燎原村岭外汪村及岱上道路整治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X-CG-TP-2023004
二、项目名称:燎原村岭外汪村及岱上道路整治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鸿顺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金寨南路与天海路交口新都会中心A区G5/G6/G7幢838室
成交金额:肆拾肆万壹仟捌佰捌拾捌元整(44188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燎原村岭外汪村及岱上道路整治项目 施工范围:燎原村岭外汪村及岱上道路整治,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包括汪村拆除并恢复路面约3100平方米,新建青石板路面约140平方米;岱上拆除并恢复路面约600平方米,拆除并恢复安全护栏约36米。详见采购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韩君立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皖234151672664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年华、曹一鸣、徐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人民币103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安徽广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绩溪县瀛洲镇人民政府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绩溪县徽山大道客运枢纽总站三楼,联系电话:0563-8161768,安徽省绩溪县瀛洲镇瀛洲村,联系电话:0563-8310136。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绩溪县瀛洲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绩溪县瀛洲镇瀛洲村
联系方式:0563-83101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广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绩溪县徽山大道客运枢纽站三楼
联系方式:0563-81617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 0563-816176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pdf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3、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绩溪县瀛洲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