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州区支公司城区职场改良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HBTC(2018)009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编 制 时 间: 二○一八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0
第六章 图 纸 18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23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24
第一章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州区支公司城区职场改良项目
投标邀请书
编号:HBTC(2018)009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州区支公司城区职场改良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你单位参加本工程的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黄州区赤壁大道紫金城7号楼四层。
2.2工程规模:预计投资额约73万元;
2.3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9月,工期60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控制价涵盖的内容。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 施工验收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 8月 10日17:00时前持法人委托书原件(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北天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黄州区西湖二路阔豪斯A座402室)领取投标邀请书。
4.2持本投标邀请书于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 8月 10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北天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不采用邮寄的方式发售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8月 28 日上午 9时 00 分,地点为湖北天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部(地址:黄州区西湖二路阔豪斯A座402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8年 8 月 10 日17:00前来我公司签字确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天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黄冈分公司
地 址:黄冈黄州区东门路127号地 址: 黄州区西湖二路阔豪斯A座402室
邮 编: 438000 邮 编: 438000
联系人: 齐先生 联 系人: 曹先生 余先生
电 话: 13972707189 电 话: 0713-8660603
2018年 8月 6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名 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公司 地 址:黄冈黄州区东门路127号 联系人:齐先生 电 话:13972707189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湖北天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黄州区西湖二路阔豪斯A座402室 联系人:余先生 电 话:0713-8660603 |
1.1.4 |
项目名称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州区支公司城区职场改良项目 |
1.1.5 |
建设地点 |
黄州区赤壁大道紫金城7号楼四层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9月 工期: 60天, |
1.3.3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其他要求 |
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3、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4、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具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的五大员(施工员、造价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等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件。 5、其他要求: (1)在近三年内(2015年8月至今)没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骗取中标现象;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由各投标人自行承诺)。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18年8月11日上午10时00分前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2018年8月11日下午16时 00分前 |
1.11 |
分 包 |
不允许 |
1.12 |
偏 离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修改、补充通知等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修改,补充、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 |
3.3.1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在开标之前以信封密封的形式递交现金。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元) 3、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 8 月28日上午9:00时前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和盖章要求 |
投标人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若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按文件要求签字即可。 |
3.7.4 |
投标文件递交份数 |
一套正本,一套副本 |
3.7.5 |
装订要求 |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采用 A4纸书式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采用活页装订。 1、投标文件的综合标、商务标合订为一册,每一部分中间加封面间隔。 2、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其副本可以复印。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3、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
4.1.2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人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天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州区支公司城区职场改良项目投标文件在 2018 年 8 月28日 9 时00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湖北天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黄州区西湖二路阔豪斯A座402室)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 2018 年 8月28日 9 时00分 开标地点:湖北天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黄州区西湖二路阔豪斯A座402室) |
5.2 |
开标程序 |
(1)密封情况检查:由各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各自检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开标顺序:按各投标人签到的先后顺序;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小组的构成:共5人,由技术、经济类相关专业的人员组成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个 |
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电汇、现金或转账支票 履约担保的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格的10%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最高限价 |
779652.53 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作废标处理。 |
10.2 |
中标公示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公示期不少于3日。 |
10.3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按国家收费标准支付),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
10.4 |
原件 |
本工程项目无需提供相关原件,须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其他要求。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如有疑问可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 投标预备会
本次投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以开标之前提交为准);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不计息)。评标完毕以后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7)公布最高限价;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8.6监督
本项目招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 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
|||
投标文件格式及签章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 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资质等级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经理 |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2.1.3 |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工程量清单要求格式 |
|||
投标价格 |
低于投标最高限价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标得分: 100分 |
||
2.2.2 |
最高限价 |
最高限价为 779652.53 元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3 |
商务标 评分标准(100分) |
评标价 |
评标价为各有效投标的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少于五家(不含五家),评标价则以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
|
总报价得分 |
1、? 有效投标报价低于评标价的,每低于1.0 %扣5分,最多扣100分; 该项记分公示为:投标报价得分=100-[(评标价-投标报价)/评标价]×100×5 2、? 有效投标报价高于评标价的,每高于1.0 %扣10分,最多扣100分; 该项记分公示为:投标报价得分=100+[(评标价-投标报价)/评标价]×100×10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相等的,则由评标委员会组织抽签方式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价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各投标人总报价得分计算
各投标人总报价得分计算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审)标准
