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汽早期建筑文化街区电路改造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TZB-GCSG-20281
1. 招标条件本项目中国一汽早期建筑文化街区电路改造工程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汽车经发字【2021】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中国一汽早期建筑文化街区电路改造工程共涉及10个街区,长春市东风大街、锦程大街两侧1街区、2A街区、2B街区、3街区、4街区、5街区、6街区、7街区、15街区、16街区。涉及楼栋87栋,涉及住户约3900户,总建筑面积约217147.91平方米,原有底商不在本次改造范围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更换配电箱箱体、分户箱安装、居民单相表校核及铅封安装、接线盒安装、线槽敷设、线槽配线、管内穿线、插座安装、开关安装、更换漏电保护装置、更换部分灯具、修复工程等电气改造内容;
2.2 招标范围:中国一汽早期建筑文化街区电路改造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竣工图、设计变更等后续的设计服务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工程建设设计、施工、材料与设备采购、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
2.3设计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施工计划工期:2021年08月1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共计146日历天(以实际发生为准);
2.4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5 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锦程大街两侧1、2A、2B、3、4、5、6、7、15、16街区;
2.6 质量要求:
(1)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2)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材料设备标准:承包方在与材料设备供应方签订合同前需报发包方确认技术标准。其中计量器具(电能表、测量用互感器)需由乙方送法定(授权)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使用。
2.7 项目投资:约4608.6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单位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五级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资质等级),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投标人担任),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4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 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在近三年内(2018年-2020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wenshu.court.gov.cn)网查询,附截图并加盖公章);
3.8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现行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后审的方式(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4.2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治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08日至2021年07月14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 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长春博泰招标有限公司邮箱(2784907815@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0431-88667176、89954092取得联系进行确认,获取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8月04日09时30分,长春林业宾馆二楼会议室(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046,电话:0431-8589022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431-81501431
代理机构:长春博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96号
获取文件:陈珊珊 电 话:0431-88667176
技术咨询:许 岩 电 话:0431-88661898 17767747860
财务电话:0431-89954186、89954093
传 真:0431-88667176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解放大路支行
账 号:16364109907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监督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07月08日