学、操作性强、可信度高等为划分标准;B档一般以该分项方案/措施的表述细致度、可操作性、科学性等方面满足采购需求基本要求为划分标准;C档一般以该分项方案/措施的表述细致度、可操作性、科学性等方面较差为划分标准。

(2)投标文件未提供评分项目内容的,该项按零分处理,且不受最低分值限制。

2、商务(报价)评分(40分):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分要点及说明

分值

范围

1

球墨配件

采用高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该项报价(下浮率)最高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得分为4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该项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球墨配件商务(报价)得分=投标人报价下浮率/基准下浮率×40(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

0-40分

3、 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技术资信分和商务(报价)分的总和。

4、 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

六、定标办法

本次采购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结果进行最终确认。如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单位审查后,确因排名中标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单位可以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将下一顺序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依法重新组织采购。如中标供应商少于2家时,本次采购失败,重新组织采购。

投标供应商应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评标结束,所有评标资料存采购组织机构备查。

温州市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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