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高彬1871109524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2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浔龙河生态示范点农民集中居住区安置房(二期)一批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含造价、招标代理、工程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1 10:5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浔龙河生态示范点农民集中居住区安置房(二期)一批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造价、招标代理、工程项目管理)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长县发改投〔2019〕1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县果园镇浔龙河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长沙县果园镇浔龙河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造价、招标代理、工程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浔龙河生态示范点农民集中居住区安置房(二期)一批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造价、招标代理、工程项目管理)

2.2项目地点:长沙县果园镇浔龙河村。

2.3项目概况本项目用地总面积约152.43亩,本次招标(二期)一批总建筑面积约40200平方米,建安工程费暂定8040万元。

2.4服务期限1)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周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至项目决算审核完成止。(2)招标代理服务周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完成之日止。(3)项目管理服务周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完成之日止。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监理服务:/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其他:详见合同描述的具体工作内容。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2)按审定的施工图编制工程预算,并与施工单位的中标价进行经济比较分析,提供专题报告;(3)对项目设计变更方案进行经济比选并提供咨询意见;(4)对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其他费用(含管线迁改等)进行相关的造价咨询服务;(5)参与并审核设计变更计价、材料调差、现场签证、暂定金额、暂估价、月进度计量支付等;(6)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差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7)工程计量计价及进度款的确定、审核工程节点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8)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9)各类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10)竣工决算的编制或审核;(11)按要求及时复核结算资料,进行竣工结算审核;(12)协助建设单位对接相关上级部门。项目负责人或其代表必须主持或参加每周进行的相关例会;完成发包人安排的项目相关其他工作等。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对建设工程提供项目策划、报批、工程咨询、投资、安全、进度、质量、合同、信息、风险、组织协调、运营维护等全周期综合统筹管理。

招标代理服务提供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包括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提供近1年(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后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违法行为,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截图为准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年内(2018年06月22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206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须同时包含造价咨询服务、招标代理、项目管理3项服务内容)或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或房屋建筑工程招标代理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①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招标项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非招标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②造价咨询业绩:招标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非招标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造价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若为包含工程造价咨询内容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则需是承担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的一方。③ 招标代理业绩:招标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非招标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若为包含招标代理内容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则需是承担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的一方。 ④项目管理业绩:招标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非招标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若为包含项目管理内容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则需是承担项目管理服务工作的一方。若业绩证明资料不能体现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如分等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不得由拟任的造价、招标代理、工程项目管理负责人兼任。(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造价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2)拟任招标代理负责人(由承担招标代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建设类国家注册证书资格。(3)拟任工程项目管理负责人(由承担项目管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下列任意一项注册资格: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①以上人员注册证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拟任项目负责人、造价负责人、招标代理负责人、工程项目管理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②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③造价团队原则上不少于1人,且造价负责人需要驻场办公

3.2.7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②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全面响应合同条款的承诺函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5)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 3家(含),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单位,在投标前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及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该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06月21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7-1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 http://fwpt.csggzy.cn/)、长沙县人民政府(http://www.csx.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4023024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99 按2 转1 或者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人:长沙县果园镇浔龙河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长沙县果园镇                       址: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保利国际广场B3栋1805房

   编:410157                             编:410100

人:方先生                           项目负责人:李高彬(项目负责人)、戴文武、罗婷

   话:13907493938                        话:18711095247

   真:/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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