(1)商务标评分标准:共100分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①本工程招标设最高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标。
②评标方法:
评标价为各有效投标的投标报价中,以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③总报价得分=有效投标报价低于评标价的,每低于1.0 %扣5分,最多扣100分;
该项记分公示为:投标报价得分=100-[(评标价-投标报价)/评标价]×100×5
④有效投标报价高于评标价的,每高于1.0 %扣10分,最多扣100分;
该项记分公示为:投标报价得分=100+[(评标价-投标报价)/评标价]×100×10
注: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前附表的要求评分。
3.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得分第一名为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合同条件采用湖北省建设厅和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EF-2007-0203)的“通用条款”,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合同格式详见湖北省建设厅和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EF-2007-0203)的“专用合同条款”,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写。
第三节 合同主要条款
一、工期
1、计划工期:60天。
二、质量
1、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2、安全生产要求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材料设备供应
1、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均由中标人自购,所有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采购,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材料设备的价格、数量及质量进场前需经业主代表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可。特殊材料的品牌、规格和质量必须经业主同意后方可采购。
四、工程付款
1、按施工合同执行。
五、合同价款与调整
1、按施工合同执行。
六、工程分包
1、严禁中标人转包、分包。若发现中标人自行转包、分包的,招标人除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外可以立即终止合同。
七、履约担保
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八、违约责任
1、工程完工经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联合验收,若达不到合格标准,招标人将不返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造成损失的还应按合同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及损失。
九、保修
1、按照国家现行工程保修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它
1、施工期间应全封闭施工,以保证各方面人员,车辆的安全畅通。
2、按招标文件执行,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重要依据。
1.2本工程设立投标最高限价,当投标报价超过此额度时为废标。
1.3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投标人在投标中须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校对,如有异议均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招标人将以书面的形式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修正,并发给所有投标人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
1.4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2、投标报价说明
2.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
(1)本招标文件;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3)国家、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4)清单编制依据:
1. 工程量依据:根据建设提供的施工图纸计算。
2. 本工程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鄂建办[2018]27号文《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取费标准执行鄂建办[2018]27号文《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其中增值税执行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湖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鄂建文[2018]24号文)。黄建文[2013]112号《市建委关于贯彻2013版工程计价规范和计价定额的实施意见》。
3.材料价格依据:黄冈工程造价信息2018第3期黄州区信息价和该地区现行市场价。
2.2投标报价的要求
2.2.1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材料暂估价、规费和税金。
2.2.2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材料暂估价、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2.2.3投标人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市场价格信息,视工程的实际情况、风险程度,自主确定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和风险,按省、市有关规定计取规费和税金,提出投标报价,且不得低于其企业成本。
2.2.4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计价:
(1)暂定金额可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设计深度、工程环境条件进行估算,一般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5%计取。工程变更、签证等费用从此项扣支,余额归发包人。
(2)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根据工程造价信息或参照市场价格估算;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应分不同专业按项列支,如塑钢门窗、玻璃幕墙、防水等,价格中包含除规费、税金外的所有费用。
(3)总承包服务费应按照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的价值的1%计算。
2.2.5当招标文件要求工程工期比照定额工期缩短15%以上(不含15%)的,应以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技术措施费合计为基数计取1%赶工措施费。
2.2.6投标人在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标报价时,不能进行总价优惠(或降价、让利),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不得出现任意一项单价的重大让利,低于成本报价。投标人不得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进行投标报价。
2.2.7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报综合单价和合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内。
2.2.8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项目单价与其数量相乘的总和,应与投标报价汇总表总价及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相符。
2.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式
2.3.1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1) 种方式
(1)固定单价报价;
(2)固定总价报价;
(3)成本加酬金合同报价。
2.4合同价的调整
2.4.1材料暂估价的调整
工程量清单内如有若干项目的说明内含有“材料暂估价”的,该暂估单价应为运至工地的单价,若实际的采购单价与暂估单价有所不同,则应按有关规定计算材料价差,其合同总价及中期支付工程款亦做相应调整。
2.4.2对于主要由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价格风险,投标人可承担5%以内(含5%)的材料基期价格风险,招标人承担5%幅度以外的材料基期价格风险。若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上涨超过开标时材料指导价的5%,5%以内部分由投标人承担,5%以外部分由招标人承担;若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格下跌超过开标时材料指导价的5%,5%以内部分由投标人受益,5%以外部分由招标人受益。
2.4.3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人工费、规费、税金及政策性调整,投标人不应承担此类风险,应按照有关调整规定执行。
2.4.4本工程工程质量等级要求达到 合格 标准,招标人将按合同规定的奖罚标准,调整合同价格。
3、其他说明(无)
第六章 图纸、技术资料
序号 |
资料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招标文件 |
本 |
1 |
|
2 |
工程量清单 |
套 |
1 |
另附 |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
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年 月 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 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本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 60 个日历天。
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我公司承诺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
序号 |
项目内容 |
约定内容 |
备 注 |
1 |
项目经理(建造师) |
姓名: |
|
2 |
工期 |
日历天 |
|
3 |
发出开工通知的时间: |
||
4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合同价格( )% |
|
5 |
误期赔偿费金额: |
( )元/天 |
|
6 |
误期赔偿费限额: |
合同价格( )% |
|
7 |
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补偿金: |
( )元 |
|
8 |
工程质量未达到 标准的赔偿费: |
( )元 |
|
9 |
保修金限额: |
合同价格的( )% |
|
10 |
保修期: |
||
11 |
优惠条件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五、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须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项目配备管理人员(五大员)执业证书或职称证复印件并加投标单位公章。
(二)简历表
附1:项目经理(建造师)简历表
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复印件。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
姓 名 |
年 龄 |
学 历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工程任职 |
项目经理 |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级 |
建造师专业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说明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附2:承诺书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建造师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企业资质等级